橘越淮為枳。 - 大陸工作

By Wallis
at 2013-12-19T10:41
at 2013-12-19T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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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主題基本上已經偏掉了,不過就您買房與戶口這件事情,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1. 即便房屋買賣合同裏面約定過戶口遷移期限,然後到最後真的據此起訴之類的,法院也沒有能力強制執行,因為戶口登記屬於行政問題,法院對此的執行力薄弱,頂多能做的就是要你舉證你就此有啥損失,然後讓上家賠償你而已,但是這個賠償一定不是一筆讓你滿意的數字,而且通常你舉不出讓法院信服的證據來。
2.沒有任何法律明確規定有關部門是否有無義務將上家在原房屋的戶口移走,所以其實可以辦,也可以不辦,只是多數人遇到的是不肯辦理的公務員,因為人家也怕麻煩與責任。如果你要投訴他,自然是曠日費時,我只能說這是一件可預見的風險,而且這種風險意識必須優先於買房子的行為——無論你覺得那房子你已經看了多久,或是你多急著買房之類的,那些頂多拿來作為抱怨的依據,但確實是於事無補。
3.因此,如果你真的很在意戶口這件事情,在正常情況下,那就必須是以上家將戶口完全遷移為前提,你才能買這套房子,否則這樣的風險你就必須承受。這樣的風險不是你所獨有,而是這片土地上共同存在的。不管我們討不討厭這樣的現況,但是它的存在就是具有現時的合理性,想在這邊買房子的話就只能接受。
4.大部份的上家之所以要搬遷,都是因為已經找到了新的住處,理論上都應該可以在房子交割之前遷移戶口的。因此,換成我的話,根本就不會去買存在戶口遷移問題的房子,因為這是現成的隱患。
5.至於買方市場或者賣方市場,我想這並不是法律問題,我一直認為買房子和買其他東西大同小異,也就是說,在通常情況下沒有啥非買不可哪一套特定房屋的問題。說到上海的房子,其實我覺得如果因為相對些微的價格因素,因而影響關於交易安全方面的管控思考,其實是沒有必要的,因為就算你今天比所聽到的最低價多出了十幾二十萬買了一套類似的房子,以上海的房地產供需結構來講,過幾個月你自然就會忘記這個價差了,至於那些啥泡沫論、崩盤論之類的,我想至少在上海中環內應該都是顯然
可以忽略不計的。
※ 引述《Araiman (阿拉麵非阿拉)》之銘言:
: 最近剛好在搞房子的事情
: 才發現中國上海這里一些制度奇葩的地方
: 首先是網簽后 上家還能拿產證去把這房子給抵押掉
: 抵押不撤銷 是辦理不了過戶的
: 這么一來 下家就掉入圈套了
: 再者是上家的戶口 是沒法強制遷出的
: 由於戶口全清會影響到某些銀行是否放款
: 以及以后房子出手的難易度
: 所以這點只能拼人品 或是和房東協議首付前拿買賣合同去派出所查戶口
: 且另留尾款以制約上家(戶口全清才給)
: 最奇葩的就是
: 你房子都過戶了 產證上也是你的名字
: 但上家還賴在里面不走
: 這個情況下 如果上家是唯一住房
: 為保障其居住權利
: 法院和警察都無法強制將上家趕走
: 這是我在籬笆上看到的案例
: 這個小姑娘搞了3年 現在上家還在房子里爽爽住著
: 一點辦法沒有
: 我自己則是在交易過程中 要求首付款專款專用於上家撤銷房貸抵押
: 並陪同一起去還款
: 而遭到中介惡言相向 掛電話 甚至威脅違約 不要交易了
: 投訴無門
: 深怕中介惡意搗黃這次交易
: 也怕上法庭打官司曠日費時
: 后來還好我老婆長輩的關系 剛好認識該區房管局的領導
: 一通電話到該中介公司老板那
: 才順利解決
: 講了那么多 不是為了要划胖自己買了套破房子
: 只是想對壇子里的同鄉說
: 你可能一輩子都生活在保護傘下 不用去搞這些破事
: 或是你的圈子等級高
: 不過遇上事了你才知道
: 沒背景 沒關系的自己 只能任人捏
: 說真的 彼岸的優越性 不止在PM2.5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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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便房屋買賣合同裏面約定過戶口遷移期限,然後到最後真的據此起訴之類的,法院也沒有能力強制執行,因為戶口登記屬於行政問題,法院對此的執行力薄弱,頂多能做的就是要你舉證你就此有啥損失,然後讓上家賠償你而已,但是這個賠償一定不是一筆讓你滿意的數字,而且通常你舉不出讓法院信服的證據來。
2.沒有任何法律明確規定有關部門是否有無義務將上家在原房屋的戶口移走,所以其實可以辦,也可以不辦,只是多數人遇到的是不肯辦理的公務員,因為人家也怕麻煩與責任。如果你要投訴他,自然是曠日費時,我只能說這是一件可預見的風險,而且這種風險意識必須優先於買房子的行為——無論你覺得那房子你已經看了多久,或是你多急著買房之類的,那些頂多拿來作為抱怨的依據,但確實是於事無補。
3.因此,如果你真的很在意戶口這件事情,在正常情況下,那就必須是以上家將戶口完全遷移為前提,你才能買這套房子,否則這樣的風險你就必須承受。這樣的風險不是你所獨有,而是這片土地上共同存在的。不管我們討不討厭這樣的現況,但是它的存在就是具有現時的合理性,想在這邊買房子的話就只能接受。
4.大部份的上家之所以要搬遷,都是因為已經找到了新的住處,理論上都應該可以在房子交割之前遷移戶口的。因此,換成我的話,根本就不會去買存在戶口遷移問題的房子,因為這是現成的隱患。
5.至於買方市場或者賣方市場,我想這並不是法律問題,我一直認為買房子和買其他東西大同小異,也就是說,在通常情況下沒有啥非買不可哪一套特定房屋的問題。說到上海的房子,其實我覺得如果因為相對些微的價格因素,因而影響關於交易安全方面的管控思考,其實是沒有必要的,因為就算你今天比所聽到的最低價多出了十幾二十萬買了一套類似的房子,以上海的房地產供需結構來講,過幾個月你自然就會忘記這個價差了,至於那些啥泡沫論、崩盤論之類的,我想至少在上海中環內應該都是顯然
可以忽略不計的。
※ 引述《Araiman (阿拉麵非阿拉)》之銘言:
: 最近剛好在搞房子的事情
: 才發現中國上海這里一些制度奇葩的地方
: 首先是網簽后 上家還能拿產證去把這房子給抵押掉
: 抵押不撤銷 是辦理不了過戶的
: 這么一來 下家就掉入圈套了
: 再者是上家的戶口 是沒法強制遷出的
: 由於戶口全清會影響到某些銀行是否放款
: 以及以后房子出手的難易度
: 所以這點只能拼人品 或是和房東協議首付前拿買賣合同去派出所查戶口
: 且另留尾款以制約上家(戶口全清才給)
: 最奇葩的就是
: 你房子都過戶了 產證上也是你的名字
: 但上家還賴在里面不走
: 這個情況下 如果上家是唯一住房
: 為保障其居住權利
: 法院和警察都無法強制將上家趕走
: 這是我在籬笆上看到的案例
: 這個小姑娘搞了3年 現在上家還在房子里爽爽住著
: 一點辦法沒有
: 我自己則是在交易過程中 要求首付款專款專用於上家撤銷房貸抵押
: 並陪同一起去還款
: 而遭到中介惡言相向 掛電話 甚至威脅違約 不要交易了
: 投訴無門
: 深怕中介惡意搗黃這次交易
: 也怕上法庭打官司曠日費時
: 后來還好我老婆長輩的關系 剛好認識該區房管局的領導
: 一通電話到該中介公司老板那
: 才順利解決
: 講了那么多 不是為了要划胖自己買了套破房子
: 只是想對壇子里的同鄉說
: 你可能一輩子都生活在保護傘下 不用去搞這些破事
: 或是你的圈子等級高
: 不過遇上事了你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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