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負弱勢?試院考績僅1人吃丙 為最低階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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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ta (llll)》之銘言:
: ※ 引述《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之銘言:
: : 官員指出,雖然考試院本部成員主要以簡任和薦任以上等高等文官組成,但考試院依
: : 然以傳統思維評等考績,認為官大責任重,才會出現21名簡任官,有19名獲得甲等的
: : 狀況。他表示,打考績應該是以官等比較為原則,而不是將打丙的壓力,都推到基層
: ^^^^^^^^^^^^^^^^^^^^^^^^^^^^
: 聽他在放屁,
: 假設今天 3個薦任(含科長), 3個委任
: 其一薦任: 採購總務
: 其二薦任: 研考,新聞輿情,府會連絡
: 其一委任: 收發
: 其二委任: 檔案
: 其三委任: 監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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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表現正常, 沒有出包的情形下,
: 誰要餅?
: 當然是收發,檔案,監印阿 ,,.... 還需要懷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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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沒想過一個概念

那就是不同官等職等的人本來就應該被分配不同層次、不同職責程度的工作

這是有法理可循的

也是制度設計的原意



因此職等低的人被分配到職責程度較低的工作,實屬正常

就通俗一點的角度理解,就是他薪水也比較少啊



那麼你如今用他被分配到的職責程度較低的工作

去作為他的原罪,認為把他考績打比較低很正確

嗯?




: 打考績本來就要從職責輕重來分,
: 誰跟你用官等來打?


對,但是理論上官等職等低的人本來就應該做職責較輕的工作

雖然我知道現實上未必是

但如果有機關真的按照理論這樣子分配工作的話

你的想法就不合理了




: 要爽, 又要拿甲, 這世界上還有天理嗎?


又爽又要拿甲沒天理,對

但前提應該是

職等一樣的一群人

理論上應該被分配到職責程度差不多的工作

結果其中一個人被分配到職責程度特別低的工作,卻還打甲

這樣才應該是你所說的沒天理




: 一天到晚想拉負機關重要業務的人出來打丙等, 討好民粹,
: 這種心態很不健康
: 委任不想被打餅很簡單, 禮拜一上班去跟科長講, 志願接總務兼新聞輿情
: : 員工頭上。
: : 他說,考試院是全國公家機關打考績的表率,今年卻端出這樣的成績單,令人遺憾。
: : 聯合新聞網
: : http://goo.gl/xqVk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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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6-02-13
不過公家機關沒天理的事太多了啦,好像也不必認真想這些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16-02-14
推這篇觀念正確。
Gary avatarGary2016-02-17
Lily avatarLily2016-02-21
委任做的事不是跟薦任一樣嗎
Faithe avatarFaithe2016-02-26
那是實際上,但理論上不應該是
Mason avatarMason2016-02-29
推觀念正確+1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3-03
簡任的工作,委任也能做,有人反對嗎?
Isla avatarIsla2016-03-05
本局除非主管職,做的事情都一樣,同工同酬ㄏㄏ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3-06
實際上就是...很多機關委任跟薦任業務內容一樣
Steve avatarSteve2016-03-09
觀念正確
Leila avatarLeila2016-03-10
沒錯~~這樣才公正..薪水多本來就要多做事~~天經地義
Steve avatarSteve2016-03-12
任用法第三條有定義職等就是職責程度,職等高卻不願多擔責
任就是尸位素餐。
Elma avatarElma2016-03-14
上一篇真的鬼扯
Harry avatarHarry2016-03-18
我是想強調「這是制度設計的原意」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3-20
制度的的確確就是如此設計,只是現實中產生落差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03-23
那我覺得不應該用現實的狀況,去錯誤套用和錯誤理解制度
而振振有詞地說誰叫你考不上高考之類的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3-28
之所以設計不同的官等職等和不同層級的考試,本來就是為了
要去做不同職責程度的工作
Susan avatarSusan2016-04-01
有些板友持有某些觀點可能是因為,那樣解釋起來對他本人最
Freda avatarFreda2016-04-02
有利吧?而我講的這些並非對誰有利的觀點,而是制度和法理
Yedda avatarYedda2016-04-06
單位有些薦任常酸委任或嘲諷工友工作沒他們多,怪怪der...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4-09
觀念正確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4-11
推這篇
Belly avatarBelly2016-04-13
理論從來就沒跟實務接軌過 觀念正確沒法實踐也只是空談
Susan avatarSusan2016-04-16
而且你不覺得你說的「被分配到職責程度低卻打甲沒天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4-16
跟他說的「權責輕所以被打乙活該」其實是同種概念嗎?
Doris avatarDoris2016-04-18
也許你們劃分所謂「爽缺」的標準不同 但其實也大有重疊
Delia avatarDelia2016-04-20
職等只有領薪水和升遷有差,上面交辦事情只看你有沒有
能力,會不會擺爛,誰管你職等怎樣?
Cara avatarCara2016-04-24
觀念是正確 但是在比例的限制下最後職等低的人考績還是只
能較低
Hedy avatarHedy2016-04-24
實務跟理論不符,應該實務朝理論的方向去邁進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04-28
而不是修改理論去遷就實務,除非理論一開始就錯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05-03
otis000板友,我所舉例的那段是在回應b板友的敘述,且我寫
Kama avatarKama2016-05-04
的前提是大家職等一樣的狀況,然後就理論而言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5-08
理論做的到 屎都能吃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5-10
對啊,哭哭
Jake avatarJake2016-05-14
正因為理論做不到,應該要落實的不是事實,而是理論啊
今天單位就是他媽的沒有按職等去分職責
所以大家來修正理論,而不是去落實依職等劃分職責
Eartha avatarEartha2016-05-19
他媽的這是哪門子的道理啊?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5-22
對啊,呵呵
Hedda avatarHedda2016-05-22
沒有重疊吧 高考分到收發打乙 跟初考分到收發可打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