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迴避期間可以在原法院實習嗎?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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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所述,想請教前輩們
法官助理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在原工作法院執行律師業務,
但依照法務部函文,實習律師並無法獨自出庭、單獨具狀(理解有誤還請指正)
那這樣在原法院地區實習是可以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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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16-12-26
應該是可以。但是要注意別去閱(民事)卷,不要複代理,
至於跟庭應該OK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12-30
原法院地區指的是?你愛在哪實習都可以呀
Donna avatarDonna2017-01-03
例如在北院當助理,離職後只有不能在北院執業。那還是可
以在台北實習,到北院跟庭,擬狀但不出名,這樣嗎?
Liam avatarLiam2017-01-07
to 樓上、大致上是這樣沒錯!!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1-12
瞭解,謝謝回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1-16
聲押庭?
Susan avatarSusan2017-01-20
我的問題是,實習期滿後,可以開聲押庭嗎?
Elma avatarElma2017-01-24
回樓上,不行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1-29
聲押庭在院方還是有案號,還是要迴避,法務部之前有過
函釋
Susan avatarSusan2017-02-02
感謝大家~
Gary avatarGary2017-02-06
名義上以律師身分執行業務,通通不行阿。地院法助很麻煩
Una avatarUna2017-02-10
但也學到很多,看個人的利益衡量囉!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2-14
我實習時,被以偵查不公開,禁止實習旁聽,被法官請了出去
Dora avatarDora2017-02-19
我是說聲押庭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2-23
看來聲押庭只能實習後當律師學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17-02-27
台北有三間影響比較小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