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關於考績法接下來的發展,
壹、一定會過!請認清這點。
(一)主要是社會氛圍,對公務員的敵意。
而這最早出於在野黨對執政黨鐵票的敵意,經過宣染、媒體經常的報導攻擊,
加以民間資方壓榨受雇者過狠,而貧富懸殊加大,物價高漲,執政者無法解決
問題,整個社會需要有個發洩的對象。
(二)執政黨高層應該贊成或同意此方案。此方案影響選票如此重大,
高層不可能不知道,方案會送到立法院,應該是幾位頭頭已有共識。
(三)立委?
在社會氛圍下,沒人敢來反對這方案的,畢竟那個選區公務人員票過半?
軍教事不關己,自掃門前雪,票不大會受到影響。
最多是提出「配套措施」。
請不要幻想,不做什麼,立委會自己把整個方案檔下來。
貳、配套措施怎麼提,才是最切關公物人員權益的
一、丙等跟著一輩子,顯然違反比例原則
1.因為新制度強制一定比例丙等,未來得丙等的,不是犯下大錯,
而是只要別人表現比妳好,妳就死了。
而在很忙碌的機關,如法院地檢國稅局,晚上燈火通明加班是常事。
在那樣的一集戰區表現輸人,說不定到別的機關表現樂勝半數以上的人,
妳說沒有犯錯,只是在一級戰區輸人,這樣的紀錄在二十年後還可以當
是否解職你的依據,是否合理?
2.再說,新人剛進去業務不熟,表現為最後百分之三拿丙,
但若之後努力,連續數年拿甲、甚至拿優,因而升等、甚至升主管,
還把之前剛進去的丙一直背在身上,顯然有失公允。
修正方向:1.五年或十年內累積三丙才淘汰
2.洗刷前恥條款:拿甲可以抵掉之前的丙,否則無從激勵公務員
3.區分不同性質機關、績效高低機關
(二)其他:想到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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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一定會過!請認清這點。
(一)主要是社會氛圍,對公務員的敵意。
而這最早出於在野黨對執政黨鐵票的敵意,經過宣染、媒體經常的報導攻擊,
加以民間資方壓榨受雇者過狠,而貧富懸殊加大,物價高漲,執政者無法解決
問題,整個社會需要有個發洩的對象。
(二)執政黨高層應該贊成或同意此方案。此方案影響選票如此重大,
高層不可能不知道,方案會送到立法院,應該是幾位頭頭已有共識。
(三)立委?
在社會氛圍下,沒人敢來反對這方案的,畢竟那個選區公務人員票過半?
軍教事不關己,自掃門前雪,票不大會受到影響。
最多是提出「配套措施」。
請不要幻想,不做什麼,立委會自己把整個方案檔下來。
貳、配套措施怎麼提,才是最切關公物人員權益的
一、丙等跟著一輩子,顯然違反比例原則
1.因為新制度強制一定比例丙等,未來得丙等的,不是犯下大錯,
而是只要別人表現比妳好,妳就死了。
而在很忙碌的機關,如法院地檢國稅局,晚上燈火通明加班是常事。
在那樣的一集戰區表現輸人,說不定到別的機關表現樂勝半數以上的人,
妳說沒有犯錯,只是在一級戰區輸人,這樣的紀錄在二十年後還可以當
是否解職你的依據,是否合理?
2.再說,新人剛進去業務不熟,表現為最後百分之三拿丙,
但若之後努力,連續數年拿甲、甚至拿優,因而升等、甚至升主管,
還把之前剛進去的丙一直背在身上,顯然有失公允。
修正方向:1.五年或十年內累積三丙才淘汰
2.洗刷前恥條款:拿甲可以抵掉之前的丙,否則無從激勵公務員
3.區分不同性質機關、績效高低機關
(二)其他:想到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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