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實務 FAQ

現職公務人員,復參加考試錄取等相關權益

Jake#考試#職缺#高考#普考

本篇適用現職人員參加考試錄取等相關權益,先予敘明。 1.依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9條規定: 現職人員參加考試錄取,具所占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 者,其占缺訓練期間之權益依下列標準辦理: 一、津貼: 分配至納入銓敘之機關(構)學校訓練,其原敘級俸高於考試取得資 格之級俸時: (一)級俸:仍准支原敘級俸。 (二)加給:如原敘職等在所占職務列等範圍內,仍依原敘職等標準支給 ;如原敘職等高於所占職務最高職等時,按該所占職務之最高職等 標準支給;如原敘職等低於所占職務最低職等時,按所占職務最低 職等標準支給。 二、休假及其他權益: (一)如與原任職年資銜接者,得繼續併計其年資給予休假。 (二)其基於現職公務人員身分應享有之各項權益,依現職公務人員有關 法令辦理。 現職人員參加考試錄取,具所占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經分配至公營事業 機構或未納入銓敘之機關者,其占缺訓練期間之權益,依各該機關(構) 適用之人事法規辦理。 2.依前揭規定,具所占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係同時具備下述要件: (一)前往他機關報到當日,原現職已解除限制轉調年限。 EX:A君於103年普考及格,復104年高考三級及格 因103年普考綁約3年,是A君未解除限制轉調年限,未具法定任用資格 (二)前往他機關報到當日,現職職等得權理考試錄取所提報之最低職等。 EX:B君於101年初考及格,復104年高考三級及格, B君現職職等為委任2職等,104年高考三級及格分發提報職缺為委5至薦7 雖B君101年初考綁約1年已經期滿解除限制轉調年限 然B君委任2職等無法權理委任5職等(現行規定同官等高2職等範圍內可權理) 是B君未具備權理資格,未具法定任用資格 (三)前往他機關報到當日,現職職系得轉調考試錄取所提報之職系。 EX:C君101年普考文化行政及格,復104年高考三級經建行政及格 C君現職職等為委任3職等,綁約1年已滿,104年高考三級及格職缺為委5至薦7 然C君文化行政職系依現行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不得調任經建行政職系 是B君未具備職系轉調資格,未具法定任用資格 現行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連結:http://tinyurl.com/kjrnqf4 3.以上三要件若同時具備,若無其他特殊事由,得認具所占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 現職公務人員應於他機關報到當日向人事人員反映及檢附相關資料, 俾憑辦理派代送銓敘部審定 –

網友回覆 50

  1. Wallis

    M文給推

  2. Joe

    你好,那如果普考滿約後,考上高考or地三 有合資格嗎同職系類科

  3. Annie

    如果我升到委4,是不是就有薦6-7的資格了?

  4. Olivia

    原來是這意思 謝謝

  5. David

    請問上述三要件是否有其依據?(某辦法or某解釋函or其他)

  6. James

    請問,「未具法定任用資格」是指就算考上也不能分發就任嗎

  7. Carol

    那請問休假年資的話,限制轉調期限未滿,若是12月才至新機關報到,原機關已經連續任職數年,明年一樣沒有休假嗎?要等到106年才有?

  8. Frederica

    可以再請問一下,有哪些相關權益會減損與中斷嗎?

  9. Rachel

    推解說

  10. Damian

    推推 非常清楚 感謝整理

  11. Queena

    如果105年委二,106年確定升到委三,105年考上高考,

  12. Barb Cronin

    前者綁約已滿且考上也屬同職系,不就106年報到比較好

  13. Candice

    推,這篇很棒

  14. Christine

    請問現職職系非同職組,但經認定具該職務專者,可以算嗎?專長

  15. Xanthe

    回答2樓的有點小錯誤 機關提報"委5至薦7"的缺 跨官等職缺不得權理 必須是"委5或薦6至薦7"職缺才可權理

  16. Ivy

    只是實務上大多數三等考試的缺都是5或6-7的課員科員缺跨官等的缺如學校人事主任 小機關的主辦會計員等因為主管缺很少直接提報考試缺

  17. Lily

    推有上課

  18. Sierra Rose

    應該說 職務列等跨官等的職缺一定要合格實授所列最低職等才可佔缺 跟主管職務無關 可以看第Q171http://tinyurl.com/njwpn6p

  19. Lily

    不過也感謝原po辛苦整理!

  20. Iris

    推

  21. George

    推~很受用

  22. Una

    推 很清楚

  23. Kumar

    請問102年高考錄取,同職系錄取104年高考,再同職系錄取

  24. Genevieve

    105高考,則是否還具備法定任用資格?

  25. Xanthe

    推~ 簡單明瞭 非常受用

  26. Michael

    推,還好出道的早,規定愈來愈嚴苛。

  27. Elma

    專業!

  28. John

    還書“規則”,行政規則可以扯著作權法也是蠻屌的,如果你們本來有針對附件遺失怎麼處理有規定,照做就好,讓他去打行政訴訟

  29. Rachel

    受訓既非公保,也非勞保,而是和失業人士一樣的國保,屬黑工或奴工,還想放喔!另外,核備的约聘僱,一樣不能放,但地方政府的黑工~編制外的约聘僱可以放璁u聘僱討論结果

  30. Elma

    全考另考也只差在之後能不能晉級而已不是?

  31. Regina

    先知會甲甲沒意見就好了吧

  32. Puput

    真的太可惡了 揪了一堆不自己去買還叫人去買

  33. Kyle

    推這篇

  34. Jack

    推

  35. Gary

    專業推~可以借轉嗎

  36. Doris

    既然你都爬了考試的心得文 其實版上也有很多工作心得文也可以去看看

  37. Ethan

    抱歉推錯

  38. Gary

    想請問第一點,因為是說明「占缺訓練期間」的權益,那訓練結束後的權益呢?如果現職人員目前已經9職等,參加高考及格,依照第一點的說明,似乎是領原支領的本俸+7職等的加給,那不知「占缺訓練期間」結束後的薪水要如何計算?

  39. Rosalind

    看了一下,所以104普考錄取報到,105高考錄取報到,即使105年一整年有在普考及高考單位任職,106年仍然是0天年假,是這樣嗎。

  40. Victoria

    (爛死了)

  41. Jacob

    加班補休吧

  42. John

    請問大家, 研發替代役若在中央單位服役,可以再之後考前公職後併計休假年資吧?

  43. Elvira

    如果可以, 要拿哪個文或函釋來說服人事...?考取#

  44. Enid

    也就是說,因為現職公務人員任何職系都不能轉調審檢職系,考上司法官以後,在法官學院不能依先前年資敘薪,要從六職等開始算摟?但是結訓之後任候補法(檢察)官以後呢?

  45. Noah

    請問如果現職(低職等)又考上原機關(高職等)仍適用上述規定嗎?

  46. John

    請問一下符合(一)跟(三),但原本7職等或8職等考上三等特考

  47. Harry

    說錯, 是考上高考三級(開薦6到薦7的缺),那有符合法定任用嗎?

  48. Ula

    感謝推

  49. Ula

    請問,目前現職銓敘技術類科,但具有轉任一般行政職系資格的話,在尚未轉任一般行政前,考上人事行政,這樣具有法定認定資格嗎?

  50. Linda

    打錯,是“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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