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公務員考上高考後的休假與年資 - 考試
By Daniel
at 2010-12-15T18:46
at 2010-12-15T18:4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razybaby ( 小金(Kim))》之銘言:
: 公務員,到今年99年已經是四年多的年資,有14天的休假以及16000元國民旅遊
1. 補充一下 國旅卡16000
如在A單位刷了a ; 到了B單位只能再刷16000-a
不會因國旅卡發卡機構不同而異喔 但是到B要用新卡才能補助吧
不少人以為換了新國旅卡就沒有了(如玉山變中國信託)
趕著離(調)職前猛刷國旅卡或猛請假 其實都不對的喔
2. 其實呢 到國旅卡檢核系統就可看見歷年刷卡紀錄與任職機關
3.但如果因考試到B前要受訓(如調查局或司法官此類較長期的訓練)的話
就應在離職前猛刷國旅卡或猛請假
不然受訓時可沒假可請 刷國旅卡也沒補助喔
(受訓期間不是公務員 並不適用公務員請假規則)
必須等到結訓後出來任職 休假年資才開始併計啦
: 卡的補助。今年99年我再考上高考三級、於99年12月6日到新單位報到、同日從原
: 單位離職,當時我一度以為自己的休假全部會歸0,也一度以為『實務訓練期間沒有休假
: 』,所以緊急撤消了所有的出國計畫、請長假的計畫。
: 但是我後來發現事實並非如此。
: 根據『99年公務人員高考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保訓會公訓字第099
: 0011420號函訂定),第十二點『受訓人員權益』的第(二)條摘錄如下︰
: ╭─────────────────────────────────────╮
: │ (二)現職人員參加考試錄取,具所占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
: │ 者,其占缺訓練期間之權益依下列標準辦理: │
: │ 1、津貼: │
: │ 分配至納入銓敘之機關(構)學校訓練,其原銓敘俸高於考試取得資格之│
: │ 級俸時: │
: │ (1)級俸:仍准支原敘級俸 │
: │ (2)加給:如原敘職等所在占職務列等範圍內,仍依原敘職等標準支給;如│
: │ 原敘職等高於所占職務最高職等時,按該所占職缺之最高職等標準支給│
: │ ;如原敘職等低於所占職務最低職等時,按所占職務最低職等標準支給│
: │ 。 │
: │ 2、休假及其他權益: │
: │ (1)如與原任職年資銜接者,得繼續併計其年資給予休假。 │
: │ (2)其基於現職公務人員身分應享有之各項權益,依現職公務人員有關法令│
: │ 辦理。 │
: ╰─────────────────────────────────────╯
: 也就是已經是現職公務人員(且已經通過合格實授者),再經過考試分發其他機關,
: 其實務訓練期間依然享有與一般公務人員相同的請假天數與權益。
: 以我的情況來說,我在原單位服務至99年12月6日,最後休假還剩下三天,到了
: 新單位,年底前依舊可以把這三天請完,即使我目前是處於實務訓練四個月的階段。
: 根據這份訓練計畫書,我剛才也已經與我新單位的人事討論過了確定沒有問題,因此
: 上網分享給大家,也許很多人本來就已經懂了,但是可能將來還是會有新人有類似的問題
: ,在此希望我的分享可以幫助到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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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到今年99年已經是四年多的年資,有14天的休假以及16000元國民旅遊
1. 補充一下 國旅卡16000
如在A單位刷了a ; 到了B單位只能再刷16000-a
不會因國旅卡發卡機構不同而異喔 但是到B要用新卡才能補助吧
不少人以為換了新國旅卡就沒有了(如玉山變中國信託)
趕著離(調)職前猛刷國旅卡或猛請假 其實都不對的喔
2. 其實呢 到國旅卡檢核系統就可看見歷年刷卡紀錄與任職機關
3.但如果因考試到B前要受訓(如調查局或司法官此類較長期的訓練)的話
就應在離職前猛刷國旅卡或猛請假
不然受訓時可沒假可請 刷國旅卡也沒補助喔
(受訓期間不是公務員 並不適用公務員請假規則)
必須等到結訓後出來任職 休假年資才開始併計啦
: 卡的補助。今年99年我再考上高考三級、於99年12月6日到新單位報到、同日從原
: 單位離職,當時我一度以為自己的休假全部會歸0,也一度以為『實務訓練期間沒有休假
: 』,所以緊急撤消了所有的出國計畫、請長假的計畫。
: 但是我後來發現事實並非如此。
: 根據『99年公務人員高考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保訓會公訓字第099
: 0011420號函訂定),第十二點『受訓人員權益』的第(二)條摘錄如下︰
: ╭─────────────────────────────────────╮
: │ (二)現職人員參加考試錄取,具所占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
: │ 者,其占缺訓練期間之權益依下列標準辦理: │
: │ 1、津貼: │
: │ 分配至納入銓敘之機關(構)學校訓練,其原銓敘俸高於考試取得資格之│
: │ 級俸時: │
: │ (1)級俸:仍准支原敘級俸 │
: │ (2)加給:如原敘職等所在占職務列等範圍內,仍依原敘職等標準支給;如│
: │ 原敘職等高於所占職務最高職等時,按該所占職缺之最高職等標準支給│
: │ ;如原敘職等低於所占職務最低職等時,按所占職務最低職等標準支給│
: │ 。 │
: │ 2、休假及其他權益: │
: │ (1)如與原任職年資銜接者,得繼續併計其年資給予休假。 │
: │ (2)其基於現職公務人員身分應享有之各項權益,依現職公務人員有關法令│
: │ 辦理。 │
: ╰─────────────────────────────────────╯
: 也就是已經是現職公務人員(且已經通過合格實授者),再經過考試分發其他機關,
: 其實務訓練期間依然享有與一般公務人員相同的請假天數與權益。
: 以我的情況來說,我在原單位服務至99年12月6日,最後休假還剩下三天,到了
: 新單位,年底前依舊可以把這三天請完,即使我目前是處於實務訓練四個月的階段。
: 根據這份訓練計畫書,我剛才也已經與我新單位的人事討論過了確定沒有問題,因此
: 上網分享給大家,也許很多人本來就已經懂了,但是可能將來還是會有新人有類似的問題
: ,在此希望我的分享可以幫助到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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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ucy
at 2010-12-16T06:01
at 2010-12-16T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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