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與特休的關係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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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不知道怎麼下

最近公司人事部門要針對明年度的休假制度作個調整
因為我們公司的特休到年底是可以換算成薪水領回的
而且請病假除非兩天以上不用附證明 請病假又只扣半薪
所以其實多數員工能請病假就請病假 造成請病假浮濫的狀況
有些人甚至是遲到一個小時 填一張假單請病假就行了

之前算出缺勤的人事小姐對這個狀況其實很不高興
所以提出希望除非有附證明 不然必須先扣特休才能請病假 且一次最低2小時
配套是半年3000或者一年5000的全勤獎金

我的問題是
1. 這樣對特休少的新人其實不太公平
2. 對於月薪較高的同仁
他們請病假跟以特休請病假的差額較高 並不是全勤獎金就可以補起來
3. 規定一定要先請特休再請病假 又沒有法理上的問題?

想請問大家的公司都是怎麼處理這種狀況
有沒有比我們的解決方案更好的方式?
感覺這個政策一出 又會是一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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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08-09-16
我覺得會有勞基法的問題 公司本來就沒有權利去限制員工要
Valerie avatarValerie2008-09-20
怎樣去運用他們的特休 但你公司請病假浮濫的情況 我目前所
David avatarDavid2008-09-20
想到且較合乎法律的方法就是取消特休換薪水的制度 而且會
George avatarGeorge2008-09-20
取消也是那些員工自找的XD 目前就想到這個 其他更好的辦法
Blanche avatarBlanche2008-09-21
(且合法)就要靠你去動腦筋 或是看其他版友們有沒有其他好
辦法 畢竟我經驗也不是非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