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公文旅行、官僚殺人 可惡至極 - 薪水
By Ula
at 2011-03-28T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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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公文旅行、官僚殺人 可惡至極
2011-03-28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官僚殺人」這四個字,經常出現在媒體上,不是官僚真殺人,而是官僚怠惰,造
成民眾不可彌補的權益損失。
最近新北市長朱立倫為了公務員的官僚心態,痛批公文連他都看不懂,直言要求新
北市各部門回覆民眾陳情時,不要八股,要寫白話文,最重要的:注意禮貌、面對問題、
解決問題。公文看不懂不打緊,頂多事情辦得慢或辦不了,萬一碰到公文旅行造成空窗期
,讓政府部門三不管而發生類似雲林國二少女遭性侵殺害案,那就真的是不可忍受的公文
殺人、官僚殺人。
早在前總統李登輝時代,就痛批一個公文蓋上百個章,最後還是石沉大海,國家經
建計畫往往因此遙遙無期;李登輝之怒在扁政府時代同樣出現,前總統陳水扁也講過類似
的話;政黨二次輪替,馬政府上台情況也沒改善,去年初,行政院長吳敦義為了公文延宕
,氣到大罵,「難道要我蓋個震怒章嗎?」
奇特的是,首長震怒,全然嚇不到承辦的公務員,類似情況,一而再、再而三發生
。新北市研考會在市政會議中報告指出,今年一、二月,市府受理二萬八千多件陳情案,
依規定應在六天內回覆,但工務局、政風處、交通局、水利局及社會局五局處,逾期答覆
的比率「有進步的空間」,至於新北市受理三萬五千件申請案中,逾期答覆率最嚴重的依
次是水利局、工務局、財政局、農業局及觀光旅遊局。新北市研考會話說得含蓄,講成朱
立倫要求的「白話文」就是:被點名單位回覆民眾陳情的公文還要拖多久?
更離譜的是,民眾有冤投訴,相關單位的回覆竟包括:「按鈴無人應門,移交社會局處
理」、「台端請上網查詢」、「不要亂投訴,否則涉及刑責後果自負」。民眾看不看得懂
「台端」到底是什麼意思不重要,問題是:如果民眾知道上網查詢,還需問你嗎?政府推
動電子化過程中,難道不知道政府各單位都有電腦,民眾可不是家家有電腦,人人有電腦
,不擅長使用電腦者,可能就是政府最需要照顧的弱勢族群,公務員一句要民眾自行上網
查詢就交代了事,這薪水領得也太方便了吧?遑論還有單位一推二五六,丟給其他單位處
理,可想而知,被推到處理的單位接到民眾再陳情,結果十之八九又是再找一個單位推出
去,一紙代表政府效能的公文,竟成了民眾冤氣的皮球,這像話嗎?
如果只是家門口被流浪漢擋住等事,不影響身家安全,公務員以公文卸責推事,民
眾罵兩句就算了,問題是沒有人知道什麼時候可能因為公文延宕或敷衍,而釀成無可挽救
的憾事。雲林國二少女遭性侵殺害案就是最讓人揪心的案例。凶嫌在年初二月出獄,台中
監獄於半個月前,即元月十四日即發文通知雲林警察局和衛生局,公文卻拖了足足兩個月
,直到三月十五日凶嫌的父親才收到公文,嫌犯就在這段空窗期中,於三月十二日再度犯
下性侵案。
為什麼一紙公文要旅行兩個月?經查,雲林縣性侵害防治中心在台中監獄發文後四
天,於元月十九日收到公文;再隔七天,元月廿六日雲林縣社會處才分別行文給雲林縣警
察局和衛生局,通知必須完成報到和評估會議等追蹤措施;再隔將近一個月,二月廿三日
,警察局才完成網上登錄,兩天後報告通知才發文給凶嫌戶籍地的莿桐分駐所;因凶嫌搬
遷,分駐所連續三次投遞未達,直到三月十五日,凶嫌父親才拿到公文。
至於衛生局收到公文後,應於一個月內即二月廿六日前要安排評估與處遇計畫,但
衛生局卻將此案評估排在四月一日,理由是「人力不足」,社會處甚至指責台中監獄應該
在刑滿前一個月,即去年十二月卅日就該發文,台中監獄或者發文慢了兩星期,但雲林縣
政府相關局處有什麼道理讓公文走兩個月?既怠惰更卸責的心態,讓一位無辜少女從此香
消玉殞,真的可惡至極。
政府部門為民服務,豈能把機關當衙門?公務員怠惰卻猶有保障,出了事,反正上
有政務官扛責;問題是,民眾權益受損,身家性命遭到威脅,再多的國家賠償都換不回人
命,該跟誰喊冤?各級政府首長別當冤大頭、濫好人,應管好你的屬下,拴緊每一個螺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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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8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官僚殺人」這四個字,經常出現在媒體上,不是官僚真殺人,而是官僚怠惰,造
成民眾不可彌補的權益損失。
最近新北市長朱立倫為了公務員的官僚心態,痛批公文連他都看不懂,直言要求新
北市各部門回覆民眾陳情時,不要八股,要寫白話文,最重要的:注意禮貌、面對問題、
解決問題。公文看不懂不打緊,頂多事情辦得慢或辦不了,萬一碰到公文旅行造成空窗期
,讓政府部門三不管而發生類似雲林國二少女遭性侵殺害案,那就真的是不可忍受的公文
殺人、官僚殺人。
早在前總統李登輝時代,就痛批一個公文蓋上百個章,最後還是石沉大海,國家經
建計畫往往因此遙遙無期;李登輝之怒在扁政府時代同樣出現,前總統陳水扁也講過類似
的話;政黨二次輪替,馬政府上台情況也沒改善,去年初,行政院長吳敦義為了公文延宕
,氣到大罵,「難道要我蓋個震怒章嗎?」
奇特的是,首長震怒,全然嚇不到承辦的公務員,類似情況,一而再、再而三發生
。新北市研考會在市政會議中報告指出,今年一、二月,市府受理二萬八千多件陳情案,
依規定應在六天內回覆,但工務局、政風處、交通局、水利局及社會局五局處,逾期答覆
的比率「有進步的空間」,至於新北市受理三萬五千件申請案中,逾期答覆率最嚴重的依
次是水利局、工務局、財政局、農業局及觀光旅遊局。新北市研考會話說得含蓄,講成朱
立倫要求的「白話文」就是:被點名單位回覆民眾陳情的公文還要拖多久?
更離譜的是,民眾有冤投訴,相關單位的回覆竟包括:「按鈴無人應門,移交社會局處
理」、「台端請上網查詢」、「不要亂投訴,否則涉及刑責後果自負」。民眾看不看得懂
「台端」到底是什麼意思不重要,問題是:如果民眾知道上網查詢,還需問你嗎?政府推
動電子化過程中,難道不知道政府各單位都有電腦,民眾可不是家家有電腦,人人有電腦
,不擅長使用電腦者,可能就是政府最需要照顧的弱勢族群,公務員一句要民眾自行上網
查詢就交代了事,這薪水領得也太方便了吧?遑論還有單位一推二五六,丟給其他單位處
理,可想而知,被推到處理的單位接到民眾再陳情,結果十之八九又是再找一個單位推出
去,一紙代表政府效能的公文,竟成了民眾冤氣的皮球,這像話嗎?
如果只是家門口被流浪漢擋住等事,不影響身家安全,公務員以公文卸責推事,民
眾罵兩句就算了,問題是沒有人知道什麼時候可能因為公文延宕或敷衍,而釀成無可挽救
的憾事。雲林國二少女遭性侵殺害案就是最讓人揪心的案例。凶嫌在年初二月出獄,台中
監獄於半個月前,即元月十四日即發文通知雲林警察局和衛生局,公文卻拖了足足兩個月
,直到三月十五日凶嫌的父親才收到公文,嫌犯就在這段空窗期中,於三月十二日再度犯
下性侵案。
為什麼一紙公文要旅行兩個月?經查,雲林縣性侵害防治中心在台中監獄發文後四
天,於元月十九日收到公文;再隔七天,元月廿六日雲林縣社會處才分別行文給雲林縣警
察局和衛生局,通知必須完成報到和評估會議等追蹤措施;再隔將近一個月,二月廿三日
,警察局才完成網上登錄,兩天後報告通知才發文給凶嫌戶籍地的莿桐分駐所;因凶嫌搬
遷,分駐所連續三次投遞未達,直到三月十五日,凶嫌父親才拿到公文。
至於衛生局收到公文後,應於一個月內即二月廿六日前要安排評估與處遇計畫,但
衛生局卻將此案評估排在四月一日,理由是「人力不足」,社會處甚至指責台中監獄應該
在刑滿前一個月,即去年十二月卅日就該發文,台中監獄或者發文慢了兩星期,但雲林縣
政府相關局處有什麼道理讓公文走兩個月?既怠惰更卸責的心態,讓一位無辜少女從此香
消玉殞,真的可惡至極。
政府部門為民服務,豈能把機關當衙門?公務員怠惰卻猶有保障,出了事,反正上
有政務官扛責;問題是,民眾權益受損,身家性命遭到威脅,再多的國家賠償都換不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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