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補償 不得少於原工資50%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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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egfried921 (白兔,♂的)》之銘言:
自由時報

競業禁止補償 不得少於原工資50%


siemen: 台灣真的有廠商願意付這筆敬業條款嗎??10/08 08:21
skywish: GG有,身邊長輩10/08 08:22
rosefan: 一直很好奇對職階多高層的員工才會使出競業條款10/08 08:28
bla: 不付也沒差,上法院就告輸了10/08 08:29
siemen: 世上只有GG好,GG的孩子像個寶~10/08 08:31
siemen: 快投入GG的懷抱,幸福享不了10/08 08:32
Roderickey: 沒付款的要告洩密就告不成10/08 08:49
Roderickey: 而且50%也太低了 應該要150%以上10/08 08:49
Roderickey: 訂50%這種狗屁數字的人一定也是那種不尊重專業技術的10/08 08:51
jason3345678: 就跟訂基本工資22k是同腦袋10/08 09:24
cat0429: 競業條款很多是拿來嚇員工的~不合法就該明訂:要有簽約10/08 09:48
cat0429: 金及至少同等薪水的補償吧!坦白說,阻止競爭對手成長,10/08 09:48
cat0429: 這還真的是筆小錢耶!更何況還關乎一個人的人生~10/08 09:48
cloud0829: 北七 才五成就要綁死人喔10/08 09:49
Roderickey: 反正就這些鳥阻礙科技業的發展10/08 10:02
Roderickey: 分紅費用化完全是元兇 現在又一堆鳥法案10/08 10:03
Roderickey: 完全以服務業看台灣 可悲10/08 10:03
Bass1986: 請問公司提出競業禁止(50%工資),離職員工就要簽嗎?10/08 10:04
Bass1986: 或是可以拒絕?10/08 10:04
Roderickey: 沒錢就是沒心沒人 就是這麼簡單而已10/08 10:04
gn01216674: gg五成剛好22k…10/08 10:05
Roderickey: 學生時代要分明星學校 出社會要大家齊頭平等 矛盾10/08 10:09
ptta: 真正有需要,公司還是告,讓你每週出庭到崩潰10/08 10:11
Gyin: 應該至少要實領薪水的50%吧...或不低於離職前月薪10/08 10:19
dinway: 人家會去競爭對手那就是錢比較多,結果你只要付原薪資50%10/08 10:24
dinway: 就可以擋住,不愧是資進黨10/08 10:24

原本完全沒得領

現在離職不用工作卻至少拿50%薪水

應該算是一大進展了吧

一面倒批評真是好笑

有沒有勞工短視近利怎樣都不滿意

所以只能維持原狀一直爛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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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Selena2016-10-11
台灣真的有廠商願意付這筆敬業條款嗎??
Hedwig avatarHedwig2016-10-11
GG有,身邊長輩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10-14
一直很好奇對職階多高層的員工才會使出競業條款
Tracy avatarTracy2016-10-14
不付也沒差,上法院就告輸了
Madame avatarMadame2016-10-16
世上只有GG好,GG的孩子像個寶~
Edith avatarEdith2016-10-20
快投入GG的懷抱,幸福享不了
Edwina avatarEdwina2016-10-22
沒付款的要告洩密就告不成
而且50%也太低了 應該要150%以上
Edith avatarEdith2016-10-24
訂50%這種狗屁數字的人一定也是那種不尊重專業技術的
Mia avatarMia2016-10-27
就跟訂基本工資22k是同腦袋
Quanna avatarQuanna2016-10-27
競業條款很多是拿來嚇員工的~不合法就該明訂:要有簽約
金及至少同等薪水的補償吧!坦白說,阻止競爭對手成長,
這還真的是筆小錢耶!更何況還關乎一個人的人生~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10-31
北七 才五成就要綁死人喔
Jacob avatarJacob2016-11-05
反正就這些鳥阻礙科技業的發展
Dinah avatarDinah2016-11-08
分紅費用化完全是元兇 現在又一堆鳥法案
完全以服務業看台灣 可悲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11-10
請問公司提出競業禁止(50%工資),離職員工就要簽嗎?
或是可以拒絕?
Callum avatarCallum2016-11-14
沒錢就是沒心沒人 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11-18
gg五成剛好22k…
Xanthe avatarXanthe2016-11-19
學生時代要分明星學校 出社會要大家齊頭平等 矛盾
Liam avatarLiam2016-11-23
真正有需要,公司還是告,讓你每週出庭到崩潰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11-28
應該至少要實領薪水的50%吧...或不低於離職前月薪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2-02
人家會去競爭對手那就是錢比較多,結果你只要付原薪資50%
就可以擋住,不愧是資進黨
Lily avatarLily2016-12-04
50%太低 至少150%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12-09
0% = 沒實際約束力 50% = 拿少少錢把你綁死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2-13
訂了50%很少公司會付超過50%啦
Queena avatarQueena2016-12-15
跟特休規定天數一樣 滿一年超過7天的公司是極少數
Liam avatarLiam2016-12-18
真的是慣老闆心態耶,付不起錢就不要弄什麼競業禁止啦
Lydia avatarLydia2016-12-19
這條款真得很怪,換工作不能換同一領域
Eartha avatarEartha2016-12-23
MLB球員有競業條款嗎? 這樣想就好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12-23
雖然沒定上限,但50%代表開漏洞,以後封殺就給50%
Freda avatarFreda2016-12-25
你覺得不用工作就有錢領,但相同的他也沒辦法同領域工作
Adele avatarAdele2016-12-25
除非提高金額,不然就跟過勞死罰30萬或是加班罰2萬一樣
公司可以合法化搞你
Callum avatarCallum2016-12-28
訂這種條款就是要勞工內鬨 有人覺得拿這個50%可以
Harry avatarHarry2016-12-29
反正我還可以轉行 有些人就是只有單一技能但非常凸出
只拿50%根本就是斷了財路 要人去死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12-31
原本不付的話,是無效的,但現在改成只付少少就有效a
Irma avatarIrma2017-01-03
不覺得這對勞工是好事
Zora avatarZora2017-01-05
是阿,這行不同產品技術差很多,轉領域資歷容易歸0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1-10
原本這條款根本什麼用,現在根本就被合法化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1-12
你把這個條款套在NBA MLB NFL球員身上看看 顆顆
一生都毀了
Andy avatarAndy2017-01-15
綁手綁腳的條款
Sarah avatarSarah2017-01-16
這漏洞好多 果然學者治國 腦袋壞掉
舉例原在一家公司掃廁所 然後跳到另一家大企業底下掃
但工作名稱不同 這樣算禁業?
Sarah avatarSarah2017-01-21
建議樓上看過細則再批評, 要不然第一句評語只能自己吞囉
看你舉的例子就知道根本沒看過細則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1-23
請問你掃廁所跳槽會影響公司哪些的營業秘密或技術資訊?
Lily avatarLily2017-01-28
150%?不工作還多領50%,這位大大不當老闆實在太可惜了
Kama avatarKama2017-01-30
150%賠的是跳槽後可能的機會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2-03
抱歉!我錯了,應該要從政才對
Andy avatarAndy2017-02-04
新法其實都比原本限縮很多了, 立法的目的當然就是有些法官
Ethan avatarEthan2017-02-08
只看幾個要件...有講清楚會比沒講清楚好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2-09
是最低50%不是最高 重點在員工能不能拒簽吧 能拒簽不滿意就
不要簽啊 還有去年就開始談的東西 幹嘛又要扯黨派 看了實在
很煩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2-10
掃廁所只是舉例 啊是在悲憤什麼
Agatha avatarAgatha2017-02-12
阿樓上是看過細則沒有? 沒看過在那邊亂舉例, 不知道誰悲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