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考績法規,本就授權主管可針對不良者打丙或丁,
丁可直接解職,那為何真正被打丙丁等比例極少?
一.可能大家真的沒那麼差
二.真正該被打丙丁的人,在打考績不是真正
看工作表現的現況下,得以躲過
三.主管不想多事,怕得罪人
四.約僱人員-不受考績法約束,像上班現開心農場那位
換句話說,如果定丙等比例就能除米蟲,那
不用定比例,也一樣可以作到,直接給丁就好了
由上可知,現行考績制最大問題,在於欠缺一
明確公平機制,也不能確定主管是真正看工作表現
給考績,而不是因為其它非工作因素
考績法假定了一個主管本身很公正客觀,很優秀,
人格操守沒問題的前題,
卻沒有任何機制,去檢視這假設合不合現實
定了丙等比又如何?
米蟲以前能閃,以後照樣能閃,反倒是可能
讓輪乙變成輪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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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可直接解職,那為何真正被打丙丁等比例極少?
一.可能大家真的沒那麼差
二.真正該被打丙丁的人,在打考績不是真正
看工作表現的現況下,得以躲過
三.主管不想多事,怕得罪人
四.約僱人員-不受考績法約束,像上班現開心農場那位
換句話說,如果定丙等比例就能除米蟲,那
不用定比例,也一樣可以作到,直接給丁就好了
由上可知,現行考績制最大問題,在於欠缺一
明確公平機制,也不能確定主管是真正看工作表現
給考績,而不是因為其它非工作因素
考績法假定了一個主管本身很公正客觀,很優秀,
人格操守沒問題的前題,
卻沒有任何機制,去檢視這假設合不合現實
定了丙等比又如何?
米蟲以前能閃,以後照樣能閃,反倒是可能
讓輪乙變成輪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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