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待了一家生技公司
主要是做保健食品的
進去了四個月
當時談的時候試用期是31k (雖然老闆每個月都少給1k)
不過我默默接受了,那時候心想社會新鮮人,不要要求太多
但是我錯了,因為試用期過後,他居然降我底薪
原因是因為公司多請兩個人,不敷人事成本
底薪降到20000,這簡直是對碩士的汙辱
於是乎我離職了
後來聽說那個年紀很小的董事長
會把前員工的薪水扣在律師那
要求前員工在幫他做事才能拿到薪水
真是很卑鄙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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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做保健食品的
進去了四個月
當時談的時候試用期是31k (雖然老闆每個月都少給1k)
不過我默默接受了,那時候心想社會新鮮人,不要要求太多
但是我錯了,因為試用期過後,他居然降我底薪
原因是因為公司多請兩個人,不敷人事成本
底薪降到20000,這簡直是對碩士的汙辱
於是乎我離職了
後來聽說那個年紀很小的董事長
會把前員工的薪水扣在律師那
要求前員工在幫他做事才能拿到薪水
真是很卑鄙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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