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年終獎金被要回去.......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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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有點長.............................


這個幫我朋友問的,

朋友在一家醫院工作 , 聽他描述在之前就有個規定是

"在三月底前離職 , 需要繳回年終獎金 "

因為我朋友之前沒要離職 , 所以一直沒在意這項規定

直到今年換他要離職了 , 醫院今年改了規定

"在四月底前離職 , 需要繳回年終獎金 "

聽他說 是因為今年太多人要離職了 , 為了要閃這項規定 所以延至四月底離職

結果醫院用這招 ......

我朋友今天去問了她們的人事 , 人事給他的回答是

" 因為年終獎金是院長給妳們額外的錢, 他有權利拿回來"

小弟做人事不久 , 我知道這項規定是不對 , 但這個在勞基法有詳細規定嗎??

我知道的是 當薪水有變動時 (包含年終獎金) , 不能只是資方片面規定

而是要勞資雙方共同協定 , 勞方不同意的話 資方不能夠隨意變動勞動條件

不過我有跟我朋友要一些薪資的資料 員工守則

他說 她們沒有薪資單...薪資完全電腦化 , 要看詳細薪資請去電腦查

也沒有員工手冊....

他現在手上只握有 1.現階段醫院要扣年終獎金的公告

2.不定期契約

請問我朋友現在該怎麼做??

事情都還沒發生 (年終獎金還沒扣) , 不可能告到勞工局去吧??

如果要離職時 , 最後那個月的薪水被扣除了年終獎金..

是不是就要請勞工局去醫院調查薪資結構的問題...另外要跟資方做勞資協商

還是現階段在醫院時 , 就先請勞工局的人過去調查??

另外如果要開勞資協商 , 他需要打電話去給政府的哪個單位 ? 勞委會嗎??

我是想說先下手為強, 先請勞工局的人過去調查..這種規定符不符合


各位覺得??

謝謝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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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若壞 人生是黑白的

肝若好 考卷是空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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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10-04-04
錢發了還可以要回來,那以後公司沒賺錢,以前給的薪水
公司都要回去了
Lydia avatarLydia2010-04-06
這是內規 這樣做應該是沒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