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敘明我的情況
我是九六年特考甲類科,分發到A機關後,再考上九七年高考B類科分發到B機關
所以我在A機關是有拿到甲類科的考試及格證書並從97年7月28日先予試用
後於同年10月27日離職分發到B機關
想請問各位
我是否具有甲類科的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也就是我是否能以該資格去找甲類科的職缺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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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九六年特考甲類科,分發到A機關後,再考上九七年高考B類科分發到B機關
所以我在A機關是有拿到甲類科的考試及格證書並從97年7月28日先予試用
後於同年10月27日離職分發到B機關
想請問各位
我是否具有甲類科的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也就是我是否能以該資格去找甲類科的職缺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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