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的規定有違勞基法或其他相關規定嗎? - 服務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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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本人目前在此公司擔任PART TIME計時工

因為公司改制所以有機會要變正職人員

但就因為公司改制

今日開會

公司新主管準備草擬新的員工守則

但看完後覺得有些地方怪怪的

如下所示

一.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凡遲到一次扣10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五次

扣半個月基本工資,八次停發當月工資,

十次(含)以上調降工資.遲到早退半小時作曠職處理.

二 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不辦理任何手續者,作曠職處理.

曠職按三倍扣除當月工資.

請問各位這2點算合理嗎? 有違勞基法或其他相關法令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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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11-02-26
雖然說只要不違反罰不到的話就都很合理
但想也知道對公司合理而已
Gary avatarGary2011-03-01
是不合理 但是遵守並不困難吧 都是基本的注意事項而已
Yedda avatarYedda2011-03-04
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職 很基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