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請教:到底是連續二甲才能升等?或累積二甲可升等? - 公職Ivy · 2010-03-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草案第十一條: 二年列甲等以上者,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 是指一定要連兩年甲,不能中斷的意思嗎? 如果是甲乙甲,就不能升了嗎? -- 公職All CommentsWilliam2010-03-29"那就是任二甲",前面又沒寫 "連續二年"Rae2010-04-02像升官等考試就有寫"考前三年考績"那就是考試前面那三年.......但若是另考則跳過去,也就是計算是以連續三個整年考這部份考選部解釋過了......Thomas2010-04-03R大有不同見解Ophelia2010-04-06考績升等是銓敘部的業務吧..考選部怎麼解釋?Belly2010-04-08考績法的兩甲是連兩甲而不是"任"兩甲吧@@?Lily2010-04-09如果是任2甲~前面應該會寫"第"2年列甲Daniel2010-04-12連第一次丙 第二次丙 第三次丙 都有人解釋成 連續三丙~...你說呢??Belly2010-04-14考選部可以會簽銓敘部呀....因為決定採計考績當作升官等成績的是考選部決定而不是銓敘部決定....Rae2010-04-18請大家注意是否有"其他修正案"想挾帶過關Elvira2010-04-20大家都只注意3%丙等,殊不知這殺傷力更大Related Posts還能行政中立嗎?[新聞〕 吳泰成:條件訂出 自然打得出笨蛋﹗關鍵是打丙等的條件,不是打丙等的比例民眾所看到的公務員司法官有適用這套"三丙淘汰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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