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修法若過 送紅包有罪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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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5/23 14:03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3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增訂「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法務部表示,待立法通過後,民眾、廠商送紅包給公務員
都要負擔刑事責任。

根據現行貪污治罪條例規定,目前僅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收賄者,訂有罰則;民眾若對
公務員行賄、送紅包等,則處罰受賄的公務員,不處罰行賄的民眾。

法務部為檢肅貪腐、杜絕「紅包文化」,參考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香港防止賄賂條例、德國
刑法等,修法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明訂行賄公務員者要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因學者與實務界認為現行法條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罪的刑度過重,修法減輕「違背
職務行賄罪」,由現行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未來不違背職務行賄罪三讀通過後,行賄公務員者將處以刑罰
希望修法能改善民眾送紅包、廠商行賄等社會風氣,澄清吏治。

陳守煌說,不違背職務行賄的情形,例如廠商送紅包要求申請建物建照,讓承辦公務員原本
不通過核准而核准,或因此快速核准建照等,都將構成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依照過去案例顯示,前總統陳水扁涉及貪污、洗錢等罪時,曾出現公務人員收賄有罪,行賄
扁家的企業卻因屬「不違背職務行賄」而無刑責。未來立法三讀通過後,民眾送紅包、企業
行賄政府等情況都將被認定有罪。

※ 編輯: hil550 來自: 123.204.207.195 (05/23 15:05)
juliancola:內文怎麼跟標題不大一樣...應該是收紅包有罪吧 05/23 16:54
juliancola:看錯啦...都要罰 05/23 16:55
jjer:送飲料可以嗎? 05/23 23:06
gbjoker:公務員有收就有事 不管是否違背職務 但是送錢一方可能沒事 05/26 05:32
gbjoker:廠商送東西請你趕一下文件 廠商沒事 所以要修法 05/26 05:33
igiban:收紅包本來就該有事啦,難道賄賂無罪? 05/26 19:30

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5-24
內文怎麼跟標題不大一樣...應該是收紅包有罪吧
Edith avatarEdith2011-05-24
看錯啦...都要罰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5-27
送飲料可以嗎?
Annie avatarAnnie2011-05-28
公務員有收就有事 不管是否違背職務 但是送錢一方可能沒事
Carol avatarCarol2011-06-01
廠商送東西請你趕一下文件 廠商沒事 所以要修法
Xanthe avatarXanthe2011-06-04
收紅包本來就該有事啦,難道賄賂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