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資方與勞方可以簽訂工作合約嗎? - 人資Kristin · 2022-02-1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各位人資大神,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我們公司是個編制大約15人的小公司 所以可以說是操木皆兵的狀況 但為避免一兩個職員的調動,導致公司營運上的負擔 想請問的是,資方或勞方可以簽訂工作合約嗎? 例如甲職員跟公司簽訂一紙二年或三年的合約 內容當然就是主要包含薪資結構跟獎懲規定 藉此以保護雙方 剛剛有稍微查詢谷哥一下,會建立合約主要都是在有訓練費用的狀況之下 所以沒特別培訓的條件下,是可以擬或簽訂上述的合約嗎? 先感謝各位了! -- 人資All CommentsTodd Johnson2022-02-18你可能要先從勞基法開始看起,第二章就是勞動契約勞資雙方本於契約自由原則當然可以簽約,但一切低於勞基法Sierra Rose2022-02-22待遇或標準者無效Enid2022-02-26你講的工作合約 跟勞動契約有啥不同嗎?Daniel2022-03-01勞動契約本來就分"定期"和"不定期"~Kama2022-03-05如果你指的是綁約=勞基法裡的"最低服務年限"。那就以下Jake2022-03-031.因提供培訓費可 2.為保障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有補償者。Kama2022-03-06講白話就是,可以用留任獎金的名義和員工約定至少服務一定期限之合約Bethany2022-03-03員工離職符合勞基法提前告知就好,勞基法裡面也是有保障資方的權利,何必多此一舉多打一份合約Related Posts乙級就業服務的術科準備方向人資圈有沒有哪一本書推薦閱讀?托兒津貼內部轉調卡關2個月職場性別陋習與性騷擾防治觀察HR訪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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