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理由三 - 金融業討論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5-08-17T18:09
at 2015-08-17T18:09
Table of Contents
我一直到離開彰銀,儘管心中有很大的不滿,但並沒有對分行採取行動
但是我離職前幾天有聽到一個消息,人資處有一位劉專員是103年企金MA的班導
負責處理本次企金MA新進人員的相關事宜,7月下旬他先打電話給我只有表達兩件事
第一是他很訝異,第二就是希望我自己辭一辭就算了,並沒有表現出想幫我留任的意思
他的反應我一直覺得怪怪的,直到離開前幾天聽到確切消息指出
這位劉專員其實跟中崙分行的林高專已經勾結好了,林高專請他叫我自行離職
聽到此事後,經過一些考慮,雖然我8/14資遣生效
但我還是於8/11分別向人資處跟工會申訴這位劉專員,結果如何我就不知道了
以上就是我在彰銀期間唯一的動作,離開彰銀後我打算對劉專員再採取一些行動
不過這就以後再說了。只是覺得人心險惡,表面上好像是為你好但卻包藏禍心
彷彿華山派岳不群再世一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遣理由三:
我並沒有看到分行發送的這份公文,我是透過透過他人口述轉達得知的
第三個理由似乎是指說我跟某客戶有溝通協調不良的問題,經客戶反應後
所以要把我資遣,該理由似乎並沒有舉出甚麼例子出來
實際情況:
三個理由中,這個是最讓我一頭霧水的,依我跟其他同事和該公司會計接觸經驗
來說,該公司會計對於銀行業務的配合程度較低,這件事可說是共識
以我跟他們接觸的經驗為例,該公司會計介紹了兩家公司與本行往來
年審資料提供的確實也比較晚,而且過程中也會提出許多要求
直到最後才告知我說他的目的是該公司跟其他兩間公司能夠加起來再多借500萬
結果是該公司維持原額度無法多借,其他兩間不能借,也就是做了不少白工
跟他們往來的感覺是還蠻疲於奔命的
其他說明:
1.客戶4月時要求有一筆10萬活期存款的設質想要解質,詢問我可不可以
當時我遵從指示把客戶過去的資料都翻出來,結果都沒發現為何要設質10萬的紀錄
跟林高專和朱襄理報告後,長官們也沒說甚麼,就把10萬解質還給客戶
後來6月份客戶年審時提出要再多借500萬的需求時
朱襄理就提到4月的這件事責備我說欠缺與客戶溝通的能力,不知客戶想法
從4月份客戶要求10萬活期存款要解質時就要知道公司有缺錢,就應該要有因應方案
2.聽說朱襄理有跟其他人提及這間公司貢獻度不高,但我卻這麼積極的幫客戶服務
因此他猜測acerbenq一定有收該公司的賄賂或是有甚麼私下交易,而且後來
還打算在資遣理由上去栽贓說我有收客戶的錢
我認為朱襄理後來沒寫的原因並不是為了我,而是擔心他如果真的寫了這條
未來真的就是法院再見了
3.並不是因為我對貢獻度小的客戶服務好,而是我認為對於所有的客戶都應該
要服務好,剛好這間公司的要求蠻多的,我也都會盡量爭取,我認為這對我而言
也算是一種學習,我完全沒有收該公司的賄賂或是有甚麼私下交易,這完全不是事實
4.我最後打電話跟客戶告別時,客戶表示他們的不滿是因為不能多借500萬
並沒有提到關於我的部分,因為他也知道這不是我可以決定的
對於我的服務覺得滿意,不覺得有甚麼做得不好的地方
當我告知該公司這個資遣理由時,該公司會計電話中驚訝到說不出話來
最後表示如果彰銀沒有acerbenq這麼好的業務人員,那公司有考慮要轉至其他銀行
雖然服務該公司是蠻勞心勞力的,不過最後聽到這些話也算是對我的小小肯定。
5.各位版友有任何疑義,我再修改補充,謝謝。
--
但是我離職前幾天有聽到一個消息,人資處有一位劉專員是103年企金MA的班導
負責處理本次企金MA新進人員的相關事宜,7月下旬他先打電話給我只有表達兩件事
第一是他很訝異,第二就是希望我自己辭一辭就算了,並沒有表現出想幫我留任的意思
他的反應我一直覺得怪怪的,直到離開前幾天聽到確切消息指出
這位劉專員其實跟中崙分行的林高專已經勾結好了,林高專請他叫我自行離職
聽到此事後,經過一些考慮,雖然我8/14資遣生效
但我還是於8/11分別向人資處跟工會申訴這位劉專員,結果如何我就不知道了
以上就是我在彰銀期間唯一的動作,離開彰銀後我打算對劉專員再採取一些行動
不過這就以後再說了。只是覺得人心險惡,表面上好像是為你好但卻包藏禍心
彷彿華山派岳不群再世一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遣理由三:
我並沒有看到分行發送的這份公文,我是透過透過他人口述轉達得知的
第三個理由似乎是指說我跟某客戶有溝通協調不良的問題,經客戶反應後
所以要把我資遣,該理由似乎並沒有舉出甚麼例子出來
實際情況:
三個理由中,這個是最讓我一頭霧水的,依我跟其他同事和該公司會計接觸經驗
來說,該公司會計對於銀行業務的配合程度較低,這件事可說是共識
以我跟他們接觸的經驗為例,該公司會計介紹了兩家公司與本行往來
年審資料提供的確實也比較晚,而且過程中也會提出許多要求
直到最後才告知我說他的目的是該公司跟其他兩間公司能夠加起來再多借500萬
結果是該公司維持原額度無法多借,其他兩間不能借,也就是做了不少白工
跟他們往來的感覺是還蠻疲於奔命的
其他說明:
1.客戶4月時要求有一筆10萬活期存款的設質想要解質,詢問我可不可以
當時我遵從指示把客戶過去的資料都翻出來,結果都沒發現為何要設質10萬的紀錄
跟林高專和朱襄理報告後,長官們也沒說甚麼,就把10萬解質還給客戶
後來6月份客戶年審時提出要再多借500萬的需求時
朱襄理就提到4月的這件事責備我說欠缺與客戶溝通的能力,不知客戶想法
從4月份客戶要求10萬活期存款要解質時就要知道公司有缺錢,就應該要有因應方案
2.聽說朱襄理有跟其他人提及這間公司貢獻度不高,但我卻這麼積極的幫客戶服務
因此他猜測acerbenq一定有收該公司的賄賂或是有甚麼私下交易,而且後來
還打算在資遣理由上去栽贓說我有收客戶的錢
我認為朱襄理後來沒寫的原因並不是為了我,而是擔心他如果真的寫了這條
未來真的就是法院再見了
3.並不是因為我對貢獻度小的客戶服務好,而是我認為對於所有的客戶都應該
要服務好,剛好這間公司的要求蠻多的,我也都會盡量爭取,我認為這對我而言
也算是一種學習,我完全沒有收該公司的賄賂或是有甚麼私下交易,這完全不是事實
4.我最後打電話跟客戶告別時,客戶表示他們的不滿是因為不能多借500萬
並沒有提到關於我的部分,因為他也知道這不是我可以決定的
對於我的服務覺得滿意,不覺得有甚麼做得不好的地方
當我告知該公司這個資遣理由時,該公司會計電話中驚訝到說不出話來
最後表示如果彰銀沒有acerbenq這麼好的業務人員,那公司有考慮要轉至其他銀行
雖然服務該公司是蠻勞心勞力的,不過最後聽到這些話也算是對我的小小肯定。
5.各位版友有任何疑義,我再修改補充,謝謝。
--
Tags:
離職
All Comments

By Sandy
at 2015-08-21T14:54
at 2015-08-21T14:54

By Ula
at 2015-08-25T11:40
at 2015-08-25T11:40

By Yuri
at 2015-08-29T08:25
at 2015-08-29T08:25

By Valerie
at 2015-09-02T05:10
at 2015-09-02T05:10

By Caroline
at 2015-09-06T01:56
at 2015-09-06T01:56

By Zanna
at 2015-09-09T22:41
at 2015-09-09T22:41

By Adele
at 2015-09-13T19:26
at 2015-09-13T19:26

By Dinah
at 2015-09-17T16:11
at 2015-09-17T16:11

By Suhail Hany
at 2015-09-21T12:57
at 2015-09-21T12:57

By Belly
at 2015-09-25T09:42
at 2015-09-25T09:42

By Mary
at 2015-09-29T06:27
at 2015-09-29T06:27

By Ida
at 2015-10-03T03:13
at 2015-10-03T03:13

By Candice
at 2015-10-06T23:58
at 2015-10-06T23:58

By Odelette
at 2015-10-10T20:43
at 2015-10-10T20:43

By Victoria
at 2015-10-14T17:28
at 2015-10-14T17:28

By Skylar Davis
at 2015-10-18T14:14
at 2015-10-18T14:14

By Rae
at 2015-10-22T10:59
at 2015-10-22T10:59

By Ethan
at 2015-10-26T07:44
at 2015-10-26T07:44

By Rosalind
at 2015-10-30T04:30
at 2015-10-30T04:30

By Rae
at 2015-11-03T01:15
at 2015-11-03T01:15

By Quintina
at 2015-11-06T22:00
at 2015-11-06T22:00

By Ula
at 2015-11-10T18:45
at 2015-11-10T18:45

By William
at 2015-11-14T15:31
at 2015-11-14T15:31

By Oscar
at 2015-11-18T12:16
at 2015-11-18T12:16

By Elvira
at 2015-11-22T09:01
at 2015-11-22T09:01

By Daph Bay
at 2015-11-26T05:47
at 2015-11-26T05:47

By Bennie
at 2015-11-30T02:32
at 2015-11-30T02:32

By Cara
at 2015-12-03T23:17
at 2015-12-03T23:17

By Odelette
at 2015-12-07T20:02
at 2015-12-07T20:02

By Barb Cronin
at 2015-12-11T16:48
at 2015-12-11T16:48

By Anonymous
at 2015-12-15T13:33
at 2015-12-15T13:33

By Odelette
at 2015-12-19T10:18
at 2015-12-19T10:18

By Erin
at 2015-12-23T07:04
at 2015-12-23T07:04

By Daph Bay
at 2015-12-27T03:49
at 2015-12-27T03:49
Related Posts
新陽電腦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5-08-16T17:06
at 2015-08-16T17:06
考試分發,原單位不給離職

By Emily
at 2015-08-16T15:57
at 2015-08-16T15:57
請問不是觸犯所有法條都會被罰?

By Christine
at 2015-08-16T07:17
at 2015-08-16T07:17
考試分發,原單位不給離職

By Wallis
at 2015-08-16T00:21
at 2015-08-16T00:21
無薪假是否快來了?

By Hedwig
at 2015-08-15T22:23
at 2015-08-15T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