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在TSMC與電資工會一起拚很大的日子 (8) - 離職
By Emma
at 2017-04-25T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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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sode 8--早夭的台積電工會]
--要成立工會, 這是好的! 但是光憑一股熱情,
不一定能完成你想要做的事...
時間來到A.D.2009年 5月中, 我在華南高商辦好離職手續,
依依不捨的告別了教育界, 同年 6月, 我與一群回任弟兄們到了六廠報到,
(因為一些個人因素, 我選擇不回到十四廠, 來到六廠重新出發,
還因此差點跟 HR 再度起衝突)
回任的第一天, 當然是到公司報到, 在7F會議室中,
主持人在台上面帶笑容地說到: 歡迎大家再次回到TSMC...
主持人的確是面帶笑容, 但我敢保證:
除了主持人之外, 現場絕對不會有人笑得出來!
最神奇的, 是那位HR J經理, 當天也出現了, 他看到了我,
露出很 "親切" 的笑容, 我不得不說那笑容很親切... 但是那是真還是假,
恐怕還要在日後的交手過程才能確認!
這也點出一個問題: J經理他也來六廠了! 之前不是在十四廠麼?
J經理是哪位呢? 當然是那位說 "你說資遣就資遣喔? 我們是要開會的!"
的那一位囉~
不過報到當天也沒發生什麼事就是了, 在一切看似和平的回任說明會結束之後,
大家分發到各自的單位, 我來到了六廠製程整合, 準備開始重操舊業,
不過很妙, 我居然來到鳳凰學妹的單位, 話說我跟鳳凰也很有緣,
我們在學生時代就認識了,
當年剛來TSMC的時候, 就曾想過, 如果哪天可以跟鳳凰共事,
那種感覺應該不壞(畢竟是自己人), 這樣也算願望實現嗎? 呵呵~
另外, 回任的這一天, 我第一件做的就是去申訴, 個人覺得回任與否事小,
榮辱則為事大! 士可殺不可辱!
再說, TSMC的申訴管道我基本上是無視的,
我知道TSMC內部一共有好幾個申訴專用管道, 什麼副總直達車, 廠長申訴專線...等等
但是我想也不用想就知道, 這些基本上都沒啥用...
倒是張董指派的公司五人小組當時有特別提道: 若願意回任者,
可以提出申訴, 五人小組會 "親自" 處理,
看來這是公司內申訴管道之外比較特別的部分, 姑且一信好了.
不過, 這一申訴, 倒也申訴出了一堆問題, 也因為跑去申訴的關係,
日後也種下了我提筆撰寫萬言書給張董的主因...
---------------------------------------------------------------------------
按照當時五人小組的決議, 回任的申訴案件, 是要由兩位 "理字輩" 的管理職共同審理
聽說是避免被 "吃案" , 但是若以結果論來看,
高階長官也太低估基層主管吃案的能力了...(搖頭)
我申訴, 是申訴我去年(A.D.2008)的考績,
兩位管理職分別是 W副理與 A副理(A副理後來升為部經理, 這在事後會提到)
在申訴的過程, 老實說我有點大意,
沒有特別注意到兩位管理職散漫又粗淺的審理申訴案態度,
導致一個很妙的過程, 好比, 我完成的事情 "不小心" 被這兩位管理職忽視
不管他們倆個是不是故意的, 反正我聽到的部分, 是我的功勞是完全被忽視的,
現在想起來, 官官相護嘛! 加上事後有跟 A副理共事過,
知道他怕死又專搞自己人的個性,
不適合處理紛爭, 至於 W副理, 不用講了, 一看就是來湊人數的...
另外, 比較重要的是, 當年的我,
對於 "談判" 跟 "描述事實" 的功力仍不夠火候,
所以申訴狀往上呈報給五人小組的 L長官時
她(按: L長官為女性)得到的消息是: 我工作有努力,
但是工作的成果不是我一人能完成的!
後面那一句 "不是我一個人獨力完成的 " 是一位 T副處長所述
聽到這個, 我連辯解都懶了, 有這種開頭, 我就已經知道結果了
對! 申訴失敗, 更甚者, 我也忘記跟長官反應:
"事情本來就不是一個人可以完成的, TSMC是講求團隊合作吧? " 之類的觀念
這世界上也許很多事情都沒有答案, 許多的不公不義自然說明這一切
不過, 當時多少心情是受影響的, 但我也告訴自己:
申訴是個人的事情, 原本對申訴成果就不應該抱有任何期望
申訴的對象是官, 受理的對象也是官, 官官相護,
自然是很合理的, 個人的事情挫敗, 姑且先放一旁,
因為這次回 TSMC, 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
話說這次回任, 有三件事情要做:
(1) 回來領年度分紅
(2) 申訴 "該被申訴" 的長官
(3) 在TSMC內組織工會
其中分紅是這幾個月的事情, 不會有意外, 領定了!
而申訴以失敗告終 (按: 申訴失敗不代表沒分紅可以領)
所以, 剩下的, 就是號召29位弟兄準備揭竿起義!
籌備組織TSMC工會!
原本這是個不難的工作,
串聯北台積與南台積(按: TSMC當年中部還沒設廠)的所有基層,
願意響應的人數在所皆有, 加上有偉凱跟名哲幫忙聯絡TSMC其他弟兄
應該有人數上的優勢, 努力一點, 要湊滿29位, 理論上應該會很快才對!
然而事與願違, 一部分弟兄以忙碌作為藉口, 另一部分弟兄則相當猶豫,
也許工會這東西, 對多數人而言, 都是個敬而遠之的組織吧!
最後, 響應人數雖然不少, 但卻不足法定的30人,
所以原本外界看好的台積電工會, *[註13]
就這樣胎死腹中....也令人不勝唏噓...
---------------------------------------------------------------------------
好友B01 安慰道: 我知道這是件好事, 成立工會可以幫基層發聲,
這是好的! 但是光憑一股熱情,
不一定能完成你想要做的事...
好友B02 發表他的看法:
因為往往自己的事情都管不完了? 還要去管別人的事?
直到有一天, 那些 "別人" 都死光了, 下一個論到自己了...
他們才會站出來....
好友們說的這個道理我當然知道, 只是在當時, 說真的, 也覺得可惜了...
組織工會的過程, 甚至還聽同事們說過:
C副處長知道我要組織工會, 曾經對十四廠內部同仁宣導:
Sace要組織工會喔! 大家不要參加喔!
誰是 C副處長? 對! 就是那位之前提到 "公家機關都是冷屁股" 的 C副處長,
對此, 電資工會顧問高偉凱先生表示:
如果同事們所言屬實, 其實這位副處長他已經違法了,
根據工會法: 勞工依法有權參與, 討論, 組織工會,
任何干預的行為, 都是違法行為...
若此, 我們是可以依法提告的!
但, 這是聽說, 沒有直接證據, 至於有沒有說過這樣的話,
只有 C副處長自己明白...
當然, 我希望他是真的沒這樣說, 若被找到確切人證物證,
嘿嘿~~~ 要提告只是時間的問題!
回任這幾天, 我的確也有看到這位 C副處長,
他看到我的眼神, 似乎充滿著憤怒與無奈, 不過這些都不關我的事!
不管是他的心情是憤怒, 或無奈, 或開心, 或流淚, 本來就都與我無關!
更甚者, 人家走出公司大門會不會被車撞也跟我無關!
[註解13]苦勞網, 台積年底前組工會 科技大廠首例, 2009/08/04,
相關連結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4115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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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立工會, 這是好的! 但是光憑一股熱情,
不一定能完成你想要做的事...
時間來到A.D.2009年 5月中, 我在華南高商辦好離職手續,
依依不捨的告別了教育界, 同年 6月, 我與一群回任弟兄們到了六廠報到,
(因為一些個人因素, 我選擇不回到十四廠, 來到六廠重新出發,
還因此差點跟 HR 再度起衝突)
回任的第一天, 當然是到公司報到, 在7F會議室中,
主持人在台上面帶笑容地說到: 歡迎大家再次回到TSMC...
主持人的確是面帶笑容, 但我敢保證:
除了主持人之外, 現場絕對不會有人笑得出來!
最神奇的, 是那位HR J經理, 當天也出現了, 他看到了我,
露出很 "親切" 的笑容, 我不得不說那笑容很親切... 但是那是真還是假,
恐怕還要在日後的交手過程才能確認!
這也點出一個問題: J經理他也來六廠了! 之前不是在十四廠麼?
J經理是哪位呢? 當然是那位說 "你說資遣就資遣喔? 我們是要開會的!"
的那一位囉~
不過報到當天也沒發生什麼事就是了, 在一切看似和平的回任說明會結束之後,
大家分發到各自的單位, 我來到了六廠製程整合, 準備開始重操舊業,
不過很妙, 我居然來到鳳凰學妹的單位, 話說我跟鳳凰也很有緣,
我們在學生時代就認識了,
當年剛來TSMC的時候, 就曾想過, 如果哪天可以跟鳳凰共事,
那種感覺應該不壞(畢竟是自己人), 這樣也算願望實現嗎? 呵呵~
另外, 回任的這一天, 我第一件做的就是去申訴, 個人覺得回任與否事小,
榮辱則為事大! 士可殺不可辱!
再說, TSMC的申訴管道我基本上是無視的,
我知道TSMC內部一共有好幾個申訴專用管道, 什麼副總直達車, 廠長申訴專線...等等
但是我想也不用想就知道, 這些基本上都沒啥用...
倒是張董指派的公司五人小組當時有特別提道: 若願意回任者,
可以提出申訴, 五人小組會 "親自" 處理,
看來這是公司內申訴管道之外比較特別的部分, 姑且一信好了.
不過, 這一申訴, 倒也申訴出了一堆問題, 也因為跑去申訴的關係,
日後也種下了我提筆撰寫萬言書給張董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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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當時五人小組的決議, 回任的申訴案件, 是要由兩位 "理字輩" 的管理職共同審理
聽說是避免被 "吃案" , 但是若以結果論來看,
高階長官也太低估基層主管吃案的能力了...(搖頭)
我申訴, 是申訴我去年(A.D.2008)的考績,
兩位管理職分別是 W副理與 A副理(A副理後來升為部經理, 這在事後會提到)
在申訴的過程, 老實說我有點大意,
沒有特別注意到兩位管理職散漫又粗淺的審理申訴案態度,
導致一個很妙的過程, 好比, 我完成的事情 "不小心" 被這兩位管理職忽視
不管他們倆個是不是故意的, 反正我聽到的部分, 是我的功勞是完全被忽視的,
現在想起來, 官官相護嘛! 加上事後有跟 A副理共事過,
知道他怕死又專搞自己人的個性,
不適合處理紛爭, 至於 W副理, 不用講了, 一看就是來湊人數的...
另外, 比較重要的是, 當年的我,
對於 "談判" 跟 "描述事實" 的功力仍不夠火候,
所以申訴狀往上呈報給五人小組的 L長官時
她(按: L長官為女性)得到的消息是: 我工作有努力,
但是工作的成果不是我一人能完成的!
後面那一句 "不是我一個人獨力完成的 " 是一位 T副處長所述
聽到這個, 我連辯解都懶了, 有這種開頭, 我就已經知道結果了
對! 申訴失敗, 更甚者, 我也忘記跟長官反應:
"事情本來就不是一個人可以完成的, TSMC是講求團隊合作吧? " 之類的觀念
這世界上也許很多事情都沒有答案, 許多的不公不義自然說明這一切
不過, 當時多少心情是受影響的, 但我也告訴自己:
申訴是個人的事情, 原本對申訴成果就不應該抱有任何期望
申訴的對象是官, 受理的對象也是官, 官官相護,
自然是很合理的, 個人的事情挫敗, 姑且先放一旁,
因為這次回 TSMC, 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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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這次回任, 有三件事情要做:
(1) 回來領年度分紅
(2) 申訴 "該被申訴" 的長官
(3) 在TSMC內組織工會
其中分紅是這幾個月的事情, 不會有意外, 領定了!
而申訴以失敗告終 (按: 申訴失敗不代表沒分紅可以領)
所以, 剩下的, 就是號召29位弟兄準備揭竿起義!
籌備組織TSMC工會!
原本這是個不難的工作,
串聯北台積與南台積(按: TSMC當年中部還沒設廠)的所有基層,
願意響應的人數在所皆有, 加上有偉凱跟名哲幫忙聯絡TSMC其他弟兄
應該有人數上的優勢, 努力一點, 要湊滿29位, 理論上應該會很快才對!
然而事與願違, 一部分弟兄以忙碌作為藉口, 另一部分弟兄則相當猶豫,
也許工會這東西, 對多數人而言, 都是個敬而遠之的組織吧!
最後, 響應人數雖然不少, 但卻不足法定的30人,
所以原本外界看好的台積電工會, *[註13]
就這樣胎死腹中....也令人不勝唏噓...
---------------------------------------------------------------------------
好友B01 安慰道: 我知道這是件好事, 成立工會可以幫基層發聲,
這是好的! 但是光憑一股熱情,
不一定能完成你想要做的事...
好友B02 發表他的看法:
因為往往自己的事情都管不完了? 還要去管別人的事?
直到有一天, 那些 "別人" 都死光了, 下一個論到自己了...
他們才會站出來....
好友們說的這個道理我當然知道, 只是在當時, 說真的, 也覺得可惜了...
組織工會的過程, 甚至還聽同事們說過:
C副處長知道我要組織工會, 曾經對十四廠內部同仁宣導:
Sace要組織工會喔! 大家不要參加喔!
誰是 C副處長? 對! 就是那位之前提到 "公家機關都是冷屁股" 的 C副處長,
對此, 電資工會顧問高偉凱先生表示:
如果同事們所言屬實, 其實這位副處長他已經違法了,
根據工會法: 勞工依法有權參與, 討論, 組織工會,
任何干預的行為, 都是違法行為...
若此, 我們是可以依法提告的!
但, 這是聽說, 沒有直接證據, 至於有沒有說過這樣的話,
只有 C副處長自己明白...
當然, 我希望他是真的沒這樣說, 若被找到確切人證物證,
嘿嘿~~~ 要提告只是時間的問題!
回任這幾天, 我的確也有看到這位 C副處長,
他看到我的眼神, 似乎充滿著憤怒與無奈, 不過這些都不關我的事!
不管是他的心情是憤怒, 或無奈, 或開心, 或流淚, 本來就都與我無關!
更甚者, 人家走出公司大門會不會被車撞也跟我無關!
[註解13]苦勞網, 台積年底前組工會 科技大廠首例, 200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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