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作離職薪水問題 求救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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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八月底時透過派遣公司面試上A公司約聘工作 簽了2個月
前幾天雙方口頭答應十月再續兩個月
但在今天看到十月份班表只有13天
原先派遣公司答應的是每個月18天班
派遣公司回答是需看A公司狀況調整天數
我覺得答應我的沒有做到 不想再續約
所以我如果10月做個3-5天突然離職會有法律問題嗎?
(尚未簽10月合約 但已經有排班 派遣公司也叫我先做)
因為當初簽約有一條是
我造成A公司損失
派遣公司可以向我求償
但這是簽8.9月的喔!!10月沒簽
另外還有一條是 工作滿三個月需提前十天告知離職
未滿三個月就沒有寫
所以我目前未滿三個月做個幾天隨時離職都是可以的嗎?不會被扣薪水的吧?

10月上個3-5天的薪水也是領得到嗎?(10月未簽約)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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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21-09-29
勞基法:未滿3個月離職不需預告期另外,你離職不會對要派公司產生任何損失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1-10-01
請問大大10月只做個幾天也應該領得到薪水嗎
Hazel avatarHazel2021-09-29
只做一天也要給你
Daniel avatarDaniel2021-10-01
A公司造成損失要求賠償是需要舉證的
Una avatarUna2021-09-29
離職並無法造成公司損失 他願意上法院舉證再說
Yuri avatarYuri2021-10-01
因為是一人商店 我突然離職當天沒人上班可以開店擔心的事會不會因此求償營業損失
Emily avatarEmily2021-09-29
雖然很不道德 但是派遣公司這兩個月各種凹我們 還是要教訓一下才行 嗚嗚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10-01
損失賠償是指故意弄壞東西之類的
Xanthe avatarXanthe2021-09-29
你只要跟公司談好,想走隨時都可以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