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律師 剩餘財產分配官司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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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實摘要
已打完分別財產制官司與履行同居義務官司。
尚未離婚(分居中),目前進行剩餘財產分配官司。

調解庭跑完,雙方未能取得共識
剛開完一審一庭。

原告方(我方為原告):
已向法院申請調取分別財產制截止日前五年帳戶資料
被告方主打對家庭貢獻度不足。

原本律師事務所承辦律師離職,只得另尋律師。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新北市
2-事實發生地:新北市樹林區

三、諮詢費:

可直接簽約。

四、預算區間:

依出庭次數計算6000-7000/次

五、委任事項:

協助打完本次官司。

六、案件進度:一審中

七、開會時間:平日下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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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1-04-23
已站內
Andy avatarAndy2021-04-23
律師走人沒有安排其他律師接任或退費嗎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04-23
按理說如果是所內接的案件,承辦律師離職也會安排其他律
師接手才對
Zora avatarZora2021-04-23
一次出庭才六七千 那強的律師兩庭就勝訴才收一萬多?
Kama avatarKama2021-04-23
無良的律師就給你拖 盡量多開幾庭反而賺比較多?
這種律師費標準請得到好律師來辦才有鬼
Zanna avatarZanna2021-04-23
而且台灣訴訟是書狀為主 狀寫得好遠比開幾次庭重要多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4-23
以開庭次數計費 願意接受這種條件的律師 恐怕.....
Kama avatarKama2021-04-23
加庭費就這個錢了。條件是真的不太優
Quanna avatarQuanna2021-04-24
大概是承辦律師離職 當事人不想再重新跟新受僱磨合
Erin avatarErin2021-04-24
開庭才給這麼少,書狀費要不要另計?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1-04-24
一庭未開代表案件剛開始而已,用代庭費計價真的有趣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04-24
不用寫狀 只要出庭還滿不錯的阿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1-04-24
不如找法扶 委任一個審級
Yuri avatarYuri2021-04-24
不用寫狀?!類似案件一定要寫狀,法律意見會差異很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04-24
後續財產資料弄出來不是還有的寫(ㄔㄠˇ)耶....還是大家
都不剔除XD
Yuri avatarYuri2021-04-25
這後續要寫跟整理的狀才多吧...
Eden avatarEden2021-04-25
一庭6-7000怎麼可能還要寫狀 太凹人
Iris avatarIris2021-04-25
一般單純代庭,也不用寫狀
Andy avatarAndy2021-04-25
只要出庭? 但書狀陳述要帶去出庭某程度上是要背書的
Zora avatarZora2021-04-25
U質客戶的U質案件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