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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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沒錢玩賭盤,剛好朋友有困難,因此兩肋插刀賺點P幣...

以下為第一人稱敘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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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最近興起離開的念頭,於是跟主管提起討論過,

之後就以MAIL寄信給主管及我外部的信箱提離職

於是便向人資領取離職申請書,開始跑流程

但申請書上有一事項註明,若有未結清的金額,公司可以先預扣

但查了相關法規,這項似乎與法規 牴觸?

便心有存疑,因此空著該處不打算簽名

但也因為這樣,公司便說依照公司規定,無法跑流程,申請書就一直卡在我手上

主管及HR也一直說因此無法給勞保轉出單及離職證明,對我以後造成扣分的影響

叫我不要理外面法規,公司規定是公司規定,因此離職要以公司規定為主...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前輩,我接下來該如何應對

1. 我於9/15日寄信提離職,依相關法規是規定10天(目前年資10個月)

沒算錯應該是9/25日起生效!? 那是否我25日後便可以不去公司上班了!?

主管說他就是不簽核,到時候算我曠職。


2. 之前公司有派我參加外訓課程,也提過說若未待滿一年,需自行負擔費用

我也同意,因此我離職便跟公司說明,這比較屬於偏民法的感覺!?

若我不簽可預扣的同意表單,可否請公司列出明細,我可以繳回該費用給公司

但公司一直並沒有說明得很清楚,一直互相踢皮球,一下說要自己負擔,

一下又說不用負擔...



當然小弟我有打電話去勞工局詢問過,得到的結果跟我上網查相關法規的結論一樣

但怕仍有一些不清楚或是沒做好的地方,因此想請問有經驗的前輩

我這樣做是否正確,能否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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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4-09-22
十天的好像適用於吵人飯碗而已?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9-24
附上法規,寄給主管及上一級主管,人資及人資主管,
宣告並要求依法行事,並要求公司限期書面回應否則視
同合意
Sandy avatarSandy2014-09-27
1、十天就可以閃人了,公司流程是他家的事=.=
Jack avatarJack2014-09-28
你要留證據,你是9/15提的
2、這個看以前人的文章,好像你也要付一些責任 不清楚
Elvira avatarElvira2014-10-02
未結清的金額是啥? 不懂
Andrew avatarAndrew2014-10-03
你宣告了時間到就可以走 流程是公司的事 不算曠
可是你不簽沒好多少
Jacob avatarJacob2014-10-07
不簽: 時間到自己走 公司說你曠職扣著錢 你要找
政府協調或打官司拿回錢
Ivy avatarIvy2014-10-09
簽: 公司先扣著一些 你要找政府協調或打官司拿回
錢 如果你覺得先扣著的款項不合理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