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弟目前在此公司的工作時間為3個月~1年,
依照勞基法離職要提早10天通知。
小弟是6/30提離職。
上週找HR談過後,HR說可以讓我7/7就走,因此我的離職單上面的離職日為7/7,HR已簽核。
但目前卡在部門主管不同意。
我的問題是,HR跟我說可以走的日期離提離職日不到10天,
若最後主管真的不同意我離職,我可以:
1. 照原本說好的7/7離職。
2. 提離職之日期往後第10天即可離職(7/10)。
3. 重新申請離職單,再等十天後離職。
麻煩各位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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