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大陸業務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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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iawenc (↙㊣煞氣a 發哥↗)》之銘言:
: ※ 引述《sgoio8john (ㄊㄚ˙ㄘㄟˋ)》之銘言:


先謝謝您的意見

長輩是覺得有兩點很不安全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而應對公司付賠償或其他付給時,

保人應立即履行賠償、清理或迫交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一.違法舞弊

二.旋欠不清(???)

三.虧侵公款公物

四.其他因疏失致使公司蒙受損失之行為(這點感覺很危險)


另外

被保人無論自動離職或解雇或身故,

均須滿兩年後保證人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本來是想去請問一下律師合約合不合理

但家人反對異常強烈

問過幾個老闆都覺得很不OK

我是很嚮往去那邊工作,畢竟在國內以我的資歷肯定找不到什麼好工作

但如果真的要賠償什麼的不是我家這種公務人員家庭陪得起的



謝謝大家的意見 小弟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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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8-20
真多但書...好妙
Lily avatarLily2011-08-21
其實這種合約在傳統產業很常見,主要是恫嚇作用,還沒聽過
Olivia avatarOlivia2011-08-22
拿來使用的,畢竟在實務舉證上有難度
Damian avatarDamian2011-08-26
感覺起來這種條文把話講好明 防大陸人用的?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8-27
不過模糊地帶也很多捏...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8-28
台灣很多70、80年代偏日系的傳產都有這些條文內容,算正常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1-09-02
很正常的 大概先前這公司出了這樣的台幹 才有這個約定
Zora avatarZora2011-09-05
我門公司還得簽 要是有婚外情 就得GG的條文哩
Hedda avatarHedda2011-09-06
我真的覺得拿50K不到...還要簽這種約 公司很不阿莎力~
John avatarJohn2011-09-06
之前我外派也傻傻簽類似的東西...不過薪水多你24K,去了才
知道,很多人都沒簽就過去了,公司要用人也拿他們沒轍~覺得
Liam avatarLiam2011-09-08
自己是白癡...外派是要犧牲很多事物的,唯一靠譜的就是薪水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9-08
我當時也是新人還私大畢業沒你好,你真的該多考慮...
Wallis avatarWallis2011-09-09
原PO的offer是47K~48K 樓上多24K=71K~72K 新人私大畢...
板上很多人看到都想哭吧XDD 我就很想哭 冏
Zora avatarZora2011-09-10
新人私大畢領72k,有可能嗎?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9-10
我前公司外派東南亞x2;同期去巴黎/杜拜的都95Kup~事實如此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9-10
您沒遇到不代表別人碰不到~朋友國大畢在台新人45~50K很多~
Mason avatarMason2011-09-14
所以我才勸原po多考慮.拿這個質量的$外派還要簽約實在不ok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09-17
其實是沒有必要一直拿“簽約”說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