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暫任職時間要寫嗎?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代Po)

曾經待過兩個機關
第一個是分娩假兩個月代理

第二個是約僱人員
只待了一個多月

當時簽呈離職原因寫職涯規劃
實際上是因為身體健康因素
休養了四年多

兩個機關都非常短
請問第二個機關適宜寫出來嗎
一般會遇到有什麼狀況?

我只想到如果第二個寫出來
會被人認為無法久任

請問曾經面試過非正式公務員的約聘僱人員,這會是見仁見智的答案嗎?

懇請給予意見,謝謝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8

--

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2-12-30
寫出來通常會被面試委員問一下原因,不一定會馬上定調成此
人無法久任,另公務經歷印象中在人員資料也是一個評分基準
,我會建議寫出來(除非原因對您是負面的)
Megan avatarMegan2022-12-31
主要還是會評估面試者的經歷能否勝任擬任職務~以上參考,
如有錯誤亦請先進指正
Bennie avatarBennie2022-12-31
看原因是否是負面的 如果只是正常因素 有公務經歷一定加
John avatarJohn2023-01-01
一切推給原因消滅你就不得不離職不就好了 當然如果對
方有先打聽過…那你不去也罷,所以沒差寫了有好處是
讓對方知道你在行政機關工作經驗,至少不是從0開始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3-01-02
這個曾經的健康因素,會不會讓面試委員對於你能勝任新工作
Wallis avatarWallis2023-01-03
產生疑慮,在面試前先思考看看怎麼說明會比較好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3-01-02
另外我如果是委員也會詢問,當時職涯規劃之後的情況(看起
來是有就業空窗期?),與其擔心面試委員覺得你無法久任,
或許呈現自己很想到該機關的態度,還有準備好這類問題的回
答方向,會更有幫助
Edith avatarEdith2023-01-03
Btw第二個經歷不寫在履歷上,在自我介紹或是回答委員問題
Steve avatarSteve2023-01-02
時帶到,也是一種方式,給你參考
Edith avatarEdith2023-01-03
你覺得加分就寫 覺得扣分就不寫
Dinah avatarDinah2023-01-02
看和這個職務內容有無關聯,有的話就算短也是有加分的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3-01-03
但是一定會問為什麼做這麼短
Dora avatarDora2023-01-02
我個人覺得會扣分,機關想找穩定的人
Elvira avatarElvira2023-01-03
不要寫,絕對不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