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接獲檢舉,
某翻譯所同學接案後擺爛不做。
我已向檢舉者索取其來往信件參考,認確有該情事。
另,檢舉者本身發案價碼不符本板規定,
應徵者是在刪文前去信應徵。
而在確定接案,檔案拿了,截稿日期過後才轉而不作。
行徑頗為惡劣。
目前已知該譯者資料為 1.自稱學校 2.自稱姓氏 3.ptt帳號
想請教各位板友意見:
是否公布其資料?
有無法律或道德上之問題?
有無該校所躺著也中槍的問題?(畢竟可能為捏造)
是否應給予該譯者一點機會?
案主價碼過低與譯者擺爛之間的關係?
以上問題皆為參考方向,並非議題限定。
懇請板友惠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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