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 0.021-28/原文字_筆譯_英繁_ERP_150 … - 翻譯
By Kyle
at 2008-11-11T09:51
at 2008-11-11T09:5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showingyu (irice67)》之銘言:
: 但是......,我「好像」不是他們公司的 HR 耶???可沒每個月,固定拿他們公司的
: 薪資!他們(企業、HR)找的到、找不到台灣譯者,關我何事???(就是老實說了:
^^^^^^^^
: 「關我何事?」)我也不是 HUNTER:找人去他們公司上班,有錢賺!我什麼都不是,只是
: 個「有限度的雞婆人!」
: 坦承地跟大家說:他們公司的 HR,當初問我是否認識有台灣譯者,願意到上海工作時?
: 除了跟他們說:「應該沒有吧。」(認識的台灣譯者不多,不是有家累的男人,就是已經
: 有男朋友的女孩子,沒人會去上海工作的。) 我當初願意替他們「花時間、免費」,在
: 部落格裡寫文,並請如果有人報名時,「花時間、順便」通知他們,那是因為「要跟他們
^^^^^^^^^^^^^^
: 公司拉好關係。」否則,「我又不是他們公司的 HR,也不是他們聘請的 HUNTER」,為何
^^^^^^^^^^^^
: 我要花時間、心力,做這些「免費工作」?
本人想請閣下在為自己辯解的同時,也注意是否有自打嘴巴的嫌疑。閣下既言閣下只是
有限度的「雞婆人」,那麼又在後面提到此舉是為了跟他們公司拉好關係。則論其實際
目的,閣下仍企圖在此舉中為自己謀求利益,不是嗎?
既然閣下在為此行為時,有為自己,不論是現在或未來取得利益之企圖,那麼,要求閣
下在張貼此類文章時,多花些心思,難道會是很過分的要求?
: 我是當「可以賺錢」的「譯者」,可不是「沒錢拿、免費」的義工。我平常又不是很有空
: :要跟客戶談案,交、接案,忙一大堆與客戶、譯者們,聯繫、合作等翻譯案相關事宜。
: 就算我有空閒的時候,不是過自己的私生活,就是去「開發客戶」,好接更多的案。有
: 必要「吃自己的飯,幫別人趕獐子嗎?」又不是吃飽沒事做說~ 他們企業找不找的到
: 台灣譯者,對我沒一點影響、毫無關係。
所以呢?既然閣下如此「向利看齊」,做此事對閣下沒一點影響、毫無關係,閣下又何
必雞婆?說穿了閣下還不是為了跟對方拉好關係?此舉與閣下沒一點影響、毫無關係?
: 另外,再說句老實話:我會在 ptt translator 發文,被警告數次,我還想辦法花時間
: 再發一篇、數篇,可不是為了自己、也不是為了那家企業(幫他們「免費」寫文找人、
: 有人應徵時,「順便」通知他們,已經夠意思了吧?)而是為了我們這邊的台灣譯者們:
: [以下涉及廣告部份,依處分目的刪除]
閣下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但本人只想問閣下一個問題:三鹿乳業在大陸乳品市場原本
排行第幾?
: 但如果貴版有貴版的嚴格規定,那就算了。「以後再有徵才需求」,對方給我的資訊不能
: PO 在 "PTT TRANSLATOR",雖然「那家企業、那份工作我覺得非常、非常棒」,「可能有
: 『許多』台灣譯者有興趣」,我也不會自討沒趣了。(除非對方「付我錢」,我才願意
: 「花時間」與對方商討徵才詳細事宜,當 HUNTER。)
: 沒給我錢,又要花時間、心力的事情,我可不幹。不是當「義工」,我也沒有大愛,幫忙
: 不會幫到「那種程度」的。
既然閣下已經明言自己是為了與對方打好關係而在此為其徵才,就不必一副受盡委屈的
樣子。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就算是義工,也沒有理由因為沒拿錢做事情就擺爛,而企
圖藉由協助對方徵才謀求私利的閣下,也沒有理由因為沒有從對方那裡獲得實質報酬就
不理會本板規定。
因為我免費幫別人貼廣告,所以我違規張貼、亂貼,政府也不能罰我喔,是這樣嗎?
: 另:以後有大陸翻譯社、大企業,有台灣譯者徵才需求,只會「雞婆」告知他們:「我會
: 『義務性地』替貴公司在我的部落格裡,寫文,找人。但是,為了徵才順利,建議貴公司
: 去 "104"、"1111" 網路人力銀行,刊登廣告。至於(優秀)台灣譯者們雲集的 "PTT
: TRANSLATOR",這也是個不錯的徵才方式!不過可能要請您自己聲請帳號、依照該版的格式
: ,PO「企業徵才文章」。恕我無法代勞。
老實說,對一家有徵才誠意的企業而言,前述要求一點也不過分。劉備請諸葛亮也要三
顧茅廬。如果該公司「誠心」肯定本板譯者品質之優秀,那麼在求才若渴的心態下,到
PTT 申請帳號依本板格式張貼「企業徵才文章」,也就不是這麼困難的事了,不是嗎?
: 「啊,您不會上 PTT TRANSLATOR?請我幫忙一下?那其實沒有在 "PTT TRANSLATOR"
: 刊登「企業徵才文」也無所謂啦,在 "104"、"1111" 刊登就夠了!我相信合適的優秀台灣
: 譯者,都會常常上 "104"、"1111",觀看求才資訊的。^_^」
閣下似乎獵人頭經驗豐富?但閣下可知,在 104、1111 發徵才資訊的公司行號必須提
供的資訊比在本板徵才更多?當一家企業連自身基本資料都不願意配合提供,當閣下這
位「雞婆人」連把本板那些根本就很基本的資訊要求向對方說出都不願意,那家企業徵
才的誠意、閣下協助該企業徵人的誠意,可見一斑。
直言之,閣下當初若能把花在鑽板規漏洞、在本板發文兼偷渡徵才資訊的諸多時間,拿
去寫封電子郵件詢問該公司這些公開資訊,閣下所欲達成之目的早就達成。
另外,再次警告,請閣下不要在文章中偷渡徵才企業之資訊,否則將直接把內含違規內
容之文章刪除。若一再違犯,必將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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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好像」不是他們公司的 HR 耶???可沒每個月,固定拿他們公司的
: 薪資!他們(企業、HR)找的到、找不到台灣譯者,關我何事???(就是老實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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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我何事?」)我也不是 HUNTER:找人去他們公司上班,有錢賺!我什麼都不是,只是
: 個「有限度的雞婆人!」
: 坦承地跟大家說:他們公司的 HR,當初問我是否認識有台灣譯者,願意到上海工作時?
: 除了跟他們說:「應該沒有吧。」(認識的台灣譯者不多,不是有家累的男人,就是已經
: 有男朋友的女孩子,沒人會去上海工作的。) 我當初願意替他們「花時間、免費」,在
: 部落格裡寫文,並請如果有人報名時,「花時間、順便」通知他們,那是因為「要跟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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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拉好關係。」否則,「我又不是他們公司的 HR,也不是他們聘請的 HUNTER」,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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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花時間、心力,做這些「免費工作」?
本人想請閣下在為自己辯解的同時,也注意是否有自打嘴巴的嫌疑。閣下既言閣下只是
有限度的「雞婆人」,那麼又在後面提到此舉是為了跟他們公司拉好關係。則論其實際
目的,閣下仍企圖在此舉中為自己謀求利益,不是嗎?
既然閣下在為此行為時,有為自己,不論是現在或未來取得利益之企圖,那麼,要求閣
下在張貼此類文章時,多花些心思,難道會是很過分的要求?
: 我是當「可以賺錢」的「譯者」,可不是「沒錢拿、免費」的義工。我平常又不是很有空
: :要跟客戶談案,交、接案,忙一大堆與客戶、譯者們,聯繫、合作等翻譯案相關事宜。
: 就算我有空閒的時候,不是過自己的私生活,就是去「開發客戶」,好接更多的案。有
: 必要「吃自己的飯,幫別人趕獐子嗎?」又不是吃飽沒事做說~ 他們企業找不找的到
: 台灣譯者,對我沒一點影響、毫無關係。
所以呢?既然閣下如此「向利看齊」,做此事對閣下沒一點影響、毫無關係,閣下又何
必雞婆?說穿了閣下還不是為了跟對方拉好關係?此舉與閣下沒一點影響、毫無關係?
: 另外,再說句老實話:我會在 ptt translator 發文,被警告數次,我還想辦法花時間
: 再發一篇、數篇,可不是為了自己、也不是為了那家企業(幫他們「免費」寫文找人、
: 有人應徵時,「順便」通知他們,已經夠意思了吧?)而是為了我們這邊的台灣譯者們:
: [以下涉及廣告部份,依處分目的刪除]
閣下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但本人只想問閣下一個問題:三鹿乳業在大陸乳品市場原本
排行第幾?
: 但如果貴版有貴版的嚴格規定,那就算了。「以後再有徵才需求」,對方給我的資訊不能
: PO 在 "PTT TRANSLATOR",雖然「那家企業、那份工作我覺得非常、非常棒」,「可能有
: 『許多』台灣譯者有興趣」,我也不會自討沒趣了。(除非對方「付我錢」,我才願意
: 「花時間」與對方商討徵才詳細事宜,當 HUNTER。)
: 沒給我錢,又要花時間、心力的事情,我可不幹。不是當「義工」,我也沒有大愛,幫忙
: 不會幫到「那種程度」的。
既然閣下已經明言自己是為了與對方打好關係而在此為其徵才,就不必一副受盡委屈的
樣子。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就算是義工,也沒有理由因為沒拿錢做事情就擺爛,而企
圖藉由協助對方徵才謀求私利的閣下,也沒有理由因為沒有從對方那裡獲得實質報酬就
不理會本板規定。
因為我免費幫別人貼廣告,所以我違規張貼、亂貼,政府也不能罰我喔,是這樣嗎?
: 另:以後有大陸翻譯社、大企業,有台灣譯者徵才需求,只會「雞婆」告知他們:「我會
: 『義務性地』替貴公司在我的部落格裡,寫文,找人。但是,為了徵才順利,建議貴公司
: 去 "104"、"1111" 網路人力銀行,刊登廣告。至於(優秀)台灣譯者們雲集的 "PTT
: TRANSLATOR",這也是個不錯的徵才方式!不過可能要請您自己聲請帳號、依照該版的格式
: ,PO「企業徵才文章」。恕我無法代勞。
老實說,對一家有徵才誠意的企業而言,前述要求一點也不過分。劉備請諸葛亮也要三
顧茅廬。如果該公司「誠心」肯定本板譯者品質之優秀,那麼在求才若渴的心態下,到
PTT 申請帳號依本板格式張貼「企業徵才文章」,也就不是這麼困難的事了,不是嗎?
: 「啊,您不會上 PTT TRANSLATOR?請我幫忙一下?那其實沒有在 "PTT TRANSLATOR"
: 刊登「企業徵才文」也無所謂啦,在 "104"、"1111" 刊登就夠了!我相信合適的優秀台灣
: 譯者,都會常常上 "104"、"1111",觀看求才資訊的。^_^」
閣下似乎獵人頭經驗豐富?但閣下可知,在 104、1111 發徵才資訊的公司行號必須提
供的資訊比在本板徵才更多?當一家企業連自身基本資料都不願意配合提供,當閣下這
位「雞婆人」連把本板那些根本就很基本的資訊要求向對方說出都不願意,那家企業徵
才的誠意、閣下協助該企業徵人的誠意,可見一斑。
直言之,閣下當初若能把花在鑽板規漏洞、在本板發文兼偷渡徵才資訊的諸多時間,拿
去寫封電子郵件詢問該公司這些公開資訊,閣下所欲達成之目的早就達成。
另外,再次警告,請閣下不要在文章中偷渡徵才企業之資訊,否則將直接把內含違規內
容之文章刪除。若一再違犯,必將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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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mes
at 2008-11-14T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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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08-11-18T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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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a
at 2008-11-18T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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