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dakkk (我是牛我反芻)》之銘言:
: ※ 引述《southfox (southfox)》之銘言:
: 我覺得你的觀念要改一下
: 勞基法是基準法
: 公司規定是內規
: 就像法律沒規定學生一定要穿制服
: 但校規規定 就算
: 其實 公司規定是兩造合約的概念
: 而且勞基法有沒規定不能這樣訂
: 公司規定沒有很不合理情況原則上就要遵守
: 三個月離職提前一星期說 有不合理嗎?
: 你覺得你站得住腳?
要講合約就來講合約

離職不幹就是解除工作契約了 解除了誰還管你公司內規?

要定附加條款是要有對等的

就像要簽競業條款是要付補償金的

因為害怕造成公司損失所以扣著勞方不放

勞方也是會損失這段時間可以找其他工作的成本

所以預告期的設計就是說 如果在這間公司工作很久,有東西需要交接

那必需提前告知公司以安排交接

三個月以下,而且已經講明了是試用期,

公司本來就不能合理的預期可以將無法替代性的工作交給他

而公司找不到人替補不是可以扣著人不走的理由。

在這種狀況下自訂預告期。

有合理嗎 站的住腳嗎



--

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7-25
包子不意外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7-29
女又:不管!你這樣就是壞了皇城裡的和諧!
Irma avatarIrma2016-08-01
好多鍵盤律師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8-03
軟土深掘,就是凹你,吃定新人太菜不敢照正常流程
Lydia avatarLydia2016-08-08
他是定性化契約 你可以拿這個跟法官爭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08-09
不過基本上公司沒有扣人不准走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8-13
而是希望你提早說 而不是不愛做就丟下不管 大概是這意思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08-15
樓上的打算跳針到什麼時候?
Mason avatarMason2016-08-18
有某人是主管還是人資嗎? 不然是一直在跳針什麼
Annie avatarAnnie2016-08-23
我說的很明白呀 事實上試用期也只是公司方便評估員工的期
間 並沒有任何效果
又何來對應責任
Lydia avatarLydia2016-08-24
還主管希望勒 主管還希望你不要領薪水最好啦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8-26
樓上的可知道公司跟員工簽競業條款若無補償措施是無效的?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8-31
更正, 我講的是dakkk
Tracy avatarTracy2016-09-04
沒有任何效果? 你起薪起假福利離退條件都一樣嗎?
都一樣的話再來談有沒有效果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6-09-06
公司沒有扣人不准走的話找人資辦完流程就結束了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09-07
不用管主管說什麼。聘人的是公司不是主管。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9-11
i大說的對 根本不用管主管 我星期一直接找人資處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9-15
試用期離職 跟任何時候離職就是一樣 遵守勞基法 其餘當然
看合約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9-18
起薪假福利 不一樣年資 本來就不一樣 所以我才告訴你那是
Hedy avatarHedy2016-09-22
方便評估員工的期間
第一次三個月 之後 一年評估一次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09-25
公司合約跟勞基法對幹,也算是應該重回學校唸書了
Ethan avatarEthan2016-09-29
離職的時候就是一樣? 那你給福利有沒有一樣啊? 有再來談
Hardy avatarHardy2016-10-01
年資不一樣福利本來就會不一樣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0-05
不要抽換概念了 試用期跟年資是兩回事
Ursula avatarUrsula2016-10-07
這三個月公司可以不預告解除 勞工就相對的也可以
Oliver avatarOliver2016-10-09
公司合約如果有類似綁約這種需求是必須要有實質補償
的,否則是無法成立,自始不存在,即使員工簽字。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10-14
你要員工有特別於勞基法規定的需求,就是必須要有補償
方案。離職必須等到交接完成,這可以提出,但是合約
裏面就是必須要有損害權益對等補償,否則合約無效。因
為一般人不會無緣無故放棄自己的權利。
Eartha avatarEartha2016-10-16
dakkk你要不要問一下你任職的事務所法律顧問有關法律位
階問題,任何合約/內規假如與法律相牴觸者,合約/內規
無效
Joseph avatarJoseph2016-10-17
是不是離題了啊 重點公司沒違法符合內規 拉不下臉嗎
George avatarGeorge2016-10-19
公司沒違法? 看公司敢不敢扣人扣薪啊...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10-23
扣的話得確就會違法囉
Faithe avatarFaithe2016-10-24
跳針跳針
Ida avatarIda2016-10-28
應該說公司有要求三個月內員工要預告解除 公司相對也要
Elvira avatarElvira2016-11-01
還有 這種約定沒有抵觸法律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11-04
樓上的還想再跳針耶, 真好笑耶.
George avatarGeorge2016-11-08
已經有很多版友回文解釋了, 你還是看不懂嗎?
Kumar avatarKumar2016-11-09
原原po(southfox)從頭到尾都沒提到他有跟公司簽署要離職前
Olive avatarOlive2016-11-11
需要提早七天預告.
Lauren avatarLauren2016-11-15
奇怪...某d是人資是吧? 在扯什麼呀?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11-19
喝,公司要妳走最好會預告
Ula avatarUla2016-11-24
多半會給預告工資 但不用上班
Erin avatarErin2016-11-28
多半咧 平行世界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