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不是不能兼職?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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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phelia
at 2014-09-10T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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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9301040 (加油)》之銘言:
: ※ 引述《gardenless20 (吱吱叫)》之銘言:
: : 標題: [請益] 公務員不是不能兼職?
: : 時間: Tue Sep 9 15:25:39 2014
: : 之前聽說公務員身份是不兼職,但我看到很多補習班老師幾乎都是公務員
: : 而且他們都不會隱匿身份=.=直接在課堂上談工作時的狀況。
: : 所以很不明白公務員是可兼職?還是不可?
: : 還是說他們剛好沒被人抓?
: : 另外,公務員是不是只要晚上或者假日兼職,然後是直接拿現金的那種
: : 都可以嗎?
: : 公務員除了領死薪水外,若想在增加點收入
: : 有何辦法唷?
: 請Google「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歷次修正沿革及歷來相關解釋彙整表」
:  →補連結:http://ppt.cc/UUrD
:       http://ppt.cc/E9Nr
: 依銓敘部85年10月28日八五臺法二字第1374625號函,
: 補習班是補習教育法內所稱短期補習教育,也算「教學」
: 所以公務員經報准許可後,可「公餘」在補習班兼課。
: 公餘以外的話,上班時間可自行利用休假,兼課4小時,但也要機關核准。
: 如果機關很忙,長官很機車,不會准!連休假都不准去兼課...XDDD
: 另外,可以投稿報紙、寫書投稿出版社都沒有問題!
: 請參考「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歷次修正沿革及歷來相關解釋彙整表」
: 司法院32年4月28日院字第2508號函,
: 公務員在報紙雜誌投稿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
: 或編輯研究學術之雜誌刊物,均非修正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所謂經營商業。
: : --
: : → gardenless20: 問一下:公務員可以不透露身份,然後兼職當代班? 09/09 15:32
: : → gardenless20: 或去打工嗎? 09/09 15:32
: 原則不行兼職!
: 也就是除公務員服務法第14-1、14-2、14-3條之情形外,都不能兼職
: : 推 abc06: 不能 但不被抓到就OK 09/09 15:34
: : → abc06: 補習班發薪水有可能是直接給現金 不報稅 09/09 15:35
: 不是這樣,跟現金無關好嘛
: 現在科技這麼發達,錄音、錄影檢舉一堆,抓到是「法定停職」送懲戒
: : → einard666: 你有本事不被抓到請自便 但被抓到了就自己承擔後果而已 09/09 15:35
: : → einard666: 人家名師被抓到 公務員不做說不定賺更多 你呢? 09/09 15:36
: 應該都有簽准啦~
: : 推 keepingtime: 伸手文! 09/09 15:45
: 不過好像很多人都還不清楚
: : 推 airlow: 我覺得這是公務員應該爭取的權利,很多職業根本沒必要禁業 09/09 16:57
: 同意,我好多事業沒辦法做XD
: 退休金比以前少,應該要准公務員公餘兼職(與行使公權力無關之業務)

要  旨:
人員可否利用休假在自家指導學生書法並酌收費用
本  文:
公務人員利用休假在自家指導學生書法並酌收費用,乃屬於公務時間外
從事之私人工作,既不影響公務,亦無損公務員之尊嚴,尚不在「公務
員服務法」第十四條所稱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限制之範圍。(銓敘
部76.3.26.(76)臺銓華參字第八五00五號函)

家教應該是可行的吧,照上面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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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4-09-10T23:22
家教可以,基礎訓時有說
Ivy avatar
By Ivy
at 2014-09-13T14:16
所以下班時間做的應該都可以吧?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4-09-13T22:20
應該是喔,但函釋說在「自家」,哀
借我補充在我的原文,THS
當初我用家教沒搜尋到,原來是在自家指導XD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14-09-15T16:17
那如果有兼職情形且有額外所得稅,會給予免職嗎?

新人面試心得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4-09-10T07:49
互助營造 監工,33000,面試有筆試和性向測驗。老闆要的是在工地可以相當靈活,呼風喚雨的人 ,所以重視你在學校的社團經驗。 同興營造 監工,3200 ...

公務員不是不能兼職?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4-09-10T05:07
※ 引述《keepingtime (最美好的時光)》之銘言: : 不知道為什麼 : 這種問題經常有人在問 : 依憲法第11條 : 人民有講學與著作之自由 : 函釋所言公務員於補教業教學 : 須經機關首長同意 : 根本毫無道理可言 利害衝突 + 公務員不可分心 : 官員如於公務時間至學 ...

~~老爸逼我離開科技業~~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4-09-10T00:16
自從本人月前PO文and#34;老爸逼我離開科技業and#34;之後 受到廣大鄉民的回響,居然連蘋果的即時新聞都 列專題報導,還有記者寫信希望給我專訪. 拜託,搞 ...

公務員不是不能兼職?

Mia avatar
By Mia
at 2014-09-09T23:56
不知道為什麼 這種問題經常有人在問 依憲法第11條 人民有講學與著作之自由 函釋所言公務員於補教業教學 須經機關首長同意 根本毫無道理可言 官員如於公務時間至學校教課 當然必須經過首長簽准同意 但公務員利用自己公餘時間 從事補教教學活動 這是憲法明訂保障人民之權利 補教教學 一不涉及職務利害 二不損及政府形象 ...

今天張貼的"104年起考試錄取人員".....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4-09-09T23:51
所以...請教各先進 如果某A 為101年地特三等錄取 有幸於103年考取高考三等或再度考取特考三等 離職與到職同一天直接銜接 於新考取單位報到後 是否依上開所述 除休假、薪資重新計算 雖上一職缺尚未達可商調年限(未滿六年) 但因已有公務員資格 故退休年資可持續銜接不中斷 且應不需基礎訓 只需實務訓 推論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