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公司不願意開具非志願離職證明的原因為何 - 離職Lucy · 2012-08-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想請問版上的相關HR人員 一般公司以"不適任"此種主觀原因要求勞動人員離職 (不適任原因未加詳述,僅在下班前告知即要求走人) 事後勞工要求開具"非志願性離職證明文件" 資方卻以諮詢勞工局及律師過宣稱他們無法開立 想請教 為何資方不願意開立此證明文件的理由是什麼? -- 離職All CommentsJacob2012-08-10先修正:非"自"願離職證明Rebecca2012-08-13因為公司用勞基法11條第5款-不適任開了非自願離職證明的話員工就可以拿這張去跟公司要資遣費和預告工資Linda2012-08-15然後公司還會被追查沒有做資遣通報而被記點或罰鍰Lily2012-08-19所以違法資遣員工的公司根本不可能送你石頭來砸自己的腳Ula2012-08-21但你朋友如果有"不小心"簽了離職申請書的話~就全盤皆輸了Anonymous2012-08-24謝謝M大解釋跟指正,不小心打錯字...Daph Bay2012-08-26理由可能是將"不適任"導向勞基12,就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James2012-08-28非自願離職的定義在就業保險法11後段,如無符合公司就不會開立該證明書。Susan2012-08-31"不適任"模糊且有很多可能性,為自身權利可至勞工局詢問看Daniel2012-09-05因為公司很可能會被罰Hedda2012-09-08資方稱無法開立應該是騙你的 請他當場打給勞工局問吧Related Posts口頭答應錄取?請問這種情況可以跟老闆要求資遣費嗎?口頭答應錄取?健保 離職隔天遇上假日離職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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