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背後的問題才是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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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ma
at 2010-03-24T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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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考試院、銓敘部這幾天的表現
就代表公務人員真的要改革了
明明就錯了 還死不承認 硬凹
盡放些模糊焦點的煙霧彈
死都不把丙等這個標準訂出來

刑法第271條叫殺人罪
最重可以處死刑
目前在台灣處死刑是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事情
當然也包括公務員了
公務員連死都可以接受了
為何就不能接受 丙等?
不要說3% 20% 甚至50%公務員應該也都可以接受
但是殺人罪成立的前提是
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有責
三者缺一不可
現在考績法連考績打丙等的構成要件都沒有
就要叫人去死

你能想像刑法271修成
「中華民國全體國民,對國家貢獻度最後3%者,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這個條文可以被接受
我就不反對新修正的考績法

那為何考試院堅持修考績法
看了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總說明第十一點,我才知道
「十一、增訂各機關受考人考績等次人數比率,得每三年由考試院會商其
他院,視國家整體行政績效檢討結果彈性調整,調整後之比率以
命令定之。(修正條文第九條之二)」

我的疑問是:
1.行政績效檢討什麼時候變成考試院的業務了?
2.為什麼是由考試院會商其他院
行政權的事務,為何要讓考試院摻一腳?

3.另外人事決定權應該是行政權的核心
強制定出丙等比率
行政院認為好的人
考試院說不行,而且還是要找出3%的人出來打屁股
這實質上幾近完全剝奪行政院之人事決定權
難道釋字613號立法院做過的傻事
考試院還要再在來一次

你 關中不甘寂寞
想當行政院長就直說
不要以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透過修法破壞憲政體制
把行政院當成考試院下的行政部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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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0-03-26T18:35
(((強烈反對"考績等次"以"比率"規定之)))
(((強烈反對"提高約聘僱"人員的"比例")))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0-03-31T15:43
強烈反對九之2.三年後的比率.他們說了算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0-04-03T08:04
考試院管法制的 怎懂實際執行狀況?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0-04-07T20:40
這樣會不會是優20%.甲30.丙30% ^_^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0-04-10T17:12
還有"其他院"是哪一院?.監察?.司法?.行政
怎不在考績法裡明定之?有問題...^_^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0-04-13T00:54
沒見過漏洞這麼多的草案 考試院最該打丙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10-04-15T13:53
總歸一句."考績等次".不能用"比率"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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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la
at 2010-04-17T16:38
之.這樣公務人員才能保持"行政中立" ^_^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0-04-20T18:56
不然.考試院集大權(調整比率之權)於一身.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0-04-21T22:07
以後將淪為"政黨"的迫害.無法保持"行政中
立".請大家要注意這一點.謝謝 ^_^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0-04-22T11:53
考績法修法的目的-棺中:林北尚大啦~~~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0-04-23T02:21
我覺得shiva大的口號可以拿來上街喊~推~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04-26T11:40
我支持丙等淘汰制度,那種考進來擺爛的
早該淘汰,但反對強制比例的方式,把其他人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0-04-26T22:51
一起都拖下水, 這個改革實在是太爛了

深度論述?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0-03-24T21:46
看到現在,關於考績法的論述不外如下 (1) 民選首長整肅 (2) 民營企業都 5趴 , 沒有道理公家辦不到 ============================================================ ...

強制比例仍在,我們不要被轉移焦點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0-03-24T21:45
沒錯...還有些權益損失.. 先告訴你打丙資遣機率變少 問題是...被打丙了 .. 以後若想調單位或翻身~~ 有可能嗎?? 早已為公務生涯留下汙點了 後續一些不�� ...

彰化縣公務人員協會致馬總統的一封信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03-24T21:31
內容如下 但讓我驚訝的是信中提到考績比例僅基層行政機關適用,而監察院、考試院、司法院及軍 人教師都不受比例限??? 司法院、教師、軍人應該�� ...

公務員改革 勞工都在看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0-03-24T21:03
※ 引述《escalo (向未來預支的幸福)》之銘言: : 【聯合報╱王鴻薇/新黨籍市議員(台北市)】 2010.03.24 01:59 am : 公務員考績法修正鬧得沸沸揚揚,政�� ...

戳破騙人的鬼話:一優或連三甲可消丙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0-03-24T20:35
考試院說:吃丙以後可用一優或連三甲消除 以後優等名額都將集中在前段績優單位, 請問哪有多餘的優等,可供中、後段單位眾多吃丙同仁抵銷? (中、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