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法律事務所、XXXXXX法律事 … - 律師工作討論

By Elvira
at 2011-06-22T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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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cshw (小拍)》之銘言:
: 在XX法律事務所、XXXXXX法律事務所、XXXX聯合律師事務所時每天的生活
: 位在台北x大安x信義x三x132x7x,美國在台協會的旁邊。從100/4/6開始當part-time,
: 4/11開始簽約當full-time. 4月11日開始上班第一天就開始加班,從早上8點開始上班到
: 晚上10點,甚至11點,12點。周末星期六甚至星期日也要加班,從早上9點到晚上最晚11
: 點35才離開,而且週末加班還是在律師的家,當初律師說周末加班要到「第二辦公室」,
: 去了之後才發現那是他住的地方。律師會穿著薄薄的汗衫跟短褲出現。我每天中午通常吃
: 完飯也不休息,趕快開始工作,想說晚上可以不用加班到那麼晚,可是事情沒有做完的時
: 候,還是一直在事務所待到「最早」晚上10點以後。除非律師人不在台灣,才有可能晚上
: 7點或8點多下班。
: 工作到6月15日,已經整整超過兩個月了,薪水完全沒有發,因為律師(事務所主持人)說
: 開始工作的第一個月是「滿」一個月後的下一個月發,等於從4/6工作到5/6滿一個月,
: 6/16才會發;不管員工是不是剛畢業開始工作,一個人住在台北,開銷都自己負擔;而且
: 他的發薪日是每個月的16日。在事務所的這段時間──從4/6早上到6/18清晨7點多,律師
: 也沒有幫我保勞保或勞退,和健保。
: 等到6/16當天,晚上將近10點時才發薪水,律師當初口頭上說4月時(第一個月)是算時薪
: ,加班的時間都是有算薪水的,結果6/16那天發現,四、五月份的薪水還是只計算到晚上
: 7點,超過的加班時間只有150元的誤餐費。律師和另一位年紀稍大的小姐說「以前的人都
: 是這樣算」。跟律師說我要辭職,律師說辭職後還是要做滿「7個月」才能離職。隔天
: 6/17晚上六點多到七點多吃晚餐時沒有接到事務所打來的電話,一回事務所打開門,看見
: 律師正打開我抽屜。
: 6/17那天律師說事情一定要做完才能離開,加班到隔天6/18的清晨7點多,等於在事務所
: 待了將近24個小時,身體與精神實在負荷不了,離開了事務所。
以下的事情有點誇張。
這是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的官網。
http://ukintaiwan.fco.gov.uk/zh/help-for-british-nationals/when-things-g
o-wrong/if-you-need-lawyer
http://tinyurl.com/3z3v2cs
法律諮詢
當你需要法律諮詢時,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可提供律師事務所名單供您參考,
但並無法對名單中事務所或律師之能力或品格負責。
以下名單為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為方便英國僑民所提供,但無論英國政府或英
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的任何官員都不對名單中事務所或律師之能力或品格負責,也不
為任何法律行為之結果負責。
經辦刑事案件之事務所標有 * 記號
Altai
長立國際法律事務所*
端正法律事務所*
萬國法律事務所*
聯合法律事務所*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理律法律事務所
環球商務法律事務所
XXXXXX法律事務所/XX法律事務所/XXXX聯合律師事務所
XX市XX路X段XXX號X樓
電話:(0X) XXXX-XXXX
傳真:(0X) XXXX-XXXX
網站:http://shiehshieh.tripod.com
E-mail: [email protected]
E-mail: [email protected]
XX分所
XX市XX路XXX巷XX號
電話:(0X) XXX-XXXX
傳真:(0X) XXX-XXXX
業務範疇:美中及其他跨國商業交易、仲裁〔國際(包括但不限於國際總商會、巴
黎、日內瓦、北歐、新加坡)及台灣〕、反傾銷(美國與台灣)、航空、
行與金融(商務、境外、跨國)、法律衝突、 BOT、營造、公司法、商
事法、關稅、財產移轉規劃(信託與遺囑)、跨國投資、政府、飯店與
旅館、移民、保險、智慧財產權、資訊工業、國際法、國際訴訟技巧、
勞資關係、授權、訴訟(民事、商事、刑事、行政)、海事(包括污染、
刑事與行政訴訟)、併購、不動產、證券、稅務、技術移轉。
博仲法律事務所
瑞士文斐法律事務所*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高雄
理維國際法律事務所
沈志祥*
王正嘉*
台中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陳賜良*
陳麗如*
李明海*
==========================================================================
列出其他事務所沒問題,但真的可以列上面這間「XXXXXX法律事務所/X
X法律事務所/XXXX聯合律師事務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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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XX法律事務所、XXXXXX法律事務所、XXXX聯合律師事務所時每天的生活
: 位在台北x大安x信義x三x132x7x,美國在台協會的旁邊。從100/4/6開始當part-time,
: 4/11開始簽約當full-time. 4月11日開始上班第一天就開始加班,從早上8點開始上班到
: 晚上10點,甚至11點,12點。周末星期六甚至星期日也要加班,從早上9點到晚上最晚11
: 點35才離開,而且週末加班還是在律師的家,當初律師說周末加班要到「第二辦公室」,
: 去了之後才發現那是他住的地方。律師會穿著薄薄的汗衫跟短褲出現。我每天中午通常吃
: 完飯也不休息,趕快開始工作,想說晚上可以不用加班到那麼晚,可是事情沒有做完的時
: 候,還是一直在事務所待到「最早」晚上10點以後。除非律師人不在台灣,才有可能晚上
: 7點或8點多下班。
: 工作到6月15日,已經整整超過兩個月了,薪水完全沒有發,因為律師(事務所主持人)說
: 開始工作的第一個月是「滿」一個月後的下一個月發,等於從4/6工作到5/6滿一個月,
: 6/16才會發;不管員工是不是剛畢業開始工作,一個人住在台北,開銷都自己負擔;而且
: 他的發薪日是每個月的16日。在事務所的這段時間──從4/6早上到6/18清晨7點多,律師
: 也沒有幫我保勞保或勞退,和健保。
: 等到6/16當天,晚上將近10點時才發薪水,律師當初口頭上說4月時(第一個月)是算時薪
: ,加班的時間都是有算薪水的,結果6/16那天發現,四、五月份的薪水還是只計算到晚上
: 7點,超過的加班時間只有150元的誤餐費。律師和另一位年紀稍大的小姐說「以前的人都
: 是這樣算」。跟律師說我要辭職,律師說辭職後還是要做滿「7個月」才能離職。隔天
: 6/17晚上六點多到七點多吃晚餐時沒有接到事務所打來的電話,一回事務所打開門,看見
: 律師正打開我抽屜。
: 6/17那天律師說事情一定要做完才能離開,加班到隔天6/18的清晨7點多,等於在事務所
: 待了將近24個小時,身體與精神實在負荷不了,離開了事務所。
以下的事情有點誇張。
這是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的官網。
http://ukintaiwan.fco.gov.uk/zh/help-for-british-nationals/when-things-g
o-wrong/if-you-need-lawyer
http://tinyurl.com/3z3v2cs
法律諮詢
當你需要法律諮詢時,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可提供律師事務所名單供您參考,
但並無法對名單中事務所或律師之能力或品格負責。
以下名單為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為方便英國僑民所提供,但無論英國政府或英
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的任何官員都不對名單中事務所或律師之能力或品格負責,也不
為任何法律行為之結果負責。
經辦刑事案件之事務所標有 * 記號
Altai
長立國際法律事務所*
端正法律事務所*
萬國法律事務所*
聯合法律事務所*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理律法律事務所
環球商務法律事務所
XXXXXX法律事務所/XX法律事務所/XXXX聯合律師事務所
XX市XX路X段XXX號X樓
電話:(0X) XXXX-XXXX
傳真:(0X) XXXX-XXXX
網站:http://shiehshieh.tripod.com
E-mail: [email protected]
E-mail: [email protected]
XX分所
XX市XX路XXX巷XX號
電話:(0X) XXX-XXXX
傳真:(0X) XXX-XXXX
業務範疇:美中及其他跨國商業交易、仲裁〔國際(包括但不限於國際總商會、巴
黎、日內瓦、北歐、新加坡)及台灣〕、反傾銷(美國與台灣)、航空、
行與金融(商務、境外、跨國)、法律衝突、 BOT、營造、公司法、商
事法、關稅、財產移轉規劃(信託與遺囑)、跨國投資、政府、飯店與
旅館、移民、保險、智慧財產權、資訊工業、國際法、國際訴訟技巧、
勞資關係、授權、訴訟(民事、商事、刑事、行政)、海事(包括污染、
刑事與行政訴訟)、併購、不動產、證券、稅務、技術移轉。
博仲法律事務所
瑞士文斐法律事務所*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高雄
理維國際法律事務所
沈志祥*
王正嘉*
台中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陳賜良*
陳麗如*
李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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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其他事務所沒問題,但真的可以列上面這間「XXXXXX法律事務所/X
X法律事務所/XXXX聯合律師事務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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