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應徵了一份長駐大陸常平的工作,
職稱:國外業務(不用跑外面、國外,老闆說要顧及女生的安全,
所以都是老闆自己去跑,也不用開發)
工時:週一至五 8:00-5:30,午休 1.5hrs (準時下班,晚上不加班)
食宿:公司全包 (還有阿姨洗衣打掃)
薪水:試用期3個月 45k/月
試用期後 50k/月 + 獎金 (半年結一次)
休假:4次x7天 /年
福利:比照台灣員工,勞健保、三節
薪水的支付方式由我自行決定,可以:
1)全部以台幣匯到台灣的帳戶
2)全部以人民幣在大陸領取
3)一部份以台幣匯到台灣帳戶;一部份以人民幣在大陸領取 (比例我自行決定)
請問:以上三種支薪方式,各位會選哪一種?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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