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L1簽證回台灣遠端稅務問題 -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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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眾網友的批評指教
稍微澄清一下
轉調是當地的offer不是外派
我想到時候應該要先終止
在台灣的payroll(跟離職一樣?)
才能到美國報到
之後只領美國薪水

HR沒有說完全不行
說要再約時間談談細節
看要怎麼安排

或許我語意不清 混淆兩邊繳的意思
領台灣9個月薪水
明年五月跟台灣政府報稅九個月
領美國3個月的薪水
明年美國報這3個月
沒有同一份所得兩邊都要報
我覺得很合理 也願意兩邊分開繳

只是HR提到我如果回台灣remote
台灣分部還要處理我稅的問題
讓我覺得疑惑
我想說台灣分部
不是當我九月離職 處理這九個月
離職後就跟台灣分部沒關聯了

還是謝謝各種建議
只想更了解這複雜的稅務
評估值不值得



※ 引述《s51688 (168)》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剛接受內部轉調到美國
: 目前正在申請 L1 Visa
: 順利的話九月中應該會拿到
: 全家想要等到十二月
: 學期快結束再全家搬過去
: 但想在十月飛去一周報到
: 先開始領美國薪水
: 但一周後飛回台灣遠端到十二月
: 美國主管說他沒問題
: 只是美國HR說這樣會需要
: 美國台灣兩邊繳稅
: 不符合公司政策
: 查了一些文章
: 我今年在台灣已經超過183天
: 本來就是境內居住個人
: 要繳台灣稅
: 我回台灣遠端領美國薪水
: 也不會超過90天
: 我的理解應該算境外所得
: 也不會超過670萬
: 而我今年在美國也沒超過183天
: 不知這樣為何要繳美國稅
: 所以我不覺得美國HR說的是對的
: 想請教各位先進指教 謝謝
: 若有國稅局的網頁英文說明這部分
: 更是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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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21-09-03
HR的意思是你在美國領三個月的薪水 但是你在台灣遠端
Isla avatarIsla2021-09-05
公司不知道怎麼處理 也不想花時間幫你處理 或許不用處理
但hr沒想花時間研究 因為對他來說他回絕你最快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1-09-07
然後既然你是轉調 其實應該一開始就直接赴美(除非有特殊
的家庭因素)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09-09
你那三個月在台灣就跟美國這邊WFH回去台灣三個月一樣,有稅務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1-09-11
的灰色地帶(公司方面)HR不想弄或是不會弄也不重要
Hazel avatarHazel2021-09-13
你住在台灣WFH的後三個月,依台灣稅法並不算是海外支出,而
Lucy avatarLucy2021-09-15
海外"收入",而算是境內收入;必須自行報稅給台灣國稅局
這是美國HR最大的concern;你2021年在台灣住的時間超過90天
依台灣稅法,整年裡居住在台灣時產生的收入都是境內所得
Kumar avatarKumar2021-09-18
所以你要主動向台灣報後面3個月;你沒正確處理的話,公司可
John avatarJohn2021-09-20
能也有責任,會有吃上官司的機會;所以公司一般禁止海外WFH
Sandy avatarSandy2021-09-22
總之,想在台灣跨國WFH的人,該年度不宜在台灣住超過90天
Belly avatarBelly2021-09-24
我也是拿L1在2018/07過來美國的,建議你跟HR把payroll跟HC t
ransfer push out 到你飛美的日期,我2018/02就接新職務但是
offer延了4次直到我確定飛美那天,這樣對於稅務跟日後申請
綠卡比較沒有問題,而且你隔年也可以用first year choice 決
定你要不要用RA/NRA報稅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1-09-26
謝謝 cchris Kien 大 建議
Ivy avatarIvy2021-09-28
你還有戶籍嗎?有戶籍其實只要住滿31天就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
之個人,就要報稅
Doris avatarDoris2021-09-30
依財政部101年9月27日臺財稅字第10104610410號令,個人於一
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
Rae avatarRae2021-10-03
計滿31天者,為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第1款所稱中華民國境內居
住之個人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10-05
九十天指的是該工作在台灣做了90天吧
如果只是單純在台灣住了九十天以上(or有戶籍31天)
Jacky avatarJacky2021-10-07
之類的只是會變成稅務居民(更正,這個數字應該不是九十)
但不影響該工作收入是否是境內還是境外收入
Elvira avatarElvira2021-10-09
比如說如果你一月住到六月在台灣但沒工作,然後七月開始到
美國工作,則雖然住了六個月,但美國那份工作的薪水
Enid avatarEnid2021-10-11
還是算境外收入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1-10-13
又查了一下,結果是我理解錯誤了
Megan avatarMegan2021-10-15
似乎是真的如果住滿九十天,則就算該九十天沒有都工作
在台灣遠端國外雇主的部份的收入還是變成境內收入
至於我舉的去美國工作的例子因為不是從台灣遠端所以沒影響
Andy avatarAndy2021-10-18
但31天變稅務居民應該對這個部份沒影響,還是要90天才會
導致遠端的收入變境內收入
Bennie avatarBennie2021-10-20
是的,簡單來說,領美國薪水想要在台灣WFH又避開台灣的稅
務問題,該年度不可以在台灣住超過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