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眾網友的批評指教
稍微澄清一下
轉調是當地的offer不是外派
我想到時候應該要先終止
在台灣的payroll(跟離職一樣?)
才能到美國報到
之後只領美國薪水
HR沒有說完全不行
說要再約時間談談細節
看要怎麼安排
或許我語意不清 混淆兩邊繳的意思
領台灣9個月薪水
明年五月跟台灣政府報稅九個月
領美國3個月的薪水
明年美國報這3個月
沒有同一份所得兩邊都要報
我覺得很合理 也願意兩邊分開繳
只是HR提到我如果回台灣remote
台灣分部還要處理我稅的問題
讓我覺得疑惑
我想說台灣分部
不是當我九月離職 處理這九個月
離職後就跟台灣分部沒關聯了
還是謝謝各種建議
只想更了解這複雜的稅務
評估值不值得
※ 引述《s51688 (168)》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剛接受內部轉調到美國
: 目前正在申請 L1 Visa
: 順利的話九月中應該會拿到
: 全家想要等到十二月
: 學期快結束再全家搬過去
: 但想在十月飛去一周報到
: 先開始領美國薪水
: 但一周後飛回台灣遠端到十二月
: 美國主管說他沒問題
: 只是美國HR說這樣會需要
: 美國台灣兩邊繳稅
: 不符合公司政策
: 查了一些文章
: 我今年在台灣已經超過183天
: 本來就是境內居住個人
: 要繳台灣稅
: 我回台灣遠端領美國薪水
: 也不會超過90天
: 我的理解應該算境外所得
: 也不會超過670萬
: 而我今年在美國也沒超過183天
: 不知這樣為何要繳美國稅
: 所以我不覺得美國HR說的是對的
: 想請教各位先進指教 謝謝
: 若有國稅局的網頁英文說明這部分
: 更是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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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澄清一下
轉調是當地的offer不是外派
我想到時候應該要先終止
在台灣的payroll(跟離職一樣?)
才能到美國報到
之後只領美國薪水
HR沒有說完全不行
說要再約時間談談細節
看要怎麼安排
或許我語意不清 混淆兩邊繳的意思
領台灣9個月薪水
明年五月跟台灣政府報稅九個月
領美國3個月的薪水
明年美國報這3個月
沒有同一份所得兩邊都要報
我覺得很合理 也願意兩邊分開繳
只是HR提到我如果回台灣remote
台灣分部還要處理我稅的問題
讓我覺得疑惑
我想說台灣分部
不是當我九月離職 處理這九個月
離職後就跟台灣分部沒關聯了
還是謝謝各種建議
只想更了解這複雜的稅務
評估值不值得
※ 引述《s51688 (168)》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剛接受內部轉調到美國
: 目前正在申請 L1 Visa
: 順利的話九月中應該會拿到
: 全家想要等到十二月
: 學期快結束再全家搬過去
: 但想在十月飛去一周報到
: 先開始領美國薪水
: 但一周後飛回台灣遠端到十二月
: 美國主管說他沒問題
: 只是美國HR說這樣會需要
: 美國台灣兩邊繳稅
: 不符合公司政策
: 查了一些文章
: 我今年在台灣已經超過183天
: 本來就是境內居住個人
: 要繳台灣稅
: 我回台灣遠端領美國薪水
: 也不會超過90天
: 我的理解應該算境外所得
: 也不會超過670萬
: 而我今年在美國也沒超過183天
: 不知這樣為何要繳美國稅
: 所以我不覺得美國HR說的是對的
: 想請教各位先進指教 謝謝
: 若有國稅局的網頁英文說明這部分
: 更是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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