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生報28日社論「打丙由考試院主管做起」:許多私人機關採取年度百分之五甚至是
百分之十表現不佳員工淘汰率,獲得考試院青睞,大力宣導,並且認為以此標準汰劣對國
家有莫大好處;為了達成目標,推行者指稱反對者是思維窄化會阻礙了改革。考試院似乎
認為考績丙等至少百分之三的比率就是改革真理,以後主管拿了這尚方寶劍,基層公務員
自會戮力從公,兢兢業業,國家機器自會效率高張,步上坦途大道。
如果這樣制度很好,是不變真理,那為何不被所有私人機關採用?
如果改革只是一個比率數字,那未免把改革看得也太過簡單了,因為問題之所在不在於
比率,而在於如何評定表現績效;不在於固定比率,而在於因時因地因單位不同而有不同
的績效評比。有些民意代表自視為民意化身,視公務員尊嚴為無物,但是國家機器本就要
靠這些公務員來運轉掌握,甚至機器體本身就是這些公務員。舉個簡單的例子,某甲鄉與
某乙鄉的鄉公所,各有三十名公所公務員,但是年底到要各給一名員工考績打為丙等,會
認為這個考績制度能找出表現差的職員的人,肯定沒幹過公務員。在基層工作過的人都知
道,如果執行這個制度,一定是新來的、年輕的、沒背景的倒楣。從此之後,就會有人去
找議員來關說,考績獎金大概有一半會變成這個新用途。設若某甲鄉是農業區域,人口老
化除了遷出戶籍,沒啥業務;但某乙鄉卻是新興發展社區,交通便利後,人口增多工商業
發達,鄉公所人員每天忙到三更半夜吐奶爆肝,年底還要有百分之三考績打丙,成何天理
。這種情況之下,可以想像到的是,鄉公所中可能有一半的人捧著積蓄下來的考績獎金想
辦法去關說調職,另一半則等著三年後換另一批新人來墊底。
考績的真正問題出在主管,一些公家單位主管上過EMBA(在職高階經理班)課,學了幾
招管理學,便拿來整底下員工;績效改進的有之,一樣迂腐顢頇的亦所在多有。更有甚者
,利用時間進修拿了個學位,就設定一些條件,譬如沒有學位的不准升等或是擔任主管。
公務機關是要服務民眾,不是要拿民眾來做學術研究,結果卻變成會讀書的就會管理,會
利用時間進修的就會服務,這是什麼道理?如此公家機關,難怪處處有民怨。
把打丙視為「公務員改革,勞工都在看」,扯得太遠;勞工真正擔心自己的飯碗,更要
擔心因考績不佳而失業的公務員,被裁掉之後會不會到勞工就業市場成為競爭者呢。
這幾年來經濟變差,找軍公教出氣好像已為慣例,教師因為小孩生得少較沒影響,國軍
精簡裁員已裁得不像軍隊而似保全,如何能去打仗。公務員員額一年少過一年,事務卻越
來越多越繁雜,許多單位都忙得焦頭爛額,主管高高在上,不必下來幫忙,辦公人力不足
,民眾當然越覺得效率不彰。
考績丙等比率制要能實現,最好的方法就由主管做起,每年砍掉三趴主管,工作效率一
定變得更好,基層也多了升遷機會,更會努力工作;以考試院為例,由於高度資訊化業務
量已大量減輕,建議首先由考試院主管帶頭示範,如能順利實施,風行草偃,全國公務員
風氣定能為之大大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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