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最近很紅的案子(請勿轉貼、轉錄或술…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bluething111 ( )》之銘言:
: 個人對這個案子有點瞭解,雖然不想幫檢舉人把這件事鬧大,
: 但對於廣大鄉民一直看到一面之詞,逐漸有點不理性,
: 在不違法不洩密的前提下,說出一些給大家參考。
: 關於檢舉人所說,其實只有兩個重點:
: 壹、考績案本身
: 一、檢舉人一直指稱他的考績被偷改,但這件事的
: 重點在於考績何時確定,
: 依據考績法第14條:「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考績,
: 應由主管人員就考績表項目評擬,遞送考績委員會初
: 核,機關長官覆核,經由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
: 核定,送銓敘部銓敘審定。」
: 同法施行細則第18條:「機關長官覆核所屬公務人員
: 考績案,如對初核結果有意見時,應交考績委員會復
: 議。機關長官對復議結果,仍不同意時,得加註理由
: 後變更之。」可知,
: 機關首長對考績有最終的決定權,非考績委員會後即
: 確定。檢舉人對本項的法律見解不同,是主要爭議所

以上是對的 但是 程序的重要性似乎沒在這篇文章中提到
***程序有多重要?? 請google"程序正義"四個字***
(這篇不是打臉文,只是補充程序影響的部分)
把程序做成時間流程表來看
一份考績公文的完成,必須有經過下列的程序
step1.主管評擬(就是打草稿)
--->step2

step2.考績委員會初核(開會討論 照草稿這樣辦可以嗎)--得到[初核]
--通過-->step3
--不過-->??上文沒說 要如何處理 一般是退回step1

step3機關長官核定 (這次是核定[初核]的結果)
--通過-->step4
--不過-->step6

step4.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核定
-->step5

step5.銓敘部銓敘審定
-->完(發獎金)

step6考績委員會復議--得到[覆議]
-->step7

step7.機關長官核定 (這次是核定[復議]的結果)
--通過-->step4-->step5--完(發獎金)
--不過-->得加註理由後變更之-->step4-->step5--完(發獎金)
[以下原文刪掉]
事件時間先後順序表
http://blog.yam.com/diagrams/article/31207076
五、98年1月9日市府觀傳局召開考績會,林千文表現優異(有局務會議記錄為證),考列
甲等。
六、98年1月10日,黃如妙向人事主任宣稱林千文自願考乙,並抽換考績會紀錄,
將張曉菁(事病假10天多,原考乙)與林千文考績互調。
七、98年1月16日,觀傳局人事主任薛妙詣以97年度考績審議完竣、經首長核定在案,
要求會計、出納發款,於1月21日傍晚發出。
八、98年1月21日,林千文向政風處檢舉黃如妙、薛妙詣竄改公文書。22日,觀傳局召開
會議追認薛黃兩人竄改公文書。
九、98年2月初,政風處宣稱此為考績事件,不宜介入扣押相關公文,改由市府人事處調
查。
惟市府人事處曾文秀專員為陞官,故意將1月21日發款日誤植為28日,以模糊22日的追認
會議疑義。
十、98年2月初,前觀傳局羊曉東局長得知政風不扣押公文,且為掩飾薛黃兩人偷改公文
,於是將原核定通過的
考績會簽呈調出,加註"復議"。據羊曉東所言,人事主任薛妙詣稱此為"補程序"。
==========================================================================
沒錯!就[法規上]
前觀傳局長羊曉東局長有權作最後考績的決定

但是[程序上]必須先退回考績委員會復議後
對復議的結果不同意[才能"得加註理由後變更之"]
如果沒有先退回考績委員會復議
而直接 [加註理由後變更之]那就是違反程序

==============補充================================
以上述時間表來看,跟程序有關最重要的三個時間點是
16日要求會計、出納發款
21日傍晚發出
22日觀傳局召開會議

請問[先發考績獎金 之後再打考績]的事情嗎??

如果可以

我能不能先考駕照 之後再滿十八歲??
我能不能先拿到機車駕照 之後再參加機車駕照考試??
===================================================
(違法與否可以再討論,事件的嚴重性請看下文)

也許有人會好奇[有差嗎??]反正最後都是機關長官核定啊??!!
而答案是[就是有差別]
就現行制度上 考績在[機關中]屬於三審制
一審:主管評擬
二審:考績委員會核定
三審:機關長官核定
如果機關長官對考績委員會的核定結果有意見
沒先退回讓考績委員會覆議而直接加註理由後變更之
此一行為如果形成[合法案例](PS1)
那以後所有主管評擬之後,直接交付機關長官核定就好
考績委員會將形同虛設
這對整個體系將產生重大的影響,絕非這次事件可以比擬...

PS1
行政守則:[有法依法 無法援例 無例請示上級] (合法案例的影響是很大的請勿輕忽)
以上守則很重要,不想被黑鍋,不想出紕漏,請千萬要記得!!
尤其是公家機關,公家機關做起事來可以鐵面無私只講法不講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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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10-13
那篇很遜的消毒文被打臉啦
Gary avatarGary2010-10-14
推~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0-10-15
簡單明瞭,推一下,整個打臉消毒文
Hardy avatarHardy2010-10-19
甘拜下風,說得比我清楚!!!厲害~
Sarah avatarSarah2010-10-23
這個案子我們不檢調 也沒有卷證 我想
反正都會走司法程序 也就不要多評論
但L大他自願為他自已的評論負責而發文
Necoo avatarNecoo2010-10-26
版主就不能以一些奇怪的理由刪文劣退
版主的作為好壞與否沒有必要跟案子本身
Lucy avatarLucy2010-10-26
扯在一起 無論案子的真相是什麼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0-10-31
問一下 版主不是服務於嘉義嗎 但林兄的案
Connor avatarConnor2010-11-03
件跟北市府有關 一南一北怎會扯在一起?
Susan avatarSusan2010-11-04
這案子 請不要在這篇問...因為 我也不懂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11-04
本文主要重點在[程序]
Lydia avatarLydia2010-11-06
Fideism... 就跟你講顏色了阿
Isla avatarIsla2010-11-09
要為意識形態獻身的人...連考績丙等的討論
都可以封殺
Ethan avatarEthan2010-11-11
也可以讓人感受意識形態威力的強大
Hedy avatarHedy2010-11-13
ps: 因為我實在不太相信,真的過了,薦七會吃
不到?(大部分單位會用輪的,總有一天吃到)
Mason avatarMason2010-11-18
但意識形態讓她寧願吃餅,也要封殺相關討論
(我猜的)
Olivia avatarOlivia2010-11-18
hrma大大.我在他單位是吃不到餅.既使用輪
的.也輪不到. ^_^
Eartha avatarEartha2010-11-20
3%丙.他單位只有一個丙.三十幾個人.比陳
Thomas avatarThomas2010-11-23
14959篇
Agatha avatarAgatha2010-11-28
專員職等低的.年資淺的.多的是.所以她認
Enid avatarEnid2010-12-02
一年拉一個,輪到她也是30年後了...退休
嘉義縣法制室這麼多人??? 30幾個????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12-03
為通過3%丙.也不干他陳專員的事 ^_^
Daniel avatarDaniel2010-12-04
也不見得拉... 張花冠如果用顏色來打
陳專應該很快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12-07
嘉義縣觀光旅遊局??? ^_^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0-12-10
管妳藍色綠色,誰打壓言論自由,妳就下台
Queena avatarQueena2010-12-14
陳專員 不在法制室 嘻嘻 ^_^
Olga avatarOlga2010-12-17
他不是考法制的? 可以去觀光旅遊局?
Quanna avatarQuanna2010-12-17
各局處裡.都有法制人員 ^_^
Steve avatarSteve2010-12-20
就跟政風人事一樣 到處都有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0-12-22
一般局處裡的法制 都拿甲 比較多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12-23
法制的缺.有專員.秘書.視察.專門委員都有
可能.要看機關的編制 嘻嘻 ^_^
Lydia avatarLydia2010-12-27
恩,確實...醫般首長對法制人員還蠻尊重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1-01
若是陳專員會吃餅.唯一可能的就是h大說的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1-04
張花冠 知道他是一個怎樣的人這才有可能
Quanna avatarQuanna2011-01-09
其實縣長要挖洞給專員跳,太容易了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1-11
ex:把一些賽的事都丟給他做,讓其他人爽(工作
分配不均),累積陳專的不滿...哪一天爆發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1-15
問題是我覺得陳專員也不好惹啊 又是T大法
律的 縣長要玩也會挑這類人啊XD
Sandy avatarSandy2011-01-16
好像是台南市環保局吧
Lydia avatarLydia2011-01-17
少打個字 也"不會"挑這類人啊
Hardy avatarHardy2011-01-19
侮辱上官,餵丙 之類的,,,太多了
Enid avatarEnid2011-01-20
不過...要玩這個太累了
Sandy avatarSandy2011-01-21
另外,縣長應該知道了吧,,,昨天陳專不是說有
人去他單位放黑函, 讓他現實生活都受影響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1-24
鄉民心眼還真小,把網路的仇恨拿到現實去放
黑函 XDDDDDDD
Sandy avatarSandy2011-01-26
我覺得 就才7職等的位階來說 是傳不到縣
長耳朵的。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1-27
我也覺得不必鬧到現實生活。只能說可憐
Xanthe avatarXanthe2011-01-29
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Belly avatarBelly2011-02-02
縣長應該還不知道.可能是單位的同事也上
Damian avatarDamian2011-02-03
只要求還我一個PTT言論自由。妳要在機關
怎麼搞是妳家的事。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2-07
之前不是因黑函下台,現在又有黑函了喔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2-11
PTT.知道"陳專員"紅了 呵呵 ^_^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2-15
張縣長 若是知道. 他早辭版主囉 ^_^
Lily avatarLily2011-02-19
建議她率先做一下人格測驗好了
Hardy avatarHardy2011-02-23
有板友說.他在台南市環保局? 有人可以打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2-25
電話去"嘉義縣觀光旅遊局"問一下來確定嗎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2-26
有人人肉了阿,,,嘉義縣觀光局,95年地特上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2-27
如果屬實, 還再綁約, 不可能是台南環保局
Quanna avatarQuanna2011-03-03
17927篇的推文,有陳專接受訪問的連結
Steve avatarSteve2011-03-05
她訪問中說的,跟現實做的完全兩回事。
標準的說一套,做一套。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3-06
有沒有板友明天要打電話去問呢?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3-11
打去不會鳥你吧...一來,總機怎麼可能洩漏同仁
的身分;二來,法務不對外,更不可能告訴你有陳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1-03-14
玉釧專員這號人物了
另外,也沒必要打吧...網路的爭論就網路解決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3-19
帶到現實生活中不好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3-20
打去怎會不鳥?.就直接說找"陳玉釧".就好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03-23
了阿.他又不知道你是誰? 對吧 ^_^
Liam avatarLiam2011-03-27
自介就是很陽光、很活力的人,現實就是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3-29
濫用權力、打壓言論自由、官僚又自以為。
Tom avatarTom2011-03-31
看起來好像是 六兩迷(有洪中)...不知道對黑球
有甚麼看法?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4-01
然後,不知道她站在球迷的立場,對於球團,聯盟
的河蟹有甚麼看法?
Donna avatarDonna2011-04-04
他機關裡八十多人.難怪陳專員有自信輪不
到"丙"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4-08
雖然網路是公開的,可是這樣一直宣傳人家的私
人資料,還牽扯到工作單位去,好嗎?會不會有
Una avatarUna2011-04-11
自己輪不到丙,但是別人吃丙的話,可以哦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4-12
這種人還想當公務員板板主?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4-12
過當?憤慨歸憤慨,要是忘了分寸,自己也吃虧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1-04-14
這篇應該m起來 但是該m的人在哪裡....?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4-18
私人資料? 我有打身份字號嗎?地址嗎?^^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4-22
網路都查得到的,那就叫公開資料。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4-26
我也是覺得不要再把a版主的個人資料po出來了
應該就事論事 他工作領域不是網友應該了解的
Emma avatarEmma2011-04-28
姓名跟工作單位也算了吧,雖然我也不贊同版主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5-01
G大.跟p大.你們兩IP 前二位是一樣的餒^^
Ida avatarIda2011-05-03
的態度跟處理方式,可是她這樣不理會不回覆的
Tracy avatarTracy2011-05-05
她自己這麼高調,賣書打廣告,想不知道也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5-07
態度,不就是希望大家漸漸失去控制
Zanna avatarZanna2011-05-10
很難吧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5-15
陳專員是想用"時間換取空間"吧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5-15
他出面公開道歉.下台 不就好了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5-18
他不理會.是想說板友只有五分鐘熱度吧
Hedda avatarHedda2011-05-22
阿也就只是前兩個IP一樣阿= =
Kumar avatarKumar2011-05-26
IP前兩位一樣有什麼稀奇,我還有遇過ID跟我只
Iris avatarIris2011-05-27
既然版主沒有時間來管理版務,請辭職吧!
Carol avatarCarol2011-05-28
噗浪 可以設不讓不認識的人看阿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5-31
陳專這麼高調, 怎麼可以怪鄉親 XDDDD
ps:有違法疑慮的是,網路搜尋不到,但跟陳專同
Freda avatarFreda2011-06-01
什麼5分鐘熱度,她沒下台,就再加熱。
Megan avatarMegan2011-06-03
可以持續推動 可是作的太過就不好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06-04
差一個字的,但那跟現在在講的事有什麼關係嗎
Iris avatarIris2011-06-05
單位,出來爆料她的私人資料,才算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6-06
(((( altr.你出面公開道歉.下台啦))))))
Adele avatarAdele2011-06-07
不知道為什麼,很多版主當到最後,好像都會漸
漸忘了自己是誰,明明有錯還死活不認,硬拗也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6-09
應該是她自己想紅,,,留這麼多資料在網路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6-12
正常人,是不會在公開的微網誌留工作地,姓名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1-06-16
當初facebook被狗幹,是因為他網路有漏洞
讓網友不想公開的私人資料都流出
但陳專的噗浪好像不是這種情形...是她自己想
留的
Yedda avatarYedda2011-06-17
你們難道不知道她是一位很紅的作家嗎?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6-22
哈,某B板主講的「心裡面有問題的」。
Freda avatarFreda2011-06-23
也要拗,有人願意一起抵制總比冷漠的好,我也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6-28
什麼樣的行為,會被稱為心裡面有問題?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7-01
是支持的,只是..好吧,怕再說下去就錯更多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7-04
咱們的訴就,不就請不適任的板主下台而已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7-08
恩 雖然a自願公開 但刻意造成她心理恐懼不大
Bennie avatarBennie2011-07-10
光明磊落吧...這樣跟沒規定就劣退有點像....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7-15
不然連只是IP前兩位一樣都好像有鬼一樣
Connor avatarConnor2011-07-15
嗯,對。我也認為用罷免就是最大的制裁,也算
Ida avatarIda2011-07-19
那就請快點出來面對,躲起來算啥米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7-21
p大.你是陳玉釧嗎?不然怎知他心理恐懼?^^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7-25
自己要公開資料在網路上讓人查詢,不能
人人肉吧,法律專門的人會不懂這點?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7-26
板友要的只是 "公開道歉"跟"下台"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7-28
不超過比例原則了。這不就是最實際的?
Ethan avatarEthan2011-07-31
這麼多人叫她下台,她都不怕了...
Leila avatarLeila2011-08-04
很難嗎? 做錯了道個歉 很難嗎?
不適任下台 很難嗎???
Jack avatarJack2011-08-04
shiva999 你覺得我是嗎?= = 不站在你這邊就
Ingrid avatarIngrid2011-08-04
是目標啦~不要太狂熱了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08-07
不曉得是教育使然還是環境使然,有些人學會的
一套就是:就算有錯也不能道歉,道歉就是認錯
Kelly avatarKelly2011-08-09
(((( altr.你出面公開道歉.下台啦))))))
Kama avatarKama2011-08-14
認錯就要負責,所以死活不能道歉、不能認錯
事到如今,版主就算道歉也不會是真心的道歉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08-18
讓她下台對她沒有威脅,幹嗎恐懼,不過G大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8-21
就投罷免票就好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8-22
應該是好意提醒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08-25
幾個月前.A版主跟YUMA38大不對盤.就去找
Mason avatarMason2011-08-28
出Y大幾個月前的文章來水桶.我出來講話
Sarah avatarSarah2011-08-30
就劣我兩篇.不讓我發言.這種人..實在是..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8-31
找幾個月前的文章捅人,不知道能不能告他
管板不力,事情拖很久呢?XD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9-05
要他下台不會恐懼吧 但公開上班資料就很難說
shiva你可以了解這種把人家揪出來的不適當 那
Wallis avatarWallis2011-09-09
最好就不要也這麼做啦...當然這只是網友嘴砲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9-11
重申: 是她自己公開的(噗浪可以設隱私)
她自己不設的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9-13
上班資料也是她自己在網路上公開出來的啊
James avatarJames2011-09-16
像你用 hrma 去 搜尋,就搜尋不到阿
altr就搜尋的到...這個???
Hardy avatarHardy2011-09-16
你當初po文也是自願的阿 她就硬要找出來不是?
Mia avatarMia2011-09-21
作為她小說的粉絲,很容易就搜索到了丫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9-25
自己搜索得到一事回事,可是搜索到後不斷散播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9-25
宣傳給別人又是另外一回事。好吧,我就說到這
不妨礙大家了,希望最後罷免有效,就這樣
Tom avatarTom2011-09-26
這只是鄉民的建議 如果還是樂意散播他的個人
Mary avatarMary2011-09-29
資料...好啦自己心安理得後果自負啦
Tracy avatarTracy2011-10-01
p大.我尊重你發言的權利.但我不同意你的
看法 ^_^
James avatarJames2011-10-02
既然在網路上公開了,何來隱私之說?
John avatarJohn2011-10-02
沒關係阿 就說後果自負啦 而且重點不在這囉
Olga avatarOlga2011-10-03
就好像你在大街上貼滿告示,卻說只能自己
Mia avatarMia2011-10-06
G大的意思.是那些貼連結的也不對了嗎?^^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10-09
看,看完告訴別人就是散播隱私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10-11
有事 先出門 你們慢聊 ^_^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10-14
反正 目的正不正當 也不是鄉民幫你們決定的
Wallis avatarWallis2011-10-19
話說這板主不敢上 ptt 卻在噗浪上貼東西.
Ida avatarIda2011-10-22
而且 一篇好好的程序解釋 被模糊成個資大爆料
Oliver avatarOliver2011-10-24
唉...難怪a版主採取拖延政策 就等著亂囉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10-27
爆料:郝龍斌在台北市政府上班
Harry avatarHarry2011-10-28
s大,所謂的「對」或「不對」,只存在於個人
Oliver avatarOliver2011-10-28
樓上洩露個人資料,小心被告。
Harry avatarHarry2011-10-31
心中,我只是好意提醒,別殺紅了眼
James avatarJames2011-10-31
999大是直接受害人,也許他想表達什麼。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11-02
作為公眾人物,接受公評也無可厚非啊
Thomas avatarThomas2011-11-05
他想表達什麼?我大概可以理解,他自己受過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11-06
不公平對待,他希望這種現象不要繼續存在。所
以我才想多說一句,沒想到卻多說了那麼多句
Sandy avatarSandy2011-11-08
請法律達人或法律專業人士來回答上揭散佈
行為有無觸法?
Dinah avatarDinah2011-11-13
那就有請A板主自己上來回答啦!
Quanna avatarQuanna2011-11-16
A板主念台大法律的吧 那他同學應很多法官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11-19
檢察官(且都已任職N年) 還是謹慎點好
Ivy avatarIvy2011-11-20
推程序,有些事是不能便宜行事...。
Lauren avatarLauren2011-11-22
那我想請教 違反的效果如何?又如何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