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想請問大家有沒有遇到過一個狀況
就是員工提離職的時候,預定離職日再過2天就滿1年
有兩種情況想請問大家
1.該名員工提出請事假2天的要求
讓他可以在職離時滿1年,有7天特休可以領特休代金
請問這樣子,公司可以不同意事假的申請嗎?
2.如果可以不同意的話,該名員工若用曠職2天方式讓他到職滿1年
然後在第3天來上班辦離職,避掉連續3天曠職解雇,一樣領特休代金
我想來想去覺得上述兩種方式,都沒有牴觸什麼
但是主管、公司應該是不會想多付那7天的吧
不知道是否有不同意上述2種方法的依據呢
如果沒有就算啦~只能說他很聰明懂得爭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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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員工提離職的時候,預定離職日再過2天就滿1年
有兩種情況想請問大家
1.該名員工提出請事假2天的要求
讓他可以在職離時滿1年,有7天特休可以領特休代金
請問這樣子,公司可以不同意事假的申請嗎?
2.如果可以不同意的話,該名員工若用曠職2天方式讓他到職滿1年
然後在第3天來上班辦離職,避掉連續3天曠職解雇,一樣領特休代金
我想來想去覺得上述兩種方式,都沒有牴觸什麼
但是主管、公司應該是不會想多付那7天的吧
不知道是否有不同意上述2種方法的依據呢
如果沒有就算啦~只能說他很聰明懂得爭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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