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聊算一下(粗算而已) - 考試
By Cara
at 2010-03-23T08:30
at 2010-03-23T08:3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lifestream (咪路貓與黑黑兔)》之銘言:
: ※ 引述《l40112 (三分天註定)》之銘言:
: : 目前編制人數 若以台北縣為例
: : 97年共計有57,780人 (總計 包含警、消、教、政要)
: : 如果只算測量助理、正式職員、技工、工友、聘用人員、約僱人員計有13778人
: : (至少他們在98年的時候還算有一年的年資~老鳥XD)
: : 以去年(98)年高、普、初等考試
: : 以及地方特考三、四、五等考試(假設都是新人)
: : 錄取人數合計為383人 (未包含稅務人員)
: : 383/13778 = 0.0277979 (四捨五入約0.028 2.8%) 這不是接近傳說中的3%嗎?
: : 如果稅務人員包含進去 (估個30人好了)
: : 變成423/13778 = 0.0307 (BINGO!!!!傳說中的3%出現了!)
: 下文已經發表過,但是經過計算,數字又有點改,所以重PO。
: 對於推過文的不好意思。
: ---------------------------------------------
: 來說一點不一樣的感想,我是從金融方面看新法的。
: 改革若是方向正確,動機良善,相信公務員
: 不會反彈,因為50年來,公務員都很聽話。
: 但是,這次考試院的改革真正引起爭議的是「動機」,
: 我的恩師說過:「明知道有問題,還硬要做,代表背後有不可告人的陰謀」
: 吾之智慧有限,猜不出真正的用意,但是從最近考試院的動作看來,
: 應該與即將付不出退職金有很大關係
: 論財政之改革:
: 公務員考績法新草案規定只要打乙等就不能升等,以乙等上限25﹪計算,假設全國公務員
: 有30萬人,並保守估計升一級加薪皆為800元,25﹪乙等,代表國家一年可以省下
: 75000人*800元=6000萬,三年就是1億8000萬。
: 新法亦規定機關至少3﹪丙等,打丙等就不能升級外加沒有年終,假設公務員平均薪水為
: 新台幣45000元粗算,
: 9000人*(45000+800)元=4億1220萬,3年就是12億3660萬元
: 若是連3丙被裁員的,其退休金可以全部省下,假設3年之後,有50﹪打過丙等的公務員連
: 三丙離職,假設他們都剛好只當3年公務員,那政府沒收的公保,以1個月1000元粗估計算
: ,4500人*1000元*36月=1億6200萬元
1.
照上面的說法,要省退休金,可以從職等 11~14的肥貓先裁掉,
這樣省下的退休金不是更多?
2.
這些被丙等裁掉的基層,難道該單位真的是遇缺不補?
亦或是需要補齊不足的員額?
而且打掉了一些的菜鳥,又來了更菜的菜菜鳥,這些菜鳥的訓練成本呢?
一個公司或單位的人員,如果一直都是新進菜鳥,辦事效率會有比較好嗎?
: 另新法雖有有5﹪優等,但首先甲等上限從75﹪變成65﹪,所以同時少了10﹪甲等,依新
: 法規定甲等可領2個月年終,優等則可領2.5個月年終,
: 少掉的甲等:10﹪*-2個月年終=-0.2個月年終單位
: 多出的優等:5﹪*+2.5個月年終=+0.125年終單位
: 政府還多省0.075個年終單位,同樣以1個月45000計算,全國30萬公務員
: 0.025年終單位*41660元*30萬人=10億1250萬
: ,也就是即使有優等,政府還少發10億多元,三年計算就是30億3750萬元,
: 綜上,所以三年後,政府明著的記帳大概可以省下46億元
: 這對於國家財政的虧損,多少算是有彌補的。
: 所以,考試院怎麼可能不堅持改革方向,一切都是為了錢。
^^^^^^^^^^^^^^^^^^^^^^^^^^^^^^^^^^^^^^^^^^^^^^ 眉批: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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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l40112 (三分天註定)》之銘言:
: : 目前編制人數 若以台北縣為例
: : 97年共計有57,780人 (總計 包含警、消、教、政要)
: : 如果只算測量助理、正式職員、技工、工友、聘用人員、約僱人員計有13778人
: : (至少他們在98年的時候還算有一年的年資~老鳥XD)
: : 以去年(98)年高、普、初等考試
: : 以及地方特考三、四、五等考試(假設都是新人)
: : 錄取人數合計為383人 (未包含稅務人員)
: : 383/13778 = 0.0277979 (四捨五入約0.028 2.8%) 這不是接近傳說中的3%嗎?
: : 如果稅務人員包含進去 (估個30人好了)
: : 變成423/13778 = 0.0307 (BINGO!!!!傳說中的3%出現了!)
: 下文已經發表過,但是經過計算,數字又有點改,所以重PO。
: 對於推過文的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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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說一點不一樣的感想,我是從金融方面看新法的。
: 改革若是方向正確,動機良善,相信公務員
: 不會反彈,因為50年來,公務員都很聽話。
: 但是,這次考試院的改革真正引起爭議的是「動機」,
: 我的恩師說過:「明知道有問題,還硬要做,代表背後有不可告人的陰謀」
: 吾之智慧有限,猜不出真正的用意,但是從最近考試院的動作看來,
: 應該與即將付不出退職金有很大關係
: 論財政之改革:
: 公務員考績法新草案規定只要打乙等就不能升等,以乙等上限25﹪計算,假設全國公務員
: 有30萬人,並保守估計升一級加薪皆為800元,25﹪乙等,代表國家一年可以省下
: 75000人*800元=6000萬,三年就是1億8000萬。
: 新法亦規定機關至少3﹪丙等,打丙等就不能升級外加沒有年終,假設公務員平均薪水為
: 新台幣45000元粗算,
: 9000人*(45000+800)元=4億1220萬,3年就是12億3660萬元
: 若是連3丙被裁員的,其退休金可以全部省下,假設3年之後,有50﹪打過丙等的公務員連
: 三丙離職,假設他們都剛好只當3年公務員,那政府沒收的公保,以1個月1000元粗估計算
: ,4500人*1000元*36月=1億6200萬元
1.
照上面的說法,要省退休金,可以從職等 11~14的肥貓先裁掉,
這樣省下的退休金不是更多?
2.
這些被丙等裁掉的基層,難道該單位真的是遇缺不補?
亦或是需要補齊不足的員額?
而且打掉了一些的菜鳥,又來了更菜的菜菜鳥,這些菜鳥的訓練成本呢?
一個公司或單位的人員,如果一直都是新進菜鳥,辦事效率會有比較好嗎?
: 另新法雖有有5﹪優等,但首先甲等上限從75﹪變成65﹪,所以同時少了10﹪甲等,依新
: 法規定甲等可領2個月年終,優等則可領2.5個月年終,
: 少掉的甲等:10﹪*-2個月年終=-0.2個月年終單位
: 多出的優等:5﹪*+2.5個月年終=+0.125年終單位
: 政府還多省0.075個年終單位,同樣以1個月45000計算,全國30萬公務員
: 0.025年終單位*41660元*30萬人=10億1250萬
: ,也就是即使有優等,政府還少發10億多元,三年計算就是30億3750萬元,
: 綜上,所以三年後,政府明著的記帳大概可以省下46億元
: 這對於國家財政的虧損,多少算是有彌補的。
: 所以,考試院怎麼可能不堅持改革方向,一切都是為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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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Elvira
at 2010-03-25T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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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atha
at 2010-03-30T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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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ictoria
at 2010-04-03T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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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ke
at 2010-04-04T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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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edda
at 2010-04-05T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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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a
at 2010-04-06T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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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ke
at 2010-04-09T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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