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我是2009年11/06到職。
105年11月到年底休了二天特休。
(這特休是我原本105年的14天裡其中二天)
今年新制特休算起來我是15天
但人事說的新制特休是如下計算
要15-2天,我從107年1月到11月只剩13天特休。
2017/11月到2018/11又是15天這樣計算。
可是我被扣的二天原本就是我舊有的特休,為什麼要先扣除?
麻煩大家解惑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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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1月到年底休了二天特休。
(這特休是我原本105年的14天裡其中二天)
今年新制特休算起來我是15天
但人事說的新制特休是如下計算
要15-2天,我從107年1月到11月只剩13天特休。
2017/11月到2018/11又是15天這樣計算。
可是我被扣的二天原本就是我舊有的特休,為什麼要先扣除?
麻煩大家解惑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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