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一下
98年開始擔任市府的約聘人員(有提報銓敘部)
105年地特上榜
預計
106/3/30從約聘身份離職
106/3/31報到
然106年1月1日起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7條
受基礎訓練人員可以加入公保
(但他說106年1月1日以後考試錄取人員適用,
到底105年地特錄取 但3月1日公佈的算不算?)
有點不太懂如果可以加入公保
這樣是否沒有「中斷年資」的問題?
還是加入公保,但仍不能計入年資?
所以想問
1.106年是否有年假可以休?(約聘的年假完全還沒休)
2.107年度的年假需要依比例計算嗎?(扣掉受訓期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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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開始擔任市府的約聘人員(有提報銓敘部)
105年地特上榜
預計
106/3/30從約聘身份離職
106/3/31報到
然106年1月1日起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7條
受基礎訓練人員可以加入公保
(但他說106年1月1日以後考試錄取人員適用,
到底105年地特錄取 但3月1日公佈的算不算?)
有點不太懂如果可以加入公保
這樣是否沒有「中斷年資」的問題?
還是加入公保,但仍不能計入年資?
所以想問
1.106年是否有年假可以休?(約聘的年假完全還沒休)
2.107年度的年假需要依比例計算嗎?(扣掉受訓期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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