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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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於公務部門服務3年半的時間

職位是約用人員一年一聘

在11月中收到預告通知書,,,並要我在12月15日辦完離職手續

想請問一下:

這樣可以領資遣費嗎?

資遣費給付的時間是離職後的30天內給付還是有規定幾日內給付?

那年終計算方式一樣還是1.5個領嗎?

那領取方式也是等到要過年明年2月份才能領到嗎?

以上問題請前輩給點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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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4-12-08
自願離職沒有資遣費
Donna avatarDonna2014-12-08
我的契約是約滿是12月15日,,但我收到要辦離職手續
Zora avatarZora2014-12-10
因為預告通知書有敍明因人力預算不足,所以先預告
Olivia avatarOlivia2014-12-10
打錯了,我們契約滿是12月31日,,但我們沒有要自願離職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12-14
是預告的公文有寫請12月15日辦完離職手續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12-17
約滿到期沒資遣費 但如果你的工作是非繼續工作 可以主
Eartha avatarEartha2014-12-17
張 機關不應該用定期契約簽你 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九條
Una avatarUna2014-12-19
第一項 所以還是不定期契約 要你12月走請依法資遣
Thomas avatarThomas2014-12-24
時間差小心有詐
Mason avatarMason2014-12-27
你要先說清楚身分約聘、約雇、臨時人員哪種
約聘約雇不適用勞基法的
Olga avatarOlga2014-12-31
還有可以去辦失業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