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說的我都在推文說了。
簡單建議就是:
1.清晰設定好自己要達成的目標。
例如:
我要取得所有台灣人在台灣很難取得的工作資源與成功經驗。又懂中國市場,又懂歐洲非洲市場,在這些地方都有成功戰功… (這你在台灣工作一輩子都沒機會),每年檢視有沒有離目標更近。
去中國,不就是為了取得台灣人沒機會取得的經驗嗎,讓自己未來談薪水更有國際優勢,如果有就恭喜了。
但一旦發現這條路沒了,請果斷跳船。
能懂得利用中國的平台,但隨時檢視自己現況,頭腦清晰的不被沒路的幻想利誘,才是聰明的。
2.談好資源
中國如果是總監以上級別的,有沒有公司上層照,給你重要資源,人手等級怎麼樣,可能比在意年薪還重要。有時資源到了,項目或產品就容易事半功倍。這時薪水成長幅度,或獎金,可不是幾十萬人民幣而已。聰明的談工作資源要資源,絕對比談offer幾十萬薪資,或努力工作還重要。
3.好好簽勞動合同
中國的公司,破格錄取人,給特殊簽法根本是很平常。如果真的要你,一定可以照特殊offer簽。很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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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僅分享一些早期年輕時,我被中國公司 玩弄的經驗,給大家參考。
懶得看的人可跳過以下故事。
我被兩家公司AB約公司玩弄過,最後都是薪水與當初談的有落差。
其中一家因為我的表現,願意跟我重新簽offer。另一家搞到最後,雙方矛盾一堆,直接把我給辭退了。
只說辭退的例子吧,中國公司,電子產品製造業,做TO C的終端產品。對岸該產品的龍頭。
(非手機,非華為)
當初我談年薪大概50萬,也是跟原PO一樣,offer寫:"預估年終50萬",以12+5計算。考績不是辭退考績就能領5個月。
也是到中國前就說了:勞動合同是簽領一套。
我記得當時我月薪是當地的基本工資,4千多人民幣。
剛開始的第一年,每月薪資結構就是:
月薪:4千多。獎金:2萬多。
年終加獎金也比5個月更高。
後來公司整體連商量都沒,直接把所有研發人員薪資結構改了,變成 12+2計算。年終獎金基準直接先砍掉3個月。
後來我因為道德感重,不願意把程式碼給總監請來演講的外部公司員工看,被總監各種黑後。我年輕氣盛,傻到跟公司舉報總監違反信息安全,結果被公司HR高層黑了,獎金幾乎變0。後來我持續走公司內部維權,最後就被辭退了。
辭退被要求強簽:競業限制,限制範圍寫蠻大的等於TO C端電子產品都去不了。但是看到給8成薪水,又必須簽才能正常拿離職證明,我也簽了。
競業限制要求:兩年內,不得去同業。領每個月8成的薪水。即使不是去同業,每個月都要給:新公司的名稱,職稱,新公司的薪資,新公司的社保紀錄,不然公司不會給你任何補償。
很扯,還要透漏新公司薪水,你才能拿補償金
結果第一個月,我失業,想說領8成薪水好了。
也蠻爽的。3萬打八折,還有24000人民幣。
結果查銀行帳戶,只進帳人民幣三千多…
原來連"競業限制補償金"都被黑成當初簽的爛勞動合同,四千多再打8折。
後來我不爽,反正公司告我也不用賠多少錢。
直接找新公司去工作了。
我就不鳥前公司每月定期的威脅信,不提供新公司的資料,當然前公司也不給我補償金。
後來兩年到期了也沒事發生。
這間公司,在對岸也是超有名的龍頭大公司
(非華為,華為offer不玩這些爛招)
其他電子產品製造業這樣玩也是常態。
你表現好,恭喜報酬與職業成長絕對是優越台灣的。但是你表現不如預期,絕對各種奇葩招數在玩。
我的經驗不代表任何人都會遇到,大家當故事看就好。我還是很推崇有能力的人去中國。
但永遠要一直提醒自己,利用中國取得台灣無法取得的成功經驗,頭腦目標清晰,不被沒路的幻想蒙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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