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關於離職預告時間? - 離職Olivia · 2007-11-1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根據勞基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雇主依第十一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 其預告期間: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想請問的是..如果員工剛作滿四個月..因急事於12日提離職,擬15日辭職 這樣是否符合法規於十日"前"預告規定,亦或必須滿十日才算數?! 如對方不願滿十日再走而不發予離職證明,這樣是否有抵觸法規?! 感謝答覆!! -- 離職All 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HR徵詢面試者前分公司主要都問些什묠…請問HR徵詢面試者前分公司主要都問些什麼問題?派遣人員派遣人員腦力激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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