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案12官商重判 3市府官員判最重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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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ia
at 2018-05-12T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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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11311/3137849

高雄氣爆案12官商重判 3市府官員判最重

2018-05-12 00:25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劉星君/高雄報導

四年前的高雄氣爆造成數百人傷亡,高雄地院認定,市府公務員與業者都有疏失責任,才
造成馬路下運送具高度危險性丙烯的管線腐蝕,讓大量氣體外洩、爆炸,馬路嚴重塌陷,
十二被告全判決有罪。

四年前造成卅二死、三百廿一傷的高雄氣爆案,雖然十二名被告全否認有過失,高雄地院
審理後認定,市府及廠商都有疏失責任,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十二名被告全有罪

市府秘書長趙建喬等三名市府官員各判刑四年十月;李長榮化工因為墊付每一名罹難者一
千兩百萬元和解金,前董事長李謀偉以及五名員工各判四年;華運公司三名員工各判刑四
年半。

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本刑為五年,本案幾乎「判到滿」,三名市府官員判刑最重,高雄地
院指出,主要是官員互相推諉,犯後態度不佳,且未陳報達成和解證據。

參與本案偵查的檢察官張志杰表示,「被告刑度多少跟本案的死傷相比都是其次,這個判
決絕對會有警惕作用。」

高市府、榮化及華運 都要上訴

高市府、榮化及華運公司都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認為法院並未確實釐清真相,將協助
員工上訴。李謀偉則發表聲明強調,「法院給了一個判決,卻沒給社會一個真相」。雄檢
表示,待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判決表示,二○一四年七月卅一日深夜,華運幫榮化以地下管線輸送丙烯時,因管線破洞
致丙烯大量洩漏,造成全台史上最嚴重的石化氣爆事件。檢方起訴趙建喬等三名市府官員
、榮化前董事長李謀偉及五名員工,和華運公司三名員工。

地院認定 市府及廠商都有疏失

高雄地院審理時,十二名被告都否認涉案;但合議庭認為,市府廿六年前施作排水箱涵時
,趙建喬等三名官員未協調中油將管線遷移就同意施作,且包商未按圖施工,市府未善盡
監督之責卻完成驗收,致管線存置箱涵腐蝕,與氣爆有因果關係。

榮化前董事長李謀偉、前大社廠長王溪州為省運輸成本,決定對高度危險的丙烯以管線取
代槽車運送,且多年不督促下屬對管線保養、檢測,致管線鏽蝕釀災。

氣爆當晚,榮化值班組長蔡永堅、操作領班李瑞麟等四名員工,發現管線丙烯流量驟降,
應可預見外洩,卻沒停止作業繼續輸送,丙烯洩漏量達四噸以上致氣爆。

當晚負責輸送丙烯的華運公司領班黃建發等三名員工,在丙烯流量異常下降後雖一度停送
,但未巡管、通報,半小時後再度重送致引發氣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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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菊安全上壘,黨證無敵!!!

大家要多燒香拜拜做功德啊

要不然哪天莫名其妙被當替死鬼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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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公職

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8-05-13T13:55
超衰 27年前的事誰記得 要辯解都難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8-05-16T23:40
警惕? 是告訴土木職系快離職吧~薪水比業界差,責任還重到不行
Mia avatar
By Mia
at 2018-05-19T19:24
找幾個替死鬼銷案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8-05-21T23:16
26年前陳菊都還沒從政,當然安全下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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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18-05-26T19:57
市長是要怎麼之道那裡有箱涵包住管線
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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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18-05-29T02:38
PO文怎不先想一下 幾年前的案件了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8-05-31T23:26
為什麼27年爆?而不是15年爆?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8-06-03T23:41
不是監督管理不善的問題嗎?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8-06-08T15:09
這樣誰敢驗收 隱蔽部分怎麼負責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8-06-12T01:12
這案是自辦監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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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onnor
at 2018-06-12T02:35
先有箱涵才有後來管線才符合施工邏輯吧,26年前驗收的工
程被中油亂搞卻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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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at 2018-06-17T02:32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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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e
at 2018-06-17T09:03
警惕公務員要有隨時抗屎的準備,除非把每件採購驗到無法結
案,不然出事你就是來抗,法官可以親自驗驗,保證是各種推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8-06-17T16:42
不覺得驗收要負這麼大的責任,也不認為高市府完全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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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artha
at 2018-06-22T01:11
雨水下水道沒清查過嗎?我都還辦過清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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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nes
at 2018-06-26T08:46
理論上下水道工程設計前一定開管線協調會,開工遇到管線也
一定處理,所以市府跟管線單位一定有責任,但要追究到主
驗人個人是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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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at 2018-06-30T17:08
施工前一定會開管線會勘
問題是施工時,是施作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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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ily
at 2018-07-03T03:16
那時候還沒有榮化這支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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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ucy
at 2018-07-05T10:29
真要追究公務責任
應該是追究維管單位沒有即時發現箱涵已被外來管線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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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phelia
at 2018-07-08T00:05
研考只會跟你說研究業務,出事就與他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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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ly
at 2018-07-10T17:41
平常追你公文想要你跳樓 業務上的問題問他就沒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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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llum
at 2018-07-15T17:32
都已澄清是先有管線再有箱涵,是箱涵入侵管線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8-07-18T22:55
所以驗收箱涵的就被抓去了關了。我是覺得判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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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18-07-22T05:39
主要原因就是漏氣沒有確實檢查,還繼續用,不然就很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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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ard Lewis
at 2018-07-26T18:28
全台天然氣管線,漏氣加減都有,有停止操作根本沒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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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y
at 2018-07-28T05:54
隱藏部分其實也不算不知道,因為當初廠商有發現有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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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nnie
at 2018-07-30T02:40
中油說不要遷,然後就蓋下去了。阿這都有會議紀錄,沒紀錄
還可瞎掰,不會那們重,竣工圖也是和現況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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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acy
at 2018-07-31T12:07
當時驗收的確是有便宜行事拉,不過搞不好當時是個菜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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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anna
at 2018-08-05T02:03
其實當時做的廠商也要出來打屁股,不過公務員就是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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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teve
at 2018-08-08T00:35
不過公務員也是比較哀,就算設計錯誤,撐個20年其實都OK
誰叫剛好遇到不保養的人,想想車子開20年不保養,出車禍
拉你一起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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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ucy
at 2018-08-11T04:24
然後部保養就算了,輪胎爆胎了還不停下來,繼續開

採購法進階班建議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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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thony
at 2018-05-12T11:07
辦採購應該是很多人避之唯恐不及 但我想有時後根本不是自己能選擇的 目前我已經有基礎班證照也有辦過幾次採購的經驗 但都100萬以下的勞務採購 不知道前輩們建議去上進階班嗎?? 看到有版友推文說:又不是沒看過進階班的白癡(抖) 很怕上了 只是變成這樣的人XD 但如果只是辦一些例行性採購 不知道上了課有沒有幫助 ...

二十幾年前驗收紀錄成為了判刑的依據!?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8-05-12T00:33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34196 ... 2.被告邱炳文(時任高雄市政府下水道工程處工程員,為本案工程承辦人)未按圖監工、 負有遷移管線義務,卻疏未作為;被告楊宗仁(時任高雄市政府下水道工程處副工程司) 於初驗時疏未發現排水箱 ...

出差時可否檢據agoda作為核銷?

Ivy avatar
By Ivy
at 2018-05-11T21:03
各位先進好,有時奉派到外地出差需要住宿 雖然住宿費每日是1600乍看很多,但其實有這價格的旅館並不多 最近查到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函(主會財字第1061500332號) 裡面的疑義問答有提到agoda已完成稅籍登記,只要取得支付事實證明之單據就可結報 想了解各位先進是否曾經使用agoda單據核銷過? ( ...

行政執行法有關違建拆除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8-05-11T20:23
臺灣建築歷史共業違建,依據行政執行法第28條、29條、34條 可以用代履行或者直接強制的方法去拆除,地方政府所編預算 應該只會用在直接強制的部分,代履行的部分則是命義務人繳納 而大部分的違建拆除應該都是用代履行的方式去處理 既然如此,怎還會有如此多違建? 即使扣除就地合法的建物,違建仍然不在少數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