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公務員資格認定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已經先查詢過之前的文,但沒找到答案

想請問大家

1.98年度地特考上,今年度3月底開始上班

到明年(100年)1月底為試用期滿,按照常理當時應該已為合格實授的公務員

但是地特有在原機關綁約3年,是3年後才算正式的公務員還是為原本100年1月底時

即為正式的公務員?

2.假如為100年1月底為正式的公務員,可以辦理離職手續然後再去找非現職的公務員

工作嗎?(知道要找非現職的工作有些困難)但 這樣會不受地特綁約三年的限制嗎?

還是說3年內就算途中離職,只能回原機關任用呢?


先感謝大家的回答

--

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0-08-20
受訓時,記得老師有說可以提前合格實授耶
Necoo avatarNecoo2010-08-21
提前合格實授要件請參考任用法20條吧...
也就是初任沒有相關經驗歷練就要試用
Sarah avatarSarah2010-08-26
若有符合的歷練就可以逕予實授....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0-08-27
3年內就算途中離職,只能回原機關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