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我曾去過台北市社會局所看到那些 … -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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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ora
at 2010-05-04T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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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ckysdavid (david)》之銘言:
: ※ 引述《TonyQ (沉默是金。)》之銘言:
: 滿18歲或20歲的確有可能才國中畢業,因為有些離院個案會碰到「安置中斷」的問題
: 例如從寄養家庭到育幼機構,有時就會產生求學銜接上的落差
: 甚至部分個案在原生家庭就發生教育中斷的問題,再到機構時年齡就會比同年級的同學大
: 以年齡推算那幾句話是說,離院個案國中畢業沒有繼續升學的話,就會離開安置機構,
: 那麼投入勞動市場的學歷也僅至國中

ok 感謝您的說明:)

: 我在此所說的普遍情況是指大學生求學和打工難以兩相兼顧的情形
: 我前一句也說了這不是離院個案的特別處境
: 這裡所提出的情境只是比較壞的打算
: 不過以殘補式福利的邏輯來說
: 福利給付資格似乎是越悽慘的人越能夠得到補助
: (上兩句只是我個人想法)

同意

: 探究十年前的開銷水準似乎沒什麼太大的意義
: 以現況來說
: 雖然現在打工薪資是95塊起跳
: 但似乎只有較知名或連鎖(或有良心?!)的企業會符合規定
: 我相信勞動市場內還是有存在許多時薪低於95元的打工
: 雖然可以向勞委會或社會局投訴
: 不過離院個案在亟需工作的時候也只能屈就市場機制
: 畢竟這種打工本來就是低技術且受雇主支配的最尾端人力
: 如同Marx所形容的「產業後備軍」
: 以現實層面或市場角度而言
: 雇主心態是你不做反正還會有其他人替代你的位置
: 工讀生很難有籌碼跟雇主談條件
: “打工薪資100塊算很高了”這句話確實有點爭議和不妥
: 但以95元的基本打工時薪計算
: 離院個案需要花費蠻多時間工讀也是個不爭的事實

以前面跟後面所述,這裡似已不用特地強調離院個案了。XD

所以其實就我所知道的,其實求學階段學校的幫助是很重要的,
我以前在校內單位打工,就認識很多家庭陷困的朋友。

如果能夠藉由學校或者是合作廠商來提供基本工作機會,
其實也是一條還不錯的路。


其實以現在來講蠻常見就是超商打工,
或者是麥當勞等連鎖商店,這類的店也是蠻適合去試試看的。



: 我承認基本生活費一萬塊的假設是在都市化較高地區(如台北、台中或高雄)
: 在此應該要說明清楚
: 基本生活費這種東西的研擬本來就是一個複雜議題
: 就連社會救助的最低生活水準也有人批評
: 但理論上來說
: 政策設計針對弱勢團體的補助
: 不大可能只因某些人可以接受這些補助費用
: 也要求其他相同條件的人接受
: 除非它用的是「最低資格(less eligibility)原則」
: 怎麼翻比較好有點忘記了
: 大意是說比最差的生活還要好一點點
: 但有懲罰窮人的意味
: 是窮人願意選擇過這種貧困的生活
: 如果不願意,就得靠自己的力量脫離

嗯 認同

: 就學貸款政策的確給予一個窮學生教育投資的機會
: 這點是無庸置疑的
: 然而,就像你所說的
: “有些人等的是機會”
: 更明確的來說
: 是未來發展得更好(比現在好)的機會
: 但是未來發展誰又能預期呢?!
: 若是未來發展沒有比現在更好
: 豈不就賠了夫人又折兵
: 花那麼長的時間和得到一大筆負債
: 我認為就學貸款也是一種投資
: 只是獲利是較為不具形體的成果或稱形式
: 就像理財廣告所說的
: 投資就一定有風險
: 我不否認就學貸款的立意良好
: 但我們能不能夠在低風險的情況下或者更好的情況下進行教育投資


我覺得這就要先界定弱勢青年,才能考慮有沒有這種需要了。
如果真的是戶內人口無依的,低收入戶所伴隨而來的學費補助應該沒問題。

以我的想法來看,莫過於是無家庭支持者是最困難的。


其實我覺得現行系統很多的困境在於無法去定義家庭支持功能。

很多家庭其實在家系圖看來是應該要有支持功能的,
但是因為個人習性、負債、朋友倒債等等各種可能性,

造成其中主要工作者失去功能。



但是於法他的確是案主的一等直系血親,
只是他不願意盡扶養義務或無法盡扶養義務,

因此雖然空有那個家庭的殼,實際上卻無家庭支持的事實。



這個在工作經驗中碰到太多爭議了,幾乎都只能透過個案去處理、輔導。
我覺得扣掉低收入戶外的無家庭支持弱勢青年有蠻多會落在這種情境的,


: : 看你是要在大學階段培力取得更好的能力去進入職場賺更多的錢,
: : ^^^^^^^^^^^^^^積極性還是重點
: : 還是要「積極地」投入就業市場去工作,透過勞力換取報酬。
: 你在此提到了積極性
: 這的確是個很妙的論點
: 脫貧因素似乎以個人導向較為強烈
: 如同美國保守派Murry和Mead所持的立場
: 窮人之所以貧窮是因為他們懶惰和不積極
: 甚至美國更提出了工作福利(workfare)
: 想要救助就得先去工作
: 我相信你是貧困家庭的背景
: 應該能夠苦窮人所苦,感同身受
: 不會完全抱持個人歸因的態度
: 因此
: 需要同時兼顧結構性的因素
: 我們就得問
: 那麼社會福利體系甚至是社會結構能夠給我們什麼協助
: 有沒有可能我們「積極地」在大學階段培力或投入就業市場
: 卻面臨「工作貧窮」(working poor)的問題
: 不是我們不去工作
: 是我們去工作了
: 但我們還是處於一個貧窮的狀態
: 我想你在社會救助科當替代役
: 或許可以分享一些目前對於工作貧窮的解決對策

先講個人看法,再講所謂解決對策。:p


嗯 個人歸因的確會有些太主觀,我只是想表達在透過政府協助之前,
個人自己應該要轉換心態到積極努力的方向去,
我很難去同理有能自己去解決問題的方法時還繼續倚賴政府。


我並不認為窮人一定是因為懶惰或不積極,
你所謂就學後仍然是貧窮也的確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

但是在那之前,能嘗試的方法應該要先去嘗試才行。



貧窮我始終認為他是一個家庭性、社會性的問題,
造成貧窮的兩大因子莫過於是無法就業跟家庭、生活負擔。


所以這問題就要回頭重新去釐清弱勢青年在這類情形上,主要的困難點在哪。


前面假設無家庭支持,這裡要進一步區分有無需要負擔原生家庭的生計,
以離院青年處境,我並不瞭解;以一般弱勢青年而言就比較不一定了。

家庭結構的問題非常多元且複雜,這一塊也是前面所述不太容易去解決的地方。



我個人的主張會認為家庭結構問題比起無法就業的問遠大得多,
其實就業市場上,20來歲出頭的青少年已經是相對的強勢就業人口了。


那家庭結構的問題要如何處理?

說穿了以現行體系就是繞回原本的那個算人頭申請補助的那個結構,
中低老中低兒少中低身心障礙~




主要沒辦法解決的就是應有能力實而無力的家庭人口了。

這塊現行體制以桃園來講,可以透過社工評估後,
就其弱勢點透過弱勢民眾生活補助用以協助。

但是能幫到的人還是很有限,該幫到哪些人,
這定義也還是很難評估,沒有確實的指標。


這個問題目前似乎也在嘗試階段,目前針對所得未達一定程度家庭的措施,

就我所知曾經實施過的有針對工作的工作所得補助(又名近貧方案),

這個是需要有工作事實,有工作且高於基本工資者且年收低於三十萬者,
會補貼工作薪資,不過實施上還有很多很值得修正的地方。


這個補助最大的爭議在於,他限制一定要工作薪資達到19xxxx(確實數字要查,
這就直接排除了那些被雇主刻扣工資至低於19xxxx的那類人,

有一些收入是介於17~18萬之間,民眾就在抱怨,
明明賺的錢已經比人家少了,補助的錢還沒得領。(遠目

另外針對打零工、未報所得或者工作不穩定的族群也幾乎是排除在外。
基本上這專案實施了兩年就沒繼續實施了,是個爭議不小的專案。


再來就只有針對國民年金保人還有健保對象的
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菸品健康捐,不過這類對生活補助幫助不大。


針對大學就業完的學生,如果要把教育部大專畢業生實習計畫,
這個毀大於譽的計畫也算進去,那這個也算是一個就是了。



發散了很多論點,最後再收斂一下,
工作貧窮要去探討工作貧窮的困難點,把家庭、就業等問題一一支解開來,

針對主要困難點去進行不同協助,這就是現行的體制,
其中很顯然的就業這塊目前在台灣社福結構是幾可說是不受重視的。


連馬上關懷或急難救助的失業認定標準都需要附上積極就業的就業站推薦卡,
普遍把就業問題丟回給勞資相關局處。



: 你提到了離院個案的積極度
: 以及家庭背景和生長環境造成的影響
: 我就簡單地說明一下
: 蠻多離院個案或許都是到了安置結束的生活才開始想要積極
: 但也發現為時已晚
: 人力資本累積和教育訓練的黃金時間已經過了
: 他們當然也可以追求繼續教育或再教育
: 只是會比較辛苦
: 並且在經濟壓力下也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
: 那麼有人會問說
: 為什麼他們國高中不積極呢?!
: 我只能說機構環境佔了很大部分的因素...
: 跟育幼機構接觸過的人應該都知道
: 院童的學業成就普遍都很低落(當然也是有例外的)
: 在機構內也沒什麼人在唸書
: 我也很好奇為何機構總是存在一股不愛唸書的氛圍
: 但這就是事實
: 那種感覺就好比國中是一群放牛班的學生
: 這比喻當然比較誇張一點,也有汙名化的感覺
: 不可諱言地社會大眾真的會這樣看待他們
: 所以他們從小可能就不會太積極
: 你要怪他們嗎?!好像也不是那麼理直氣壯
: 其實機構安置還有蠻多需要探討跟改進的地方
: 然而,我們也不否認它的功能與重要性
: 畢竟有改進才會有進度,也更能符合院童的權益

嘿嘿,這個你就問對人了,我高中剛好待過一年放牛班,
我那時候有想過所謂放牛班跟唸書氛圍的差異。

因為我剛好同時經歷過名校跟放牛班兩種完全不同的氛圍,
那感覺差異非常的大,雖然說我也是放牛班中的異類。(遠目


其實我認為這和小孩的個人認知還有願景有很大的影響,
一方面接觸到外在的刻板印象而受限,
另一方面則是他們在求學過程中所碰到的挫折。


最後這個是最直接也最普遍的,對求學生活所帶來的質疑。

我在放牛班的時候認識非常多人是認為唸書沒有用,
對生活沒有幫助,對就業也沒有幫助。

他們不認同求學,自然就不積極求學。


到了大學也還有大學的困境,總之我認為現在的環境氛圍,
把學生獨立於社會跟市場之外,又不給學生足夠的願景和目標,

在這類普遍只求及格甚至普遍只求能夠畢業的環境中,
求學的目標非常容易被扭曲。


我認為其實沒有怪不怪這些人的問題,而是你知道的,
進到社會的磨練之中,我們很多人都需要經過這個洗禮。


不說他們,就說我們自己好了,以我而言我最近即將退伍進入社會市場,
我一樣得面臨到以自身條件去求職就業的困境。

同樣,以你而言你應該也體驗過這些過程。


我們能夠庇護這群人的時間終究有限,
他們的困難也是社會的困難,甚至也是你我的困難。

我們有能力改善這社會的結構嗎?


我們能協助解決的就是協調溝通,
以社福資源去協助那些符合協助標準的人口。



: 最後我要回應的是離院個案和一般青年的差異在哪裡?
: 為什麼能夠比一般青年接受更高規格的福利
: 在此一般青年應該也包含貧窮家庭的青少年吧!
.
: 離院個案跟一般家庭的青年相較之下就是比較弱勢啊!

當然是有包含的。

: 我必須澄清一點
: 我並沒有支持或建議離院個案需要接受更高規格的福利
: 我只是論述和說明為何離院個案缺乏福利服務的可近性
: 相反地,我認為解套方式是一種「普及性的青年政策」或「青年的轉銜政策」
: 即針對18歲到25歲的青年制定的階段過渡性政策
: 如同我在文中所提及
: 離院個案的困難處境不具有特殊性而是普同性
: 離院個案也屬於弱勢青年的一環
: 就好比你一樣
: 也是需要半工半工完成大學學業
: 誠如我前面所言
: 離院個案(或廣泛地說弱勢青年)屬於看似具有工作能力的社會公民
: 但實際上是需要政府進行階段性的協助
: 如同貧窮動態研究的論點
: 其實真正持續處於貧窮線以下的人是少數
: 多數人都在貧窮門檻進出多次
: 青年議題最近開始熱門
: 包括貧困家庭的兒童和青少年(這方面的文獻算蠻多的,應該不難找)
: 還有青年失業或非典型就業的經驗、學校轉銜至職場不銜接的問題
: (李易駿老師跟周玟琪老師對於上述兩項議題近年來都有著作)
: 其實這些情況不只離院個案,包含貧困家庭或一般家庭的青年都會面臨
: 是故
: 我認為如果能夠建立一個普及性的青年政策
: 協助青年度過較為辛苦的時間
: 也比較符合預防觀點的社會政策

同意。

只是我更認為在改善青年政策之前,應該要先改善就業市場。

就業市場才是根本,如果說求學後保證就業,
那這些負債跟生活很多可說根本就不是問題。



至於學校轉銜至職場的問題,那的確又是另一個非常值得討論的問題,
窮極一個人所能瞭解的有限,不曉得您能否提供這兩位老師相關著作的書名,

我想找來閱讀,更深入去瞭解這些迄今仍然未曾想通得問題。


跟你討論是個很有趣的經驗,我所述的應該蠻多會有個人歸因的影子,
不過沒有辦法,因為自身生活經驗所帶來的蒙蔽,很難在討論中完全拿掉,

但萬幸的是我們都能夠透過判斷去取得自己所需的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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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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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ithe
at 2010-05-05T13:49
也許社會大結構難以改變 或許可以創造一些小結構阿XD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0-05-08T07:38
關於家庭支持功能 最近亂想ICF在經濟面應用的可能性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0-05-10T13:42
另外不知道能否用"極端貧窮"的定義去發展貧窮界定

八年前我曾去過台北市社會局所看到那些 …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0-05-03T15:44
原文恕刪… 剛好我的碩論其中一部分有提到育幼機構離院個案的生活經驗(以下簡稱離院個案),在此 分享一下我個人的看法。 簡單來說,只要沒有� ...

八年前我曾去過台北市社會局所看到那些 …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0-05-02T17:59
※ 引述《tsunjikou (監察院違勞基法讓我損失)》之銘言: : A:我當時要滿20歲了,規定是不能住育幼院,但是我還在唸書,所以育幼院就幫我申請 : 低收� ...

八年前我曾去過台北市社會局所看到那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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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chel
at 2010-05-02T17:03
※ 引述《TonyQ (沉默是金。)》之銘言: : ※ 引述《tsunjikou (監察院違勞基法讓我損失)》之銘言: : : 1、 : : 我曾經去過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去詢問承辦�� ...

八年前我曾去過台北市社會局所看到那些 …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0-05-02T01:47
※ 引述《tsunjikou (監察院違勞基法讓我損失)》之銘言: : 1、 : 我曾經去過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去詢問承辦人員有關我低收入戶補助的事宜。 : 我告訴她 ...

八年前我曾去過台北市社會局所看到那些公務員的心得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10-05-02T00:55
1、 我曾經去過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去詢問承辦人員有關我低收入戶補助的事宜。 我告訴她,我住在育幼院十年,育幼院的社工有寫過報告書給你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