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受件人地址有誤,導致收貨人無法報關,該怎麼處理? - 國貿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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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公司是日本總公司台灣的分公司
前些日子進口到台灣一票貨
出口商為日本公司
進口商為台灣分公司的客戶

但因為進口商想避掉台灣的進口稅
因此自行要求日本那邊收貨人做成台灣分公司
再要求台灣分公司將貨送給客戶

但因為與當初報價不同
所以台灣分公司拒收
然後希望能把"收貨人(報關人)"改為台灣分公司的客戶

請問可以說改就改嗎?
是不是要日本那邊簽什麼書面證明?
如果不這樣做,有更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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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真的已經是大嬸了 以前的維妮姐姐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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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illiam avatarWilliam2009-06-08
請問是什麼文件上面做錯? Invoice可以直接改 B/L也可以改 只
Rachel avatarRachel2009-06-10
是可能會被船公司罰錢 這一切只要在報關投單前完成就可以用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06-13
實際該進口的那間公司做進口 台灣分公司不願意用他的名義進
口 就不要去領提單不要去投單報關 如果總公司指示要替客人
Eartha avatarEartha2009-06-16
解決 那就把所有費用+關稅全部用代收付方式轉給客人即可
Tom avatarTom2009-06-19
貨物在抵台前2~3天,船公司會與進口商確定MANIFEST之修改
到時再作更正即可
Daniel avatarDaniel2009-06-21
不過用日本公司台灣分公司的名義進口,貨權就在他們手上
Ida avatarIda2009-06-24
進口的關稅/營業稅,也要由他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