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違反保密協議?)律師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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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9/8因遭拖欠薪水&被迫放無薪假,已於8/30離職,求助無門之下,9月初時曾向媒
體爆料此事(至今仍未拿到薪水);

新聞爆出後被前東家以違反保密協議(洩漏營業秘密,保密協議將員工薪酬福利待遇列為
營業秘密)為由

提出刑事及民事告訴,並求償新台幣約63萬。

目前刑事偵查庭10/17開庭,民事11/7開庭,據悉對方已找了「污點證人」(同樣被欠薪且
發起連署提訴求的在職員工,新聞爆出後被老闆留職停薪調查,後被公司提出交換條件答
應指認我);

希望各位版大能推薦台北地區擅長打勞資糾紛,特別是針對保密協議這部份的律師,感激
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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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9-10-17
律師費光一審就10~20萬不等了,你跟前老闆用30萬和
解看看比較有實益
James avatarJames2019-10-20
修正一下,第一行是民事一審+偵查
Kumar avatarKumar2019-10-24
看不出有啥和解必要,先不管律師費有多少,這樣雇主
Linda avatarLinda2019-10-28
能不能告成都還有討論空間,再來,這樣就和解的話不
就讓資方仗勢只要逼告能省麻煩還能有額外的收益?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11-01
覺得不必和解+1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9-11-04
不懂怎麼憑著這些敘述就認為「和解看看比較有實益」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11-08
我也蠻好奇從何看出和解比較有利,我看完只覺得這告不
成吧
Necoo avatarNecoo2019-11-12
我也菜到看不出和解為何比較有實益?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11-15
可能是從訴訟成本效益考量和解實益吧!
Edith avatarEdith2019-11-19
3萬的話還可以考慮,30萬還和解什麼,求償額也才60萬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11-23
這就是慣雇主罷了,辛苦了,我能體會
Oliver avatarOliver2019-11-27
薪資資料法院一貫認定不是營業秘密,一樓這種發言實在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11-30
要不得
Rachel avatarRachel2019-12-04
台北找蔡晴羽律師諮詢一下好了
Jack avatarJack2019-12-08
單純覺得台北收費民事一二審+刑事偵查打一打24萬,
所以付錢了事比較快(如果真的有會輸的部分原PO沒寫
呢?);至於30萬怎麼來的,印象中是原PO好像有寫到
Kama avatarKama2019-12-12
可以砍半和解,但現在是沒看到了,要說小弟不負責任
嗎,也虛心接受指教
Annie avatarAnnie2019-12-15
那也可以說那有可以贏的部分原po沒寫呢?我推的時候
就沒看到砍半這個內容。照樓上意思只要告的差不多30
萬以下在台北直接和解就好。
Emma avatarEmma2019-12-19
所以如果律師費花超過訴訟標的價額都可以嗎?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12-23
依當事人需求囉,我也遇過被告兩萬願意花六萬x2審
級找律師的,他覺得對方亂告,寧找律師也不給半毛。
Bennie avatarBennie2019-12-26
所以證明對方亂告贏了以後可以反過來告他誣告請求律師費嗎
Oliver avatarOliver2019-12-30
樓上的作法也有一定難度 尤其是刑事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