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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 8 週薪水誰付?公司照給工資,到職未滿 6 個月減半;勞保生育給付另外領 2 個月投保薪資,流產沒有

faqs.tw 編輯整理#請假#福利#薪水
目錄
  1. 兩筆錢分開看
  2. 產假幾天
  3. 公司沒保勞保怎麼辦
  4. 不適用的情況
  5. 實際該怎麼做

legal 站上 2012 年有人問,太太 5 月要生了,公司沒有保勞健保,老闆說生完再看有沒有缺人。第一則回覆抓到重點:產假期間的工資是雇主發的,和有沒有加勞保無關。懷孕生產其實有兩筆錢,來源不同、條件也不同。

兩筆錢分開看

產假期間工資 勞保生育給付
誰付 雇主 勞保局
依據 勞基法第 50 條 勞保條例第 31、32 條
條件 受僱 6 個月以上照給,未滿減半 加保滿 280 日後分娩、滿 181 日後早產
金額 原本的工資 平均月投保薪資 × 2 個月,雙胞胎加倍
流產 3 個月以上流產有 4 星期產假的工資 沒有

本站以 115 年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的幾個級距試算一胎的生育給付:月投保 29,500 元領 59,000 元、36,300 元領 72,600 元、最高級 45,800 元領 91,600 元。平均月投保薪資依第 19 條,按分娩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

產假幾天

情況 產假 依據
分娩 8 星期 勞基法第 50 條、性平法第 15 條
懷孕 3 個月以上流產 4 星期 同上
懷孕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流產 1 星期 性平法第 15 條
懷孕未滿 2 個月流產 5 日 性平法第 15 條
懷孕期間產檢 產檢假 7 日,薪資照給 性平法第 15 條
配偶產檢或分娩 陪產檢及陪產假 7 日,薪資照給 性平法第 15 條

勞基法第 50 條的工資規定只寫了分娩與 3 個月以上流產;未滿 3 個月流產的 1 星期與 5 日,性平法只說「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本文不替它下結論。性平法第 21 條規定,受僱者請這些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違反依第 38 條處 2 萬~30 萬元,並公布名稱與負責人姓名。

公司沒保勞保怎麼辦

勞保條例第 6 條,受僱於僱用 5 人以上公司、行號的員工應全部參加勞保。公司該保沒保,第 72 條第 1 項:按應負擔的保險費處 4 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投保單位依勞保條例的給付標準賠償。換句話說,該保而沒保,本來能領的生育給付可以向公司求償。

2012 年那篇沒寫公司有幾個人;未滿 5 人的公司是否必須投保,條文另有規定,本文沒有展開。不論公司有沒有保勞保,產假和產假期間的工資都照勞基法第 50 條給。

不適用的情況

  • 軍人:適用國軍的請假規定,不是勞基法;站上軍中產假與婚假的回覆引的是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 公務人員:請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給假天數與薪資規定不同,本文沒有比對
  • 配偶分娩:男性被保險人沒有勞保生育給付(第 76-1 條分娩費停止適用),但可以請 7 日陪產檢及陪產假
  • 安胎:性平法第 15 條第 3 項規定,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請假及薪資依相關法令,不算產假
  • 產後想繼續請假帶小孩:屬育嬰留職停薪,見 legal 站的育嬰留停試算

實際該怎麼做

  1. 拿到預產期後,先確認到職日:產假開始時滿 6 個月才是全薪
  2. 向公司以書面提出產假,並一併排定產檢假與先生的陪產檢及陪產假
  3. 用本站的產假與生育給付試算,把預產期、到職日、加保日和投保薪資代進去,看產假到哪一天、生育給付多少
  4. 分娩後向勞保局申請生育給付;第 30 條規定請求權 5 年
  5. 公司不給產假、扣全勤或沒保勞保,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工主管機關申訴;產假結束回到工作後的特休,見本站特休天數怎麼算

常見問題

到職才 4 個月就要生,產假還有薪水嗎?

有,但減半。勞基法第 50 條第 2 項:受僱工作在 6 個月以上者,產假期間工資照給;未滿 6 個月者減半發給。產假天數一樣是 8 星期,不會因為年資短而縮短。

勞保生育給付可以領多少?

勞保條例第 32 條:生育補助費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 60 日,也就是 2 個月。月投保薪資 36,300 元可領 72,600 元,雙胞胎加倍為 145,200 元。要加保滿 280 日後分娩,早產是 181 日(第 31 條)。

流產有勞保生育給付嗎?

沒有。第 32 條原本有流產減半的分娩費,但第 76-1 條規定分娩費在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停止適用;生育補助費只發給分娩或早產的被保險人。流產的產假則依勞基法與性平法給 5 日到 4 星期。

先生可以請陪產假嗎?

性平法第 15 條:受僱者陪伴配偶妊娠產檢或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 7 日,薪資照給;雇主依第 21 條不得拒絕,違反依第 38 條處 2 萬~30 萬元。

資料來源

實用工具:產假與勞保生育給付試算

開啟完整工具與說明 →
情況
元

最高 45,800 元

胎數

請填產假開始日。

另外:懷孕期間產檢假 7 日;配偶陪產檢及陪產假 7 日,都是薪資照給(性平法第 15 條),雇主不得拒絕或扣全勤(第 21 條)。

依勞動基準法第 50 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21 條、勞工保險條例第 19、31、32、76-1 條。產假天數以開始日為第 1 天連續計算;「受僱 6 個月以上」以產假開始日判斷、「加保滿 280 日後分娩」以分娩日減加保日計算,條文沒有明定基準日,邊界情形以勞工局與勞保局認定為準。生育給付最高以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級 45,800 元計;配偶分娩時被保險人沒有勞保生育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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