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連署方式 - 翻譯
By Ivy
at 2008-05-16T10:49
at 2008-05-16T10:4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raylauxes (熱血的翻譯夢!)》之銘言:
: 我已經重新連署了
: 請大家踴躍發表自己的意見
: 轉錄罷免版主規定如下:
: <刪除版主>
: 1.若為自願退位,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 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罷免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50人。
: 1>禁止multi-id連署。
: 2>連署時間滿七天發起人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超過連署結束時間四十
: 八小時未提出申請者,不得提出申請。
問個笨問題
連署人數已經超過五十個了
連署時間也滿七天了
請問比較懂罷免程序的版友
所謂滿七天後「向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是要怎麼申請?
是在原來的版面(LifeNewboard版)重貼一次原來的罷免連署文?
標題要不要改?(改成「[申請罷免版主] translator」嗎???)
可以麻煩比較懂的版友指點一下嗎?
: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於該看板及小組組務版上告知進行
: 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分身帳號無效)
: 4>版主不得刪除上點所提之告知文。(建議連署者自行存證)
: 5>發起人須符合資格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
: 連署有效票改為 上站300/發表100 註冊時間滿半年。
: 6>罷免原因需確實填寫,並由小組長審核。經小組長審核後若判定為非有效
: 之罷免原因,經群組長同意後該罷免連署無效。
: 7>罷免連署之票數及理由之審核由小組長負責。
: 8>罷免連署中凡因任何理由而連署無效(連署遭裁定不合組規而取消)者,
: 其發起人於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連署,若
: 經查利用分身ID發起連署,則該連署無效,且將建議站方予以適當之懲處。
: 9>若罷免連署未通過,從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對相同
: 之版主提出之罷免連署視為無效。
: 10>被連署罷免期間,該版主不得提出新增版主之申請。
: 11>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五天。
: 3.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支持加上反對人數之總和。 8>罷免連署中凡因任何理由而連署無效(連署遭裁定不合組規而取消)者,
: ※ 引述《raylauxes (熱血的翻譯夢!)》之銘言:
: : 有些版友可能不清楚連署的版面這哪裡
: : 小弟野人獻曝為大家說明
: : 路徑一:
: : -> (C)lass 【 分組討論區
: : -> 10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 : -> 16 Life_Service 組務 Σ★★★★★組務處理中心★★★★★
: : -> 2 LifeNewboard 申請 ◎生活娛樂群組連署板 請先看置底文
: : 路徑二:(顯然這個會快很多)
: : 「按s」即可啟動搜尋看板功能
: : 輸入看板名稱「LifeNewboard」
--
Avery的英語學習.翻譯事件簿
http://blog.pixnet.net/AveryTaiwan
--
Tags:
翻譯
All Comments
By Todd Johnson
at 2008-05-17T18:55
at 2008-05-17T18:55
By Doris
at 2008-05-18T20:19
at 2008-05-18T20:19
By Bennie
at 2008-05-19T23:24
at 2008-05-19T23:24
By Andy
at 2008-05-24T01:15
at 2008-05-24T01:15
By Hedda
at 2008-05-25T14:13
at 2008-05-25T14:13
By Kama
at 2008-05-25T20:05
at 2008-05-25T20:05
Related Posts
知足常樂之貧窮譯者
By Carol
at 2008-05-16T10:26
at 2008-05-16T10:26
請教板上高手一句英翻中...
By Aaliyah
at 2008-05-16T02:13
at 2008-05-16T02:13
請教板上高手一句英翻中...
By John
at 2008-05-16T01:06
at 2008-05-16T01:06
翻譯甘苦談
By Andrew
at 2008-05-16T00:18
at 2008-05-16T00:18
知足常樂之貧窮譯者
By Jake
at 2008-05-15T21:57
at 2008-05-15T21:57